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第一屆第二十一次管理委員會會議 10/15(週六) 19:00

2011-10-14 11:37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1-10-15 17:32 編輯


遠雄京都第一屆第二十一次管理委員會會議通知單、議程表
會議名稱 遠雄京都第一屆第二十一次管理委員會會議
會議日期 100年 10月 15日 (週六) 19:00
會議地點 遠雄京都社區視聽室
會議召集人 方代理主委 上鵬
出席人員 第一屆全體委員
列席單位 新世界俱樂部、合京保全、社區住戶
會議程序:
壹、主席報告
貳、討論事項
議題一:C棟新任委員職務選任
議題二:本社區各種對外簽訂之合約書,請統一規範由何人保管
及存放位置;該合約書內容,本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有無
知道的權利,以利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作為,俾利爾後投
票選舉委員之參考,提請確認。
提案人:侯委員
議題三 :通知相關管理單位要求社區交通車大千交通企業有限
公司,定期清洗社區交通車椅套、窗簾,清潔車上座椅、
地板等,以維護司機及乘坐人員健康。
說 明:1.北大社區遠雄建設建案社區,由遠雄提供二年社
區交通車,目前委由大千交通企業有限公司負責
載送,提供社區進出三峽與土城之接駁,及至三
峽市區之載送。
2.感謝提供每日甚多班次之載送服務,惟車上清潔
亦應注意,注重衛生才能安心乘坐。
提案人:賴委員
議題四:住辦大樓之住戶門禁管理規範,如附件(一)。
提案人: 張委員
議題五:舊衣回收廠商重新招商
議題六:垃圾處理辦法。
議題七:消防隊指社區消防講習日期。
議題八:專業點交廠商招標。
議題九:今後京都社區禁止政治活動進入.以求社區住戶生活安
寧。
提案人:唐委員
議題十:尚捷環保有限公司事業廢棄物代清運合約書。
参、 各權責委員報告
(1)財務組
(2)安全組
(3)工務組
(4)康樂組
(5)環保組
肆、前次會議紀錄確認
伍、 社區經理工作報告
陸、 俱樂部經理工作報告
柒、臨時動議
捌、下次開會時間確認
玖、散會

附件一
遠雄京都第一屆管理委員會
第21次會議題案單
案由:住辦大樓之住戶門禁管理規範
說明:
1 A棟與F棟依據建商所規劃皆屬於住辦大樓。因此,公司行號是可以設立在此兩棟大樓裡。
2 公司行號依據業務所需可能會有許多員工需要進出社區。有一案例之門禁卡申請了共28張之多,此數量恐影響社區安危。
3 因公司行號在許多日常作業皆會有許多客戶或廠商來造訪。依據目前社區門禁的規定,住戶皆須自行安排相關人員下樓接待。
4 已有住戶反應許多時候有安排人員到大門接待訪客的困擾,故期望能夠在既有保全人力的規劃提供住辦大樓之公司行號其它變通而又不會影響到社區維安的門禁管理辦法。
5 目前有兩方案可供參考並討論其可行性:
5.1 保全人員帶領訪客自特定的棟別並代為設定電梯至指定的樓層。
5.2 住辦公司可提供數張特別設定權限的卡片給物管公司並登記其卡號。其權限只允許通過以下管制區域:
 大門門禁
 棟別門禁(A與F棟為限)
 電梯限制(僅限1F與商辦公司行號的樓層)
當訪客來訪之時,保全人員需與相關公司聯絡並確認是否放行。確認過放行之時,保全人員仍需依慣例進行訪客登記作業並以證(以身分證或健保卡為限)換卡讓訪客通行。記錄訪客資料之時要特別登記所發放的「門禁卡號」。
表決內容:
1 公司行號戶之門禁卡設定數的上限為多少進行表决(現行8張為上限)。
2 是否有必要就住辦公司(A棟與F棟)改變現行門禁管理辦法?
3 以上所提的方案(倘若會議中有更好的建議也可列入表决內容)進行表决較為合適的方法。
4 實施日期
2011-10-14 12:01 · 2樓
住辦的公司行號請注意喔~議案四與你們的門禁有直接的關聯喔~有興趣知道結果的請務必參與這週末的會議喔~{:4_196:}
2011-10-14 12:12 · 3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議題七

開會前了解一下領取緩降機的住戶數目&比例, 可報告一下{:6_314:}
2011-10-14 12:40 · 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1-10-14 12:43 編輯


u2194739 發表於 2011-10-14 12:01
住辦的公司行號請注意喔~議案四與你們的門禁有直接的關聯喔~有興趣知道結果的請務必參與這週末的會議喔~ ...


