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這個邏輯.. 你懂嗎?

2011-09-19 20:01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9-19 20:03 編輯


下午在物管碰到林前主委... 問她說已經辭職怎麼不交還管委會的支票簿?

她回答:怎麼可以交出去? 財委才可以要她交支票簿...

現在的邏輯問題是...
林前主委認為她可以保管管委會支票簿 大概是因為主委的身份..
那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在辭職後把支票簿交給現在代行主委職責的方副主委才對? 怎麼會交給財委?
如果如她所說支票簿要財委才能交付保管.. 那麼她之前的委員身份就應該是財委才對.. 不是嗎?

這個邏輯我想了老半天搞不懂~ 誰好心幫個忙解解惑...{:7_358:}
更何況上禮拜六的管委會中兩位財委都有出席.. 可不是沒財委可交支票簿的...{:7_523:}
2011-09-19 21:05 · 2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既不知錯誤還硬來??這樣問題就嚴重了!!!!!理論上應請副主委及財委一同在場,點請後由財委收存,雙方均簽名負責!!!為何支票會在主委處????不解!!!!
2011-09-19 21:12 · 3樓
印章在哪 ?
2011-09-19 21:14 · 4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因為我是。。。?

不可說出的名詞~~~{:4_143:}
2011-09-19 21:16 · 5樓
回復 小都都 的帖子

理論上主委應保有個人印鑑,社區印鑑應在監察人或財委處,蓋兩個章支票才生效!!!
2011-09-19 21:22 · 6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那就不怕啦~
免费保管支票本??!
2011-09-19 21:24 · 7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9-19 21:27 編輯


小都都 發表於 2011-9-19 21:12
印章在哪 ?


印章OK~

關於管委會開支票的權限這一點.. 一定要報告給所有京都鄰居們知道.. 好讓大家放心...
支票以及銀行取款條上面一定要有‘主委’‘財委’‘監委’外加管委會大印共四顆張才有效...

所以空空白白的支票簿目前對我們而言只是‘社區公產’的意義而已...
以一己認知的邏輯來hold住不移交.. 呵 呵..自認為是在守護聖杯嗎? ....哈利路亞......

2011-09-19 22:06 · 8樓
若是因為移交問題而使社區遭受損失
可是要負起法律責任的...
2011-09-19 22:18 · 9樓
starviolin 發表於 2011-9-19 22:06
若是因為移交問題而使社區遭受損失
可是要負起法律責任的...


小提琴家好嚴格.. 怕..{:4_143:}
2011-09-19 22:31 · 10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哈...抱歉...可能是職業病
小提琴的音準可是差一絲一毫都不行的...{:5_230:}
2011-09-19 23:06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1-9-19 23:07 編輯


starviolin 發表於 2011-9-19 22:31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哈...抱歉...可能是職業病
小提琴的音準可是差一絲一毫都不行的...


那琴什麼時候可以調好辦演奏會押 {:4_89:}
2011-09-20 10:23 · 12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支票簿應該由社區秘書保管即可,需支票付款時,由秘書開好支票連同原始憑證交由主委、財委及相關委員審核及蓋章。
2011-09-20 10:34 · 13樓
回復 c3253366 的帖子

謝謝 C大的會計師專業指教....
2011-09-20 10:37 · 14樓
應京都財務管理規定中,訂定財務收取.保管.支用等規定,以維財務管理秩序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