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帶著來訪過夜的好友(女的)到丹堤吃早飯,只見一對(應該是)夫妻帶著一隻臘腸狗進到餐廳裡,還大模大樣的把狗放在椅子上,狗的頭就架在桌子上等著上菜。在場的其他人都投以疑問的眼光(北大人真的溫和,沒人臉帶憤怒,只有我,臉帶殺氣,恨不能眼睛裡能射出兩把刀),這一對男女像瞎了似的全然不在意。人家玻璃門上明明寫著禁止寵物入內,怎麼可以如此厚顏視而不見?好不好意思?
我要起身勸導,被我那膽小的朋友拉住,叫我別惹事。唉!氣質,氣質,我要有氣質!不跟他們一般見識。
(會不會他們真的不識字?而且眼帶亂視,所以連圖案也看不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