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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突發狀況 誰幫警察開門?

2011-09-26 11:21 · 樓主
9月25日凌晨03:00,E棟某住戶開始連續於地板用力跳動,並大聲叫囂:「再來按我家電鈴啊!大姊一起用力跳!」,「來抓我啊!我就是要大聲!」,我們於03:30撥打110報警,警察於03:35撥電話請我們下去開門,因為警方表示已於大廳門外多時,卻無物管幫他們開門。

警察按鈴該住戶,聲響旋即降低,但並未開門。

事後,警察很客氣的說:「如有後續情形,請即撥打110,他們會立即派員處理。」
我們很不好意思的跟警察說:「因為之前,該住戶連續多日,不斷的發出巨大聲響,很客氣的拜託他們降低音量,沒想到卻變本加厲,甚至酒後邀請朋友助陣!」

警察說:「以後這種事,不要親自出面,因為他們辦過許多相關案件,都是好言相勸不聽,惱羞成怒反而進行潑漆、恐嚇…等報復行為。強烈建議,有需要就撥打110,讓警方制止不適當的行為,這是他們分內工作,請民眾無須客氣。」

我很感謝警察,如此熱心、誠懇的告訴我處理方式,我在想,還好不是殺人放火,不然,我都沒命了!警察也還進不來~~~
2011-09-26 11:43 · 2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原來那天真的是有人在鬧
睡夢中有聽到人大喊,我還以為是作夢作昏
警察說得對:怕親自處理怕造成危險
應該可以請物管去關切提醒(物管可以透過對講機提醒,以保自身安全)
不改善或若行為失控,物管就應該報警處理
要反應給物管主任知道啦
讓您自行處理太危險了
2011-09-26 12:27 · 3樓
哇哇哇~
太過分~太誇張了!!{:4_167:}
1. 大家花大把錢支付的物管跑去哪呢????
2. 這麼劣質的住戶大家應該來人肉搜索~不用客氣!!!
怎麼這麼沒水準啊!!!用輿論壓力來嚇止這樣的人.{:4_95:}
2011-09-26 12:59 · 4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請問是那一戶可以說一下嗎?
2011-09-26 13:14 · 5樓
總覺得 難得作鄰居,
於是派了家中老爺 以很軟、很低的姿態去拜託了兩次...
沒想到竟發生這樣的結果。

所以 E棟的住戶,甚至我覺得 以那樣的音量,D棟的住戶應該也都聽得見,
就幫個忙 報警吧!!!

突然想到 「千金買屋 萬金買鄰」 這俗語,不無道理~

我們現在 可能決定搬回台北住了~
因為 半夜吵到不能睡,太痛苦了~
連續多日 忍受從晚上6點大聲用力跳地板到晚上10點,他們有精神,我們沒有~
2011-09-26 13:23 · 6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所有的住戶應該會希望你可以把正確的戶別說出來,因為這樣關心到大家的安全如果有不好的鄰居相信是真的很痛苦,可是我們應該大家一起攜手來解決這樣的事,你別擔心大家會一起幫忙的我想心六藝的住戶普遍素質都不錯,不要因為那幾個老鼠屎壞了你的好心情
2011-09-26 13:36 · 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熊熊 於 2011-9-26 13:41 編輯


Olga 發表於 2011-9-26 13:23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所有的住戶應該會希望你可以把正確的戶別說出來,因為這樣關心到大家的安全如果有不 ...


我也贊成大家能不能一起想辦法幫忙解決
將心比心 屋主花了金錢和心血買了一個家卻不能安穩的住 想必很痛苦
大家幫忙解決除了幫助到屋主外也可以給社區一個規範
若以後發生同樣的事情後可以怎麼處理
另物管半夜鬆懈是否是因為知道要被換下了所以如此{:4_167:}
2011-09-26 13:36 · 8樓
這是一個很惡質的住戶 一定要揪出來
2011-09-26 15:29 · 9樓
已經知道是哪一戶了 現在是要討論 該如何解決問題....{:4_202:}
2011-09-26 15:31 · 10樓
真有這種故意的惡質鄰居, 一定要找出來

但是通常這種都很棘手

2011-09-26 15:44 · 11樓
最難纏的人要用法律罰鍰來嚇阻 ( 判決案例是有的... 晚些蒐集提供參考;社區規範訂定時有法源、判例可以少些爭議)
建議開始錄音、 蒐證 (詳細紀錄發生時間)
人證 _ 周邊鄰居 、物管、警察(通常警察到場時 , 卻安靜無聲...!!)
這麼好的社區,千萬不要因為一個鄰居的問題放棄了!

