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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議記錄

2011-10-28 22:06 · 樓主
貼一下最近幾次已公告的管委會議記錄,資料會在日後重新整理過,
家族的文章超過十天就不能再編輯,所以本文在十天後不能再維護,
待社區e化開始上工,會以較系統化的方式整理保存這些會議記錄囉。


100/09/23 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四次臨時會會議紀錄:http://goo.gl/04eXk
100/09/27 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一次例行會會議紀錄:http://goo.gl/6xFeR
100/10/11 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二次例行會會議紀錄:http://goo.gl/ZzWvF

2011-10-29 23:13 · 2樓
🔧 本帖最後由 張泥泥 於 2011-10-29 23:30 編輯


有關垃圾處理乙事亦關乎全體住戶之權益。查管委會因每月透支之情形,而終止與廠商終契約,改請公所處理並由住戶自行購買垃圾袋,但此係提高住戶生活上之支出,而有變相漲管理費之實;抑且對於生活上亦造成不便。不得僅以環保之名等,片面由管委會直接作出對於住戶重大影響之決議。建議可以參酌其他社區之狀況後再行審思。

目前社區透支係屬事實,此仍有賴管委會提出全面性之檢討,而非想到一個改一個,總令人有見樹不見林之感,社區的公設如游泳池及垃圾處理等對於社區、建物價值價及生活品質有極大的加分作用,倘冒然取消或更改,均將對於住戶產生負面影響,不可不慎。

以法律而言,查本社區規約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部等事項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舉輕以明重,共用部分如vip室等重大使用事項(秋冬停用水區),按此規定之意旨,應亦經區權會之決議,而非屬管委會得決議之事項。因此,仍盼各位住戶能夠正視此等事件。

最後,仍應肯定管委會對於社區發展之付出與用心,這是一件辛苦的事,惟仍希望大家集思廣義解決目前相關問題。
2011-10-30 00:01 · 3樓
張泥泥 發表於 2011-10-29 23:13
有關垃圾處理乙事亦關乎全體住戶之權益。查管委會因每月透支之情形,而終止與廠商終契約,改請公所處理並由 ...


你是法律相關科系的嗎??感覺你的文章文筆很有親切感{:4_90:}
2011-10-30 01:15 · 4樓
有關會議記錄提到,社區每月收入112萬元,扣除公基金提撥20%(22.4萬元),社區每月可用經費為89.6萬元,若再扣除區權會減免1個月管理費及預繳折扣等方案,每月可用金額約80萬元,而過去常態支出每個月為90萬元。

我覺得這裡有兩個問題,建議新任管委會重新思考並釐清。

1. 每個月提撥20%公基金的額度是否合理?每個月管理費扣除公基金額度後僅剩下89.6萬元,以我們社區的規模來說,是否真的夠用?20%的限制或許可以強迫社區儲蓄,為未來社區汰換貴重老舊設備作準備,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他也像是一個緊箍咒,把管委會綁得死死的。

從社區住戶的角度,可能會分兩種,一種是我有繳管理費,應該妥善運用,而不是幫社區累積龐大財富,另一種則是未雨綢繆,現在先強迫社區每個月儲蓄20%,幫未來做準備。兩種想法各有對錯,但20%畢竟是一個數字,我認為還是可以有討論空間。畢竟社區一直在改變,當初訂下的標準,是否也有隨時空環境背景調整的可能呢?可以考慮。

2. 過去社區支出吃到公基金提撥部分的最主要問題,應該是因為我們社區開區權會有折讓一個月管理費,這造成社區經費的大漏洞,所以我們社區的管理費,就像有個緊箍咒,又有一個大洞一樣,使用上缺少彈性且緊繃,而且過去開區權會也不乏有人只是為了管理費減免而來,甚至趁機先行離開,個人認為管理費減免的政策雖然有助於提升區權會的出席率,但他也應該列入節流措施來討論比較合理,畢竟這才是最大的流出漏洞。


個人雖然支持管理費節流,但我還是希望可以維持過去社區的營運品質、服務品質、安全與環境水準,而且我更希望我們社區是從節能環保的角度下手,例如更換LED燈、感應式燈具,透過節省電費、水費等支出來達到節流目的,一方面更環保,另一方面也不會對社區造成其他影響。

以上建議提供現任管委會參考。

2011-10-30 02:29 · 5樓
請問,每月112萬收入是否包括年繳管理費的預繳金?
2011-10-30 12:33 · 6樓
培爸 發表於 2011-10-30 02:29
請問,每月112萬收入是否包括年繳管理費的預繳金?


