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寶世紀館社區郵件代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社區郵件管理分為一般信件由服務人員協助處理郵件代收及投遞信箱作業,一般來說:印刷品、平信及限時專送均為直接投遞信箱、掛號及包裹需登錄後通知住戶領取。
第二條 管理辦法:
一、本社區之平信、普通掛號、限時掛號、快捷、包裏等郵政信件均由郵政人員送至社區。
二、每日早上十二時左右平信送至社區,為求時效與服務住戶,暫由管理中心服務人員幫助郵務人員分送信箱內,大型無法置入之平信函件將留於管理中心隨同掛號信領回。
三、掛號、包裏、快捷、限掛等郵件每日郵務人員送至社區後,由管理中心人員登錄後,印製紅色郵件通知單分發,由各住戶憑單自行至管理中心簽名領回。
四、為明確責任與時效如法律文件、有價證卷、報值掛號等郵政信件及相關有需直接繳交費用之郵件,管理中心收到後立即連繫收件人,三日未領及無法聯繫到收件人則退回。
五、為慎審確實管理郵件,管理中心人員分類、分戶時,其他人員勿自行查閱、翻動郵件,以免發生不必要之錯誤。
六、住戶領收郵政信件人員,必要時請出示相關證件,以方便確認。
七、領取郵件請一律於掛號郵件登記簿內收件人簽收欄簽中文全名,並煩請清點後領回。
八、冷凍、冷藏之包裹、物品,須請住戶兩日內領回。
九、郵件若達七日以上未自行領回,將依相關手續辦理退件。
十、為避免掛號郵件輾轉交付致發生遺失情形,如非住戶之掛號郵件需退回時,請領收人務必於當日立即退回至管理中心,以明責任歸屬;若管理中心人員及郵件簽收人之疏失至使郵政信件遺失時,得依郵政法之規定辦理賠償。
第三條 附則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經由管理委員會共同議決後修訂,並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