我以前曾碰上晚上在家中"滾保齡球"的鄰居
好險 年輕夫妻很快就分手售屋了..

2011-09-26 15:56 · 12樓
到櫃台就知哪一戶
上星期晚上八點多郭主任已經規勸過ㄧ次了
沒想到 這麼離譜
我們也要想想怎麼處理
2011-09-26 16:11 · 13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別因為遇到這種爛鄰居就影響到您居住的心情,您的遭遇也是我們社區共同的事務,大家會一起幫忙解決的。
我就住在D棟,我們會幫忙注意的 (雖然我都睡得像死人一樣 {:4_137:} )
2011-09-26 16:24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warren6648 於 2011-9-26 16:28 編輯


那天晚上我熬夜偷偷看王建民投球,突然聽到中庭有聲音傳來,把我老婆吵醒就不妙了,就想說心六藝那麼晚還有人在那邊"聊天",真的不舒服!
2011-09-26 16:27 · 15樓
搞不好我也有聽過,只是當下以為是走在巷子的人講話很大聲
2011-09-26 16:38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毛兒 於 2011-9-26 16:39 編輯


warren6648 發表於 2011-9-26 16:24
那天晚上我熬夜偷偷看王建民投球,突然聽到中庭有聲音傳來,把我老婆吵醒就不妙了,就想說心六藝那麼晚還有 ...


不是中庭吧...應該是你家後陽台的天井傳來的....
惡質鄰居 不是中庭戶....(E棟沒有面中庭的...)
而娜家應該也聽不到......
2011-09-26 17:20 · 17樓
毛兒 發表於 2011-9-26 16:38
不是中庭吧...應該是你家後陽台的天井傳來的....
惡質鄰居 不是中庭戶....(E棟沒有面中庭的...)
而娜家 ...


所以囉!!這聲音可以大到我以為是中庭來的,還好王拿勝投,老婆沒罵我,不然會氣死。
2011-09-26 18:09 · 18樓
請問是幾樓的,那天看球好像有印象
2011-09-26 19:02 · 19樓
參閱判決案例 ( 不是鼓勵興訟,只是提醒大家多尊重別人"將心比心")
若透過種管道勸說無效,請各位協助 蒐證 ( 錄音 / 物管陪同勸說紀錄/報警次數紀錄(含過程) / 證人.有聽到願意做證的都可以...);勝訴率100%
半夜拖椅噪音擾鄰 判賠13萬
桃園一對夫婦花了3千萬購置豪宅,卻沒想到樓上的住戶經常在深夜吵鬧、搬桌椅、用力踱步,讓他們夜夜不得安寧、長期失眠,時間長達3年之久,多次親自或請管理員規勸樓上鄰居卻沒有改善,於是向法院訴請賠償,開庭時,找來社區管理員作證,證明樓上鄰居在半夜的確噪音不斷,桃園地院以樓上住戶確實造成樓下鄰居難安寧,判賠13萬元,是罕見維護安寧權的判決。
法律評析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同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64號判例內容有指出:「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應屬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情節重大,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被害人若可以舉證證明其聲響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而致妨害其居住安寧,且情節重大,即可基於民法第195條第1項請求損害賠償,且不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環保局之噪音檢測為標準,或被害人需已實際受到健康上之損害為必要。

