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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7 16:34:47
廖本煙(左)涉收賄50萬元,二審被判重罪7年3個月。
(中評社 黃筱筠攝)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牙醫行賄“立委”案昨日宣判,前“立委”、民進黨新北市樹林、鶯歌“立委”參選人廖本煙涉收賄新台幣50萬元,另犯偽造文書罪,兩罪合併後二審判刑7年3個月,褫奪公權3年。
繼同案被判刑的“立委”蔡煌瑯之後,廖本煙下午也在黨團總召柯建銘陪同下,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喊冤。他指出,白白的布要染到黑,選舉到了才判刑,他預言往後還有很多案子會如法炮製,牽制民進黨的參選人。他呼籲,選民一定要讓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進到“總統府”,做好司法改革的工作。
廖本煙上屆“立委”選舉也被控涉嫌花費新台幣160多萬,招待近3千位民眾前往台中縣遊樂區旅遊,最後落選。這次廖本煙的對手是國民黨現任“立委”、奧運跆拳道銀牌黃志雄。
高院審理牙醫行賄“立委”案,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定,蔡煌郎和蔡朝正兄弟共同收賄350萬元,因此分別將兩人改判為8年,褫奪公權5年。至於收賄100萬的趙永清、張蔡美、邱創良、李明憲,則分別遭判7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而收賄50萬的李鎮楠、楊富美,分別被判處7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同樣收賄50萬元的廖本煙,還另外犯下一條偽造文書罪,兩罪合併後判刑7年3個月,褫奪公權3年。9名人收受的賄款,將全數連帶追繳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