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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義路增設行人穿越道說明

2011-09-12 17:10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9-13 10:56 編輯


  有關大義路設置行人穿越道一案,交通局表示將等相關社區(萬寶隆、大學風呂、大學劍橋、春城大砌)有共識後,再來進行設置,故近期各社區管委會或區權會可能會針對此一議題進行討論。
 
  為讓各位居民及網友對於行人穿越道的設置必要性,有更多的了解與體認,同時解答疑慮及誤解,我特別整理出一份說明資料,提供大家參考,希望各社區之間能夠凝聚共識,讓行人穿越道儘快設置,以保障行人及駕駛人的安全與權益。

  同時也希望各位網友及熱心住戶可以在社區內協助宣導及溝通,拜託大家,感謝。



  (完整電子檔因檔案太大,無法上傳,建請來信索取,電子信箱:watonbalu@gmail.com


大義路增設行人穿越道案說明


背景

1. 大義路兩側直接穿越馬路之行人越來越多,造成行人與駕駛人雙重危險

2. 大義路學勤路至學成路段,長度約270公尺,因目前缺乏行人穿越道,假設行人為前往竹街或梅街而穿越大義路,必須行走135公尺前往路口,橫越30公尺大義路,再往回走135公尺至對側,合計300公尺的路程造成行人穿越馬路之不便,不符人性的設計,也引發行人鋌而走險的風險。

3. 從分隔道穿越大義路之行人,可能從駕駛人視覺死角竄出,造成駕駛人莫大心理壓力,甚至可能引發意外。

4. 行人直接穿越大義路,踐踏分隔島植物,破壞環境美觀

5. 北大特區都市計畫書規劃松、竹、梅三大商業區,並於各區中心線退縮6米作為步行街廓,惟現況因各商業區之間受道路阻隔,缺少行人穿越道串連,無法形成人潮進而促進商圈發展,其中尤以梅街商業區受到30米大義路及分隔島阻隔,影響最鉅。


設置說明

由大義路中線劃設枕木紋斑馬線,作為行人穿越道,並設置行人觸發交通號誌燈,平時若無行人通行則閃黃燈,遇行人有通行需求時,再與大義路/學勤路口、大義路/學成路口紅綠燈號同步,以利行車通暢,也保障行人安全。設置示意圖如附件(網友繪製,僅供參考)。






優點

1. 引導行人由斑馬線穿越馬路,改善目前行人從各處任意穿越大義路之亂象,並保障行人與駕駛人雙方安全。

2. 設置行人穿越道,便利大義路兩側社區住戶及一般行人往來,並防止行人任意穿越馬路造成意外。

3. 設置行人穿越道,固定行人穿越馬路位置,讓汽機車駕駛人無須再擔心隨時可能從分隔島冒出行人,開車更安全、更放心。

4. 確保分隔島樹木及植栽不再遭到踐踏,維護環境整齊美觀

5. 方便鄰近社區住戶及外來遊客直接往來北大特區松、竹、梅三大商業區,增加來往行人,活絡商圈發展進而有效形成商圈特色,百業競逐,讓各社區皆受其惠。



疑慮與解決方式

1. 行人穿越道近大學劍橋社區地下停車場車道出口,倘行人穿越道前車輛過多,恐造成車子回堵至出口斜坡道,造成行車危險。

解決方式:
(1)若於大義路中線位置設置行人穿越道,約距離大學劍橋社區10公尺,單一車道約可停3輛車,3線車道與出口空間約可停放10-11輛車。



(2)根據熱心網友於今年5月針對大學劍橋社區車道出口於上班尖峰時段所作觀察與統計,大學劍橋社區尖峰時段平均每分鐘最多不開出超過3輛車,應無回堵疑慮。
(3)惟考量未來車流量增加可能對大學劍橋社區造成困擾,建議可將行人穿越道設置位置由梅街中線往學成路方向橫移3-6公尺,行人穿越道前約可增加停放13-17輛車,應能解決回堵問題。


