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ysilinlin 於 2011-10-3 14:19 編輯
kevin媽 發表於 2011-10-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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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的違規勸導單應該寫明確:停錯他人機車格
那一戶一開始是超出格子,最近是比較誇張,直接停在我的車格上(我和警衛都有留照片存底)
規勸單我也覺得寫得很不清楚,所以我特別跑去跟警衛說要幫忙"電話"提醒一下該住戶
警衛已經電話聯絡到三輪車的屋主,希望他們以後別超出車格 或是停錯車位
至於三輪車或是機車汽車超出車格要不要開規勸單:
1.我是主動向物管通報,物管才協助開規勸單的(這個情況已經持續一段時間了)
物管沒有主動發現問題並幫我開規勸單。
2.不管大車小車,只要停超過別人的停車格,都要可以開規勸單,
偷1000元也是偷,搶銀行也是偷,都一樣的。
其實我知道可以直接請警衛把三輪車移到保管室,畢竟我本人幫該戶移三輪車已經超過兩個月
(不下數十次),只是大家都鄰居,我就想說先請他們開規勸單囉!
能改善就好,沒必要大家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