每月112萬收入並非以收到的現金來計算,
僅是以575戶的管理費加上汽車停車清潔費所推得。
2011-10-30 18:41 · 7樓
回復 gordonegg 的帖子

嗯,了解!謝謝解惑,^_^
2011-10-30 20:02 · 8樓
回復 gordonegg 的帖子

有關管理金運用,想於此作簡易說明:

第一,二屆多數委員認為管委會是合議制,且所有管理收入,基金都是所有住戶所繳納.
本依多數人利益為考量;作妥善有效運用,便利,舒適予所有繳費的住戶,而不以累積財
富為要件;恐日後有心人對大筆財富覬覦延生弊端.

其實每月管理收入112萬扣除每年1個月及預繳減免和每月經常費用90萬支出.年終每
年約100-150萬元結餘.是否可考量以每年結餘情況做適度提撥,亦可利資金靈活運用.
(如果硬要每年先提撥20%/224萬累計入備用基金,當然不夠開支).

未雨綢繆有其必要性-以目前每年百來萬結餘,8/9年後(約1000萬)加上前三年累提撥
備用定存基金約1000萬{約1900萬 - 不可動用(建商提撥)550萬 - (住戶200/坪)420萬}
相信約2000萬可動用儲備基金足以提供日後老舊設備汰換及修繕.

請新委員們思考每月強制提撥20%是否有其必要性或可商討視結餘情況做調整.
謝謝!辛苦啦![/b]
2011-10-31 01:28 · 9樓
🔧 本帖最後由 新好男人 於 2011-10-31 01:32 編輯


住戶規約第十條:公共基金、管理費之繳納
四、管理費以足敷第十一條第二款開支為原則,公共基金依每月管理費百分之二十收繳,其金額達二年之管理費用時,得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停止收繳。


年繳管理費優惠、參加區權會優惠、垃圾委外清運免用專用垃圾袋等.是第一屆與第二屆管委會決議事項;
主要是增高管理費收取率、增加區權會參與人數免於流會、及便民等.措施,是否適當見仁見智◎

萬寶隆第一屆與第二屆管理費收取率非常高,未繳戶數是個位數;三次區權會人數都超過門檻順利召開◎
如果取消vip秘書由社區志工(義工)替代,可能會面臨很多問題,鑒請第三屆管委會詳加評估◎

※如果可能是否鑒請管委會整體評估:
公共基金要存多少錢才夠?如果有需要召開臨時區權會降低公共基金20%提撥,或者依照會議記錄所提恢復汽機車清潔費費用。
※尋找稅務高手研究看看:
針對社區各項費用5%的發票稅,是否有其他變通方式可以辦理退稅,增加收入。


※以一般正常住戶想法,每一個月所繳的管理費不算低,為了【節流】這個取消,那個不行,會讓人產生抗拒的心態,對於未來社區管理不一定是好處。

謝謝管委會的用心與付出
{:6_314:} {:6_314:} {:6_314:} {:6_314:} {:6_314:}
2011-11-01 10:39 · 10樓
打個廣告,大家目前都很在乎社區財務的議題,請問有人要來當財務志工嗎?再歡迎一起來了解目前社區財務狀況,另外九月財報目前尚未出來,本來我一直想要把財務狀況po上網,但因為正式的公告尚未出來,秘書寄給我的尚未訂定版我不敢亂po,怕資料有錯誤引起大家的誤會,我已經每隔二三天催秘書一次,再煩請大家等等囉。
2011-11-01 12:32 · 11樓
點進去看了很多
提出幾點個人的看法
1.游泳池:可以1~5不開放 假日才開放
2.公設部份:可以先統計1~2個月的使用時間與人數
然後決定平日是否不開放或是特別時間開放
因為沒人使用~可是一樣開放~那些電費燈費都浪費掉了
3.VIP秘書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這需在多加考慮~會不會省了錢
卻連一些基本事務方便性都省了~這不是增加住戶的困擾嗎?!
4.取消垃圾委外托運:省了3萬多~卻有更多人不遵守規定~不是更加麻煩也增加清潔人員的困擾
5.減少一位清潔人員:那整個社區的清潔能夠不受影響嗎?!
6.取消蘭花部置:不想放假花~那就放藝術品好了~也不需每個月添購
7.恢復機車與汽車清潔費~使用者付費~可以增加管委會收入
(例如:機車100*300戶+汽車300*250戶=10500 )
8.取消管理費年繳季繳.......等優惠:那是否應將這些多出來的費用用在住戶身上
9.取消參加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可享一個月免繳管理費的優惠與300元家樂福禮卷:
可否列出每年所增加的金額與與會人數的差別~2者衡量優缺
10.對於提撥20%的公用基金~是否可以稍做調整
為了以後可以做什麼什麼而要縮衣節食~對現在繳管理費的人來說是否有欠公平?
11.要統計本社區的住戶~並建立每一戶的基本資料~非常贊成

