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fabius 於 2011-10-22 15:19 編輯
上周五晚上的管委會,
就我看來應該是最有進展得一次!
經過F棟熟悉社區管理法規與實務經驗豐富的那一位住戶,
熱心而詳細的解說之後現場的大家大約有了更好的共識!非常感謝這位熱心的住戶!
委員們很辛苦眾所周知,但是如果沒有法源依據,是不可行的!
中秋做事的人很辛苦有目共睹,可是沒有被事先編列並且通過的預算為基礎,也變得徒勞!
這樣的結果令人惋惜!
中華民國所有會議規則應該都跳脫不出
【民權初步】這個框架(
http://sun.yatsen.gov.tw/content.php?cid=S01_03_01_04 ),
對於議事的疑問應可參酌,
對於會議記錄必須與會議事實符合與議事錄的公告,
應該遠比開放旁聽與旁聽席能否發言更為重要!
以上分享、絕無惡意!
另外,表決議案中有一項已決議一個未表決的議案,我有一點看法,
其實應該把所有可借用之公設做個歸類來討論收費(點數)與否,
1. 兒童遊戲室:應該是社區小朋友的福利才是,就目前來看沒有任何遊樂器材、有一些圖書,應該算是小朋友的閱覽室與聯誼廳,未來希望能招募社區媽媽、把拔當志工,幫小朋友們講講故事、帶帶活動,讓小朋友因為有許多社區媽媽、把拔的引導學習到更多的面向。
2. 閱覽室:閱讀知識,理當鼓勵,何不大開方便之門!
資源回收:
有一次我特地問過我以前住的社區警衛,社區的資源回收是怎麼賺到錢的?
他回答我,社區只要做好資源分類放置,公所來收會有一筆回饋金撥入,
社區不需要有人特別去做資源再處理,
我先前聽說管委會這邊再考慮委外,這一點我不太懂,
這件事是否請以管委會的名義去電樹林區公所所屬相關單位,
了解是否有這項辦法?有的話我方該做甚麼配合,馬上就有可能開始有回饋金的累積了,
尤其,這段期間住戶裝潢、遷入頻繁,大量資源別浪費了,這筆收入可以回饋在我們的垃圾處理設備的添購與維修上,
我過去住的社區有一年是結餘發放衛生紙給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