噪音擾鄰眠 判賠28萬元

台北縣三重市竟也發生樓上住戶長期製造噪音,害得樓下鄰居夜不成眠、憂慮罹病事件, 法官認定情節嚴重,判決樓上住戶應賠償樓下28萬元。
樓上搬家 樓下決不上訴
本案受害者是一對魏姓夫婦,因不堪樓上鄰居不時製造噪音,夫婦無法入眠,終至罹患憂鬱症,須吃藥度日,案經高等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不過,魏姓夫婦並無任何喜悅之情,魏先生說,法律准許他們還能上訴三審,但他們決定放棄,讓案子早日確定,因為他們希望「早點忘掉這段痛苦時日」,魏某說,他至今仍然要到醫院看病,服用抗憂鬱藥。
本案一審時,魏姓夫婦曾要求陳姓女屋主不得再製造噪音,獲板橋地院允許,直至上訴二審,惡鄰終於搬走,法院認為已無排除必要,未再判准。
住在某公寓3樓的魏家表示,4樓自92年初就日夜使用馬達、或不時用球在地板撞擊滾動、拖挪桌椅、發出鐵鎚敲打聲等,他們雖試圖與4樓的陳姓女屋主夫婦溝通,也曾找里長、市民代表協調,但都未獲改善,不得已才於94年提出民事求償。

迷你臘腸犬走起路來搖搖擺擺,發出「拍達」 、「拍達」聲響,相當惹人憐愛,沒想到卻讓飼主吃上官司!
新竹縣一棟住宅大樓4樓陳姓住戶,被控所養的迷你臘腸犬,每天抓地板製造「扣、扣、扣」聲響,樓下工程師一家4口被吵得精神耗弱就醫,憤而提告。新竹地院以有證據顯示,樓上的狗的確在凌晨時發出噪音,判陳姓住戶應賠樓下30萬元。

住3樓的新竹縣35歲林姓男子指控,樓上的陳姓住戶從96年間開始養狗,每天深夜,迷你臘腸犬都會發出狗爪摩擦地板聲音,他反映多次,樓上住戶卻變本加厲,不時在深夜傳出拖椅子、腳步聲,甚至拿鐵鎚敲打,他們家兩個小孩白天上課因此精神不濟,夫妻倆工作也受影響,要求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姓住戶向法院辯稱,林姓住戶經常到他們家反映噪音問題,他們依要求在深夜時段放輕腳步,但集合住宅本來就難免會有隔音不良問題,結果樓下住戶不滿,經常亂按他們家電鈴、關閉瓦斯、自來水總開關等惡作劇,而且大樓管委會也沒禁止住戶養寵物。
法官調出去年11月間,林姓住戶向警局的報案紀錄,傳喚警員、鄰居住戶等人作證。警員證明凌晨時段,前後3次前往林姓住戶家中,發現天花板的確傳出「扣、扣、扣」聲響,上樓勸導陳姓住戶,也發現陳女飼養的狗,的確在抓地板發出聲音,因屢勸不聽,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出3000元罰單。

法官認為,陳姓住戶自承集合住宅隔音不好,就應該在深夜時間對寵物進行適當的管束,而非放任奔跑製造聲響影響住戶安寧;而原告因長期睡眠品質不佳,有精神科醫療診斷為憑,被告侵害原告身體健康,考量雙方財務狀況,判陳女應賠林男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半夜搬桌吵3年 賠樓下13萬豪宅噪音擾眠 害婦就醫 提告爭「安寧權」
男子王榮聰三年多前搬進桃園一處豪宅社區,想不到樓上住了一位罹患自閉症的陳姓大學生,經常深夜踱步、搬動桌椅、跳躍,王男夫婦隱忍三年且多次反映無效後,去年以陳生妨害居家安寧為由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判陳生父母須賠十三萬元。
鄰居表示:「陳同學平時很有禮貌,見到長輩也會主動打招呼叫,但病發時常會大吼大叫,才讓樓下的王姓住戶不堪其擾。」
每戶總價三千萬
判決指出,王姓商人在二○○七年舉家搬到每戶至少一百三十坪、總價三千萬元以上的桃園市知名豪宅社區「中悅知音」居住,不料晚間九點過後,樓上陳姓大學生就經常踱步、原地跳躍、搬動桌椅,甚至大吼大叫,嚴重影響王家生活作息,導致王妻睡眠障礙,甚至因長期失眠而就醫。
辯已加裝隔音墊
王男多次向社區管委會反映,甚至和樓上陳姓住戶當面協調,陳父也答應約束兒子,但事後噪音干擾並未改善,王男夫婦才在去年三月提告,各向陳家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二十五萬元,去年八月桃園簡易庭判陳父須各賠王男夫妻共十三萬元。
陳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辯稱他們在二○○六年入住時,室內能夠移動的椅腳已全都加裝3M防噪音墊,家具也加以固定無法搬動,甚至連室內拖鞋都全面使用軟海棉墊,是王姓商人天生對噪音敏感,且對其子有成見。
家教證有跳躍聲
但法官傳喚李姓社區警衛作證,他證稱曾到王家受理申訴時,聽到樓上陳家「有腳步聲、甩門聲,持續有十至十五分鐘」。
王家小孩的楊姓家教也證稱,曾在晚間九點多聽到樓上傳來的原地跳躍聲,加上社區服務中心確有多次接獲王家反映樓上噪音記錄,且有王妻失眠就醫證明文件,因此認定陳家侵害王家居住安寧人格權,日前駁回陳家上訴,全案定讞