目前已設立的公司行號有幾家? 管理辦法的訂定應該是以大眾住戶的安全, 安寧跟便利為優先, 再折衷考量少數的需求 {:4_144:}
2011-10-14 13:01 · 5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10-14 13:02 編輯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請幫我修正說明五的句子:

『目前有方案可供參考並討論其可行性:』

改成

『目前有方案可供參考並討論其可行性:』

5.1是一個方案(但我個人是覺得不可行)
5.2是另一個可考量的方案

收到會議通知之後才突然察覺有誤。只可惜~中文無法像英文一樣打錯字還會有底線告知!
2011-10-14 13:05 · 6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您所提的部份我在說明四有特別說明。在不會影響到社區住戶的安全及以既有的保全人力配置模式去考量可行的方案。但是,這並不止限制於我在提案單裡所示的方案而以~若開會的時候能夠有委員提出更加完善的方案當然都可以一併列入討論。{:4_160:}
2011-10-14 13:06 · 7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10-14 13:01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請幫我修正說明五的句子:


5 目前有兩方案可供參考並討論其可行性:
5.1 保全人員帶領訪客自特定的棟別並代為設定電梯至指定的樓層。
5.2 住辦公司可提供數張特別設定權限的卡片給物管公司並登記其卡號。其權限只允許通過以下管制區域:
 大門門禁
 棟別門禁(A與F棟為限)
 電梯限制(僅限1F與商辦公司行號的樓層)

當訪客來訪之時,保全人員需與相關公司聯絡並確認是否放行。確認過放行之時,保全人員仍需依慣例進行訪客登記作業並以證(以身分證或健保卡為限)換卡讓方可通行。記錄訪客資料之時要特別登記所發放的「門禁卡號」。

並以證(以身分證或健保卡為限)換卡方可通行。=> 那個"讓"字??


2011-10-14 13:08 · 8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10-14 13:16 編輯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那個『』字不應該存在的。若把它給刪了應該也可以成立吧?

剛剛想想~~~我當初應該是要寫『讓訪客通行』。{:4_133:}

我已告知物管在投影的版本做此文字上的修正。從原先的『讓方可通行』改成『讓訪客通行』。
2011-10-14 13:26 · 9樓
看完議程各人有幾點建議敬請參考指教:
1.議程第四項:為前次會議紀錄確認,這樣的程序設定有點問題是否可作變更改為第二項,第一項為主席報告 ,說明如下:
(1)如果設定議程為[前次會議紀錄確認]那麼是否表示以公告之20次會議紀錄上未經過各委員確認即行公告????
(2)這種方式不是沒有!一般是在與會者會後分散各地,紀錄確認不易,且會議決議之執行尚無急迫性狀況下,可採此方式,但仍需於本次會議之討論議案進行前即予確認,否則後續議案與前面議決事項有延續性或相關性時要如何討論????
(3)通常如與會者已確認記錄並經公告後,第二議程則應為[前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報告],如此各提案委員及委員會才可掌握各決議案是否推動及是否有滯礙之處,這樣的議事才會有效率!!!!
(4)主席報告部分應先將近期社區發生重大事件或產生問題輪廓作一說民,另亦需將上次決議的推動概況作一報告,俾利與會委員進入狀況,易便於後續討論!!!

2.有關門禁部分,因A與F棟屬商辦性質,商訪客戶進出自所難免,最重要的應該是由商辦住戶確認到訪客戶身分後並向門禁警衛認可後允准進入 ,但是由僅未陪同到店電梯之程序,是否會增加警衛時耗與戶數過多時之人員調配困擾,合宜方式自應請訪客於接待位置稍等並由住戶親帶為宜,亦可避免同棟住戶遭遇陌生人亂串之困擾,及社區之管理安全!!!

其實訂定辦法不要怕,逐次因應實況修訂,當會更加適用!!!

3.有關社區合約是否公開,如涉商務敏感(或合京有要求保密)則可將敏感字句遮蔽,並以複製本張貼公告,並限定公告時日,應屬可行!!
提供建議請考!!!!
2011-10-14 13:51 · 10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就您所提的門禁的部份我是有另外一個觀點供參考。

既然是商辦,那當然就會有訪客。只是問題出在若公司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同時已有客戶在公司討論公務之時,又來了另外一組客戶。在這個情況下,住辦的員工(若剛好當下就只剩一人之時)是否要請第一組客戶留在公司然後自己下樓去接另外一組客戶呢?現在困擾著一些住辦的住戶其實也就是在這一區塊了!

當然~最好是有一個比我所列的方法更完善的供住辦的公司了。{:4_162:}
2011-10-14 14:14 · 11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你想的是商辦自己個人的困擾!!似乎不宜和社區安全問題混淆!!!
2011-10-14 14:20 · 12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4_160:}
2011-10-14 15:16 · 13樓
京都管委會的會議似乎越開越像樣
看看這兩次的開會通知內容
比過去更有條理
內容也更實際,更有建設性

各位委員們
加油!!加油!!

