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晚上去運動經過那好像也都有看見耶!
該不會它們社區的垃圾車就固定擺放在那吧!
女孩社長 發表於 2010-7-29 21:05 
沒錯!
據今晚管委會高層表示:
1.該放置位置為社區之土地,並非公有所屬之人行道!
2.目前仍然在檢討廚餘放置點的後續改善作為...ex.訂製不鏽鋼筒、移入社區大門內等議題
北大人行道的問題確實跌破我眼鏡!我還沒見過這種整個新市鎮的集體大問題:
ex.遠雄標榜的藝術大道其實也非屬公有人行道...並非BOT
其實藝術大道只有一點點(不到1/3)是公有地,也就是說大部份都是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持有的地...可以說是社區自有地自行建設後開放給大眾無償使用滴!
所以管理權在社區...這也就是何以藝術大道的造景燈(不是路燈)的開關在社區裡<--劍橋、風呂的警衛能自由開關“藝術大道“的造景燈...應該也是吃社區的電吧!
--------------我先聲明:小弟也認為廚餘設置點不妥,以下僅描述實際問題之所在-----
回歸道廚餘筒...如果將騎設置在社區大門內(欄杆內)但是氣味與衛生問題是否路人無權過問?<---如果社區又將第一道圍牆(欄杆)拆掉(保留地二道圍牆),免費讓路人自由穿越(做公德)...前開問題,路人有權過問嗎?
又,同理,路人有權要求藝術大道上的社區一定得將造景燈(ex.馬賽克石椅)給他燈火通明、不得關掉嗎?
還有,北大部份社區也沒開放上述的自有人行步道給大眾通行(設欄杆圍牆),僅留正常的公有紅磚人行道空間給民眾走...路人又有何權力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