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住戶反映
之前管委會決議要將前任物管公司代收的機車清潔費(一個車位100元/月)退還給住戶
但住戶說當時因有事沒去物管申請退費
所以當時沒退到錢
現在想要辦理退費
但新舊物管在交接時
舊物管並未交接這筆錢給新物管
因此想說在這邊了解一下有沒有住戶在之前代管期間
有繳過機車清潔費但尚未辦理退費的
若有的話將請遠雄協助處理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1-10-11 01:00
這幾天有住戶反映
之前管委會決議要將前任物管公司代收的機車清潔費(一個車位100元/月)退還給住戶
但住戶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