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親愛的鄰居,請您幫忙回復原狀!!

2011-10-23 19:42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jimmysucm 於 2011-10-23 20:43 編輯


天啊~~~ 親愛的鄰居!! 你要出租車位,可以直接到物管登記,或是在家族上告知。
不要把招租的紅紙就這樣貼在B4樓層的柱子上,拜託您了! 請回復原狀吧!
更新:
已經告知物管,協助您了! 就麻煩您配合一下了!
2011-10-23 20:09 · 2樓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4_95:}

現在是怎樣?想張貼就張貼啊?
2011-10-23 20:19 · 3樓
不知是哪位仁兄這麼隨興?{:4_115:}
這樣是不行的!{:4_128:}
2011-10-23 20:29 · 4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10-23 20:30 編輯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B4哪裡? 我去撕下來再拿到家族幫他po...
jimmy要告訴我明確的位置.. 否則會找的很累~
2011-10-23 20:38 · 5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10-23 20:09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先不用氣,我已經跟物管說了,也把拍下來的照片提供給物管中心了!
你去開車時,如果看不到左斜前面的柱子上有紅紙,那就表示已經處理掉了!
2011-10-23 20:40 · 6樓
我想這位住戶,應該是還沒習慣這種社區大廈的生活方式所導致。 已請物管協助說明,也請物管協助這位住戶處理車位出租事宜。 就等物管協助處理囉!
2011-10-23 22:09 · 7樓
已經撕下來交給物管.. 也請物管登記幫忙出租 同時po到遠雄數位平台...
等下再幫他公告在家族...
2011-10-23 23:51 · 8樓
如果這位仁兄真是有頭腦....
利用張貼來達到市場區隔(專攻不上網的住戶)
太神了.......
2011-10-24 08:34 · 9樓
如果真是這樣, 就敗給她(他)了...{:4_137:}
2011-10-24 09:16 · 10樓
耐心 發表於 2011-10-23 22:09
已經撕下來交給物管.. 也請物管登記幫忙出租 同時po到遠雄數位平台...
等下再幫他公告在家族... ...


謝謝耐心大,
小弟發現當時,因想避免讓該住戶有誤會,所以並未第一時間取下交給物管處理!
只有拍照下來,請物管協助!

還勞您跑了一趟了!~~~
2011-10-24 09:50 · 11樓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 個人支持jimmy如此慎重與正確的處置 .. 謝謝!
如果不是昨天那時間物管剛好人手不夠.. 否則我也是會請他們處理的...
2011-10-24 11:07 · 12樓
回復 松哥 的帖子

+1
看到這則PO文真的吃了一驚
還真的第一次聽到有人會在停車場貼紅色的招租啟示....讓我想起在古早年代,一堆單子貼在電線桿的時候...{:4_186:}
2011-10-24 14:04 · 13樓
jimmysucm 發表於 2011-10-23 19:42
天啊~~~ 親愛的鄰居!! 你要出租車位,可以直接到物管登記,或是在家族上告知。
不要把招租的紅紙就這樣貼 ...


呵呵~~
我想應該是不懂得上網又沒住過集合式住宅的可愛鄰居啦~~{:4_206:}

2011-10-24 14:25 · 14樓
榕姐 發表於 2011-10-24 14:04
呵呵~~
我想應該是不懂得上網又沒住過集合式住宅的可愛鄰居啦~~



我想是這樣沒錯!! 所以才要請物管協助刊登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