2011-09-26 19:13 · 20樓
沒想到有這麼惡質的鄰居 建議你不要跟他硬碰硬 前面有人建議錄音是很好的方式 最好是能請物管一起上來做見證

如果版主因此搬走那豈不是劣幣驅逐良幣嗎 相信很多住戶都是站在你這邊的
~~我也很好奇是哪一戶 很像看看是長得蝦米模樣

2011-09-26 19:25 · 21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是喔!有這回事,我跟我老婆真的睡死了,是沒聽到
不過星期六早上08:33左右,E棟有人在釘東西真的很沒水準,之後我跟物管反應後上來問我是否我有反應
我說現在沒聲音了,不過你可以上去查看一下
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是哪個住戶,之前也常常聽到,白天我還能接受,但是一大早或是晚上我就真的受不了
尤其假日會睡晚一點,要敲請在平日敲或假日10:00過後好嗎?
以前在板橋樓上住戶也是如此沒水準,屢次上去幹譙還是沒用,之後我直接打110請警察去幫忙
真的有效,只不過隔沒幾天又來了
想說搬到這裡可以避開沒想到還是遇到這種人
2011-09-26 20:12 · 22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該搬走的是他們不是你們..
2011-09-26 20:39 · 23樓
是E棟7樓的住戶。

我不是無理的鄰居,
家裡若有孩子 難免會有生活上的聲響,
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當這聲響是持續數小時不停歇,
就令人難忍了……

在第二次上樓去拜託時,
就請物管陪同,
因為 怕被反咬說 我們態度不佳,或是有不合理的要求。
從頭到尾 我們都很婉轉 低姿態的請求。

而物管也告訴我們,
有其他住戶亦反應相同問題,
他們已規勸過 但是無效!

這次的狀況,已經不只是孩子持續數小時不斷奔跑、用力跳,
而是大人蓄意的製造擾鄰聲響,
真的不知道 要怎樣說才能讓他們明白,
即使是租屋 也不能破壞社區的共同水準及品質。

現在下班回到家,
看見大家這麼熱心的要幫忙解決問題,
心裡很是感動~~~
再次誠懇的謝謝各位!

2011-09-26 20:42 · 24樓
回復 雞婆 的帖子

物管是解釋說 去巡邏了.......
所以 也不知該怎樣唸他們。

2011-09-26 21:14 · 25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熊熊 於 2011-9-26 21:20 編輯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喔 ....原來是租房在此的房客喲
那請物管通知房東 請房東出面跟他們說會不會比較有效
畢竟把房子租給難搞的房客 房東會比我們更緊張吧(這是我個人的親身的經驗){:4_202:}
2011-09-26 21:18 · 26樓
這年頭古道熱腸的警察不多了
看來我們這的管區還不錯


他們如果是租屋戶
是不是可以先讓原屋主知道承租戶的情況
應該沒有房東可以忍受自己的房子被人敲敲打打的,而且還是半夜{:4_176:}



我半夜被吵醒可能會跑去理論{:4_95:}
2011-09-26 21:18 · 27樓
回復 小熊熊 的帖子

一個負責任的房東一定會解決好這問題的{:4_202:}
2011-09-27 00:17 · 28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昨天晚上22:30我和harry去運動一直到23:45回來,都沒看到物管的人員在位置上,就覺得很奇怪!怎麼巡邏這麼久???
   前天也是晚上22:50~24:00也一直都沒人在位置上呢!:L   
2011-09-27 12:30 · 29樓
albertho 發表於 2011-9-26 20:42
回復 雞婆 的帖子

物管是解釋說 去巡邏了.......