會議開得越順利!!京都住民就越有福氣!!
2011-10-14 16:00 · 14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第9樓 <.....有關社區合約是否公開,如涉商務敏感(或合京有要求保密)則可將敏感字句遮蔽,並以複製本張貼公告,並限定公告時日,應屬可行!!.....>"

{:4_153:} 個人還是認為只需公告一張紙說: 可至服務中心查閱 (不可攜出)
1) 合約很多頁, 保護地球{:7_338:}
2) 真正會去看的人不多, 水果日報{:5_219:} & 水果週刊{:4_204:} 搶手多了
2011-10-14 18:51 · 15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Dear 小當當,

可否把每次"會議通知"也sorting出來放在討論區--->管委會議紀錄
這樣住戶才能對照議題
{:5_260:}
2011-10-14 20:02 · 16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在這邊說明一下
『前次會議紀錄確認』會被列入議程主要是延襲前任主委對會議的安排
原委如下:
其實會議記錄在公告前都會先以電子檔的方式mail給所有委員確認內容
(因為部分委員並未住在社區,為求時效性只能這麼作)
並註明在某個時間點前若無回應視同無意見
但因為歷次會議發生過好幾次
某些委員對會議紀錄有意見並不在mail中反映
而是保留在下次會議中才提出來
有時提出來的意見甚至想要推翻原來已公告的內容
在溝通過後才會在會議中保留這個議程
讓對前次會議記錄有意見的委員有表達的空間
但最後並不是去修改前次會議記錄
而是以作成這次會議決議的方式納入會議記錄以更正前次會議記錄的內容
2011-10-14 21:51 · 17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10-14 21:51 編輯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個人還是認為只需公告一張紙說: 可至服務中心查閱 (不可攜出)
1) 合約很多頁, 保護地球
2) 真正會去看的人不多, 水果日報 & 水果週刊 搶手多了


Wendy姐的這個建議.. 超文明~{:7_490:}
2011-10-14 22:22 · 18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1-10-14 18:51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Dear 小當當,


恩, 可以歸在同一類 :)
2011-10-14 22:26 · 19樓
大光 發表於 2011-10-14 15:16
京都管委會的會議似乎越開越像樣
看看這兩次的開會通知內容
比過去更有條理


明天是"松哥"挺進管委會的第一戰, 松哥加油要Hold住哦 {:4_213:}
2011-10-15 00:06 · 20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哈哈哈,方大!!你有難處我們知道!!有些人水準如此還能說甚麼???
但是程序如此是不可以改變的!否則就是亂法亂紀!隨個人高興來搞!!
在法律上程序跟實體一樣重要,但是違反程序一切免談!!
會議不是鬧就有理??要面對合法程序!!主席有權!!委員亂鬧,留下紀錄,直接散會,或逕付表決都可以!沒必要受少數要脅!!!

我們支持你!但是要敢做,尤其是住戶需要的!!!大家都在看!!
2011-10-15 00:08 · 21樓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1-10-14 20:02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在這邊說明一下


不可以!不負責!!沒水準!!
2011-10-15 00:54 · 22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Dear 京都小螞蟻,
祥龍是說{:4_153:} 極少數不照議程走, , 而飽和議會時間, "不知所云"的委員 沒"X X", 您不要誤會ㄡ!
另外 時間允許, 祥龍願意幫忙 驗收之前置作業, 但這需在管委會議中提出, 徵求社區義工, 否則師出無名??? {:4_144:}
辛苦了!{:7_361:} 又要開會了, 我會盡量參加部分(LKK 就是沒耐心, 從來都撐不到最後){:6_314:}
2011-10-15 00:56 · 23樓
議題二:本社區各種對外簽訂之合約書,請統一規範由何人保管及存放位置;該合約書內容,本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有無知道的權利,以利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作為,俾利爾後投票選舉委員之參考,提請確認。


不太懂社區對外簽訂之合約跟選委員有何關係???
{:4_144:}
2011-10-15 00:57 · 24樓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4_160:} {:4_160:} {:4_160:}
2011-10-15 00:59 · 25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為什麼不可以?為什麼不負責任?為什麼沒水準?