管委會~辛苦你們了
給你們按個讚!
2011-11-02 10:49 · 12樓
抱歉請問可否提供最近公告的社區財報分析的電子檔, 供我們網路下載參考, 謝謝!
2011-11-02 11:49 · 13樓
Lavo 發表於 2011-11-2 10:49
抱歉請問可否提供最近公告的社區財報分析的電子檔, 供我們網路下載參考, 謝謝! ...


我手邊沒有這些電子檔,不過將來社區e化順利推動了以後,
勢必要將這些電子檔、會議記錄、財務報表等統統整理妥當,
住戶要觀看或查詢就很方便。

順便再提一下社區e化的事,e化志工真的沒人要報名嗎?
此事成敗端看各位鄰居有無支援了,我一個人孤掌難鳴也。
2011-11-03 00:13 · 14樓
固定提撥20%這個數字,我覺得真的有討論的空間,不知道當初這個數字是怎麼訂出來的,有什麼根據嗎?例如參考其他同類型大型社區的例子,評估10年後確實需要每個月提撥20%公基金,才夠社區維修嗎?還是有其他依據?

社區節流是好事,但若省錢省到影響了社區原本的服務品質與環境水準,那就本末倒置了,而且住戶繳納管理費,目的不僅只是考量社區未來的維護支出,也包括希望享受到社區的環境與服務品質啊!

所以像有住戶提議,可以考量公設僅開放周末,我個人就持反對意見,因為若只開放周末,我們社區公設的使用價值就大幅降低了,省了錢,卻犧牲了原本的便利與服務,這樣真的好嗎?

可否建議管委會先就20%的金額做釐清跟說明,如果20%不是這麼必要,15%也可以,那是否可以準備區權會的時候提案修改這個比例,不要讓社區好像綁上緊箍咒,結果賠上的是大家原本共同享有的社區價值,那就很可惜了。

管委會辛苦了,以上建議提供參考。
2011-11-04 00:29 · 15樓
只為了省錢而省錢,將來有可能影響了社區原本的服務品質與環境水準
以上是...小弟目前的感覺,歹勢!:dizzy:
2011-11-04 07:49 · 16樓
20%是社區規約明文規定,管委會無權更動,
區權會提出討論是可以,但資料必須先準備妥當再於區權會提出。

省錢是因為快沒錢可用了,不未雨綢繆的話,恐怕連基本修繕都應付不了。
2011-11-04 08:12 · 17樓
明年區權會, 建議討論以下項目
1. 恢復原本汽機車清潔費金額. 不知道為何之前要調降金額.
調降金額, 大家一定同意, 要調高就很難, 不知道區權會能不能通過.XD
以後應該要避免金額的調降. 大部份聽到的社區情況都是沒有錢, 沒辦法維修, 但是要大家多繳管理費, 卻也不同意, 所以社區公設就荒廢了.
2. 提高管理費, 先準備好各社區的管理費費用統計. 清楚讓大家知道本社區的管理費並不多, 要不然一定又有人提降管理費.

關於社區規約20%的提撥, 我覺得先不動, 因為調降容易, 提升難, 先調查其它十年以上的同類型社區需要多少費用. 有20%的規定讓我們社區提前面臨這個問題, 也許是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