去巡邏了~好像變成物管解釋空哨ㄉ統一說詞?
但重點是~大廳去巡邏~車道哨要來大廳補位才對
有一次我看車道空哨空好久~後來問大廳~大廳說他就是車道哨~
因為大廳哨去巡邏~所以來大廳補位~
也就是說~大廳永遠不可能空哨

現在已經很多人(三人以上)反應大廳常空哨
物管是在搞什麼鬼?
還好~管委會已經即時發現這家物管有問題~把物管開除了
不然不知道還要被騙多久
2011-09-27 14:54 · 30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這是最近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30/8/2xsvm.html
環保署要將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加上「噪音條款」
你可以準備個錄影筆必要時來做存證
或許可以請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來幫忙
裡面有律師是可以免費協助及諮詢
2011-09-29 20:00 · 31樓
9/27 23:20 該住戶又開始來回重踏步,並於主臥室不斷丟擲東西於地板,每隔5~8分鐘甩關主臥室房門。

持續至9/28 03:00 我們真的忍不下去了,報警處理。

警察會同保全上樓去,該住戶對於警察詢問有多少人住在裡面,言詞閃爍,警察厲聲多次詢問,該住戶屢次更改說法。
事實上,根據觀察,該戶出入份子複雜,當天住戶也是呈現酒後的狀態,我在想,如果我要對抗的,是夜間精神異常亢奮的對象,那對於我們這種白天有正當工作,晚上需要休息的人來說,是不可能撐得過他們的。

我們辛苦工作,積存許久薪津,才得以入住心中的理想社區;為了這種每個月付少許租金,即可任意破壞安寧的人而勞神、生氣,真的是感到無奈透頂!!!
2011-09-29 23:24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熊熊 於 2011-9-29 23:30 編輯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真的好可憐....
難道真的沒有解決方法了嗎
有沒有試著和該租戶的房東聯絡
我個人曾經有遇到過會破壞房子的房客
後來就請當初的仲介(我當時定居國外)夥同里長和警衛去家裡開了鎖把房客的東西全搬了出來並換鎖
後來房客就乖乖的搬走了
希望你也能順利的解決 加油 !

2011-09-29 23:27 · 33樓
這真的要房東出面才對
2011-09-30 10:00 · 34樓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以後在社區規約裡面,也納入相關的條文 要求房東必須要約束房客的行為,不能放任房客惡搞。
也可以考慮訂定處罰的條款。
2011-09-30 10:53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雞婆 於 2011-9-30 10:54 編輯


搞什麼啊~真的可惡斃了!!!
叫房東踹共啦~~~有沒有強力要求物管提供房東聯絡資料???
需要我們幫你一起去跟房東嗆聲的不用客氣!!
就如你所說,這裡都是大家辛苦上班攢錢的成果,絕不能被這些敗類破壞!!{:4_192:}{:4_98:}
2011-09-30 11:13 · 36樓
之前 已經有請物管和房東聯繫了,只是房東對他們的約束力似乎不大。

我想他們並沒有破壞任何硬體設施,對房東來說並沒有任何的損失,所以…{:5_234:}

今天,我們會再和物管詢問房東的資料,直接和房東聯繫,
各位都有事要忙,還撥空給我們建議與協助,真是萬分感謝!!!{:5_260:}
2011-09-30 12:16 · 37樓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截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份文
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
今晚管委會議會提議討論 希望能解決您的困擾
2011-09-30 13:19 · 38樓
回復 tony0921 的帖子

給副主委100個!!!{:5_262:}
2011-09-30 13:24 · 39樓
tony0921 發表於 2011-9-30 12:16
回復 albertho 的帖子

截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份文


這種不肖房客 要趕出社區啦....
副主委~~
雖然我們不是委員,但要我們出力時 請不要客氣喔~~
我們支持你的啦!!!{:4_127:}
2011-09-30 13:25 · 40樓
albertho 發表於 2011-9-30 11:13
之前 已經有請物管和房東聯繫了,只是房東對他們的約束力似乎不大。

我想他們並沒有破壞任何硬體設施,對 ...


沒有損失....?
等房東收到罰單 就知道有沒有損失了....{:4_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