基本上~負責任一斤值多少錢?水準一升又值多少錢?反正大老闆認為不對就是不對~管你什麼合議制!充其量也只不過是多數人欺負少數人罷了!{:4_92:}

我覺得如W大一直默默的在後面為社區盡一份力~這個才是真正的用行動在為社區做事~而那一些所謂的大老闆~{:4_92:}~

2011-10-15 00:59 · 26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對!!我沒講!!這個大委員應概只想到連任!!!
2011-10-15 01:03 · 27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還連任?在繼續拖延社區運作嗎?還是~~~{:4_144:}
2011-10-16 22:21 · 28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會 議 規 範

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五月十九日內民字第五○四四○號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內民字第一七八六二八號公布施行


壹、開  會

第 八 條 會議程序 開會應於事先編訂會議程序,其項目如左:
(一)由主席或臨時主席(發起人或籌備人)報告出席人數,並宣布開會。
(1)推選主席。(由臨時主席宣布開會者,應正式推選主席,但臨時主席得當選為主席。)
(2)主席報告議程,及各項程序預定之時間。(已另印發議事日程者,此項從略。)
(3)主席報告議程後,應徵詢出席人有無異議,如無異議,即為認可;如有異議,應提付討論及表決。
(二)報告事項:
(1)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如係第一次會議此項從略。)
(2)報告上次會決議案執行情形。(無此項報告者從略。)
(3)委員會或委員報告。(無此項報告者從略。)
(4)其他報告。(如有其他各種報告,應將報告之事項或報告人,一一列舉,無則從略。)
(5)以上各款報告完畢後,得對上次決議案之執行,或其他會務進行情形,檢討其利弊得失,及其改進之方法。
(三)討論事項:
(1)前會遺留之事項。(如前會有未完之事項,或指定之事項,須於本次會議討論者,應將其一一列舉,如無此種事項者,從略。)
(2)本次會議預定討論之事項。(應將各預定討論事項一一列舉。)
(3)臨時動議。
(四)選舉。(如有必要,此項得移於討論事項之前)
(五)散會。
各該會議如已設置紀錄委員會者,本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從略。
會議紀錄,如未失去機密性質者,應在秘密會中宣讀之。

第 十一 條 議事紀錄 開會應備置議事紀錄,其主要項目如左:

(一)會議名稱及會次。
(二)會議時間。
(三)會議地點。
(四)出席人姓名及人數。
(五)列席人姓名。
(六)請假人姓名。
(七)主席姓名。
(八)紀錄姓名。
(九)報告事項。
(十)選舉事項,選舉方法,票數及結果。(無此項目者,從略。)
(十一)討論事項,表決方法及結果。
(十二)其他重要事項。
議事紀錄應由主席及紀錄分別簽署。
各該會議得設置紀錄委員會,專司核對紀錄事宜,如有異議,應向大會提出報告。

第 十二 條 紀錄人員 會議之紀錄人員,除各該會議另有規定外,得由主席指定,或由會議推選之。

第 十三 條 紀錄人員之發言權及表決權 會議之紀錄,如係由會員兼任者,有發言權及表決權。

第 十四 條 處分之決議 會眾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經出席人之提議,過半數之通過為處分之決議。如情節重大,得由大會成立紀律委員會,研議處分辦法,報請大會決定。
(一)無故不出席會議,連續二次以上者。\
(二)發言違反禮貌,損及其他會眾之人格及信譽者。
(三)違反議事規則,不服主席糾正,妨礙議場秩序者。
前項處分之決議,以左列各款為限。
(一)將姓名及其事由,列入會議紀錄。
(二)停止出席權一次。
(三)向會眾或受損害人當面致歉。
2011-10-16 23:14 · 29樓
簽到
2011-10-16 23:19 · 30樓
萱 發表於 2011-10-16 23:14
簽到


感謝記得簽到, 這一簽跟世紀館的積分差距拉到300以內了 :lol
2011-10-16 23:22 · 31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簽到~~:lol
2011-10-16 23:34 · 32樓
回復 小都都 的帖子

簽到:)
2011-10-16 23:45 · 33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1-10-16 23:34
回復 小都都 的帖子

簽到


簽到{:4_84:}
2011-12-19 09:03 · 34樓
請問一下!
似乎沒找到此次會議的會議紀錄!
有好心人士幫忙po一下嗎?
2011-12-19 09:48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12-19 09:49 編輯


回復 ㄚ煌 的帖子

我找找看~印象中有了啊~所以我才臨時把二十二次以後的會議加上去的~~~{:4_90:}

剛剛查了一下~~~應該是我眼花了~~~我去挖看看有沒有資料~{:4_160:}
2011-12-19 10:07 · 36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感謝您!!
目前的電腦無法觀看京都平台的附件資料!!
2011-12-19 10:08 · 37樓
回復 ㄚ煌 的帖子

已po上去了喔~~~

我知道某些情況下可能要先把檔案下載下來儲存在電腦上(桌面)然後再開啟應該就可以了~不過~還是很麻煩~~~~多一個程序~{:4_90:}
2011-12-19 10:55 · 38樓
真是謝謝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