2. 大義路有多路公車通行,若設置行人穿越道可能導致公車堵塞在穿越道前,造成車輛回堵,公車走走停停也會引發噪音。

解決方式:
(1) 交通局表示,本行人穿越道將設置行人觸發號誌,並與學成路、學勤路口號誌燈同步,當燈號同步為紅燈時,大義路(南北向)方向將不會新增車流,可以有效減少車流量。
(2)至學勤路右轉大義路之公車,倘遇行人穿越道亮起紅燈,可先於停等處稍候,待轉綠燈時再通行,可避免公車擋住大學劍橋停車場出口。
(3)另查公車停等處與行人穿越道相距約30公尺,公車有足夠時間切換至內側車道,亦可避免可能阻擋大學劍橋社區車道出口之疑慮。
(4)至公車行駛可能引發之噪音與廢氣,因屬公車本身問題,可要求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與台北客運汰換舊型公車,或改採購油電混合車或電動車,方可有效解決噪音與廢氣問題。


3. 設置行人穿越道是否有違「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二款,即「市區街道中段之每小時汽車交通量與行人穿越數,在平均日中同時有八小時以上高於下表之規定,且附近二百公尺以內無行人立體穿越設施或其他行車管制號誌可資管制交通者」。

解決方式:

(1)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道路交通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設置行車管制號誌,故本規則係屬設置號誌之「發動條件」,並非謂不符條件者不得設置。
(2)另查100年5月27日會勘紀錄,交通局表示「原則同意設置。公務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既交通局內部研商評估並已正式回函表示「原則同意設置」,應無適法疑慮


4. 未來倘若「三鶯二橋」開通,湧進龐大車流,行人穿越道的設置可能妨礙車流暢通,製造更多危險。

解決方

(1)基於目前三鶯二橋尚未開通,但有行人穿越馬路之需求與安全顧慮,仍建議先行畫設斑馬線,設置行人穿越道。
(2)若三鶯二橋開通,車流量倍增,則建議另設人行天橋或地下道,以利車流順暢。


5. 設置行人穿越道必須打開分隔島缺口,汽、機車可能利用該缺口違規迴轉,增加更多交通意外風險。

解決方式行人穿越道可以考慮如下設置方式,可避免車輛違規利用行人穿越道缺口迴轉帶來危險。




6. 設置行人穿越道將讓駕駛人背上更多責任,反之,若不設置行人穿越道,則違規責任全由行人自行承擔。

解決方式:
(1)行人安全需要全民重視,行人路權更需要大家尊重及社會共識。即使未設置行人穿越道,駕駛人仍有注意行人安全之責任義務,但若不設置穿越道,行人則可能從任一處穿越馬路,反而增加駕駛人心理負擔與實質危險。
(2)設置行人穿越道可以引導行人從行人穿越道穿越,增加駕駛人注意力,避免發生交通意外,也確保雙方安全。



其他可能

1. 設置天橋:設置天橋可提供行人穿越馬路的其他選擇,確保行人及駕駛人安全,惟天橋恐破壞北大特區天際線,有美觀疑慮,而在台灣天橋使用率偏低,即使架設天橋,行人仍可能從平面直接穿越馬路,讓天橋形同虛設。另天橋並不適合老人或身障者使用,無法解決大義路兩側老人、身障者或洗腎病人穿越馬路之問題與困難。
2. 設置地下道:設置地下道可確保行人穿越馬路安全,亦可納入考量,惟地下道雖較無美觀問題,但若缺乏管理,很容易成為治安與清潔死角;另一方面,北大特區地下管線複雜,也增加地下道的設置難度,惟與天橋相比,地下道應為更適合之方案。



結論

1. 建議劃設枕木紋斑馬線,設置行人觸發式交通號誌,並與學成路、學勤路口號誌燈同步,平時無行人則閃黃燈,以維持車流暢通,並兼顧行人與駕駛人安全。

2. 未來「三鶯二橋」開通,視車流量狀況爭取設置地下道,以保障行人通行權益。


2011-09-12 17:34 · 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看的出來很用心
加油
2011-09-12 18:47 · 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若於大義路中線位置設置行人穿越道,約距離大學劍橋社區10公尺,單一車道約可停3輛車,3線車道與出口空間約可停放10-11輛車。

至學勤路右轉大義路之公車,倘遇行人穿越道亮起紅燈,可先於停等處稍候,待轉綠燈時再通行,可避免公車擋住大學劍橋停車場出口。

設置行人穿越道將讓駕駛人背上更多責任,反之,若不設置行人穿越道,則違規責任全由行人自行承擔。

以現在尖峰時間公車密集度論,行駛大義路公車計有916,705,706三線主力(尚不論上下學的學生專車或社區巴士或其他車輛),平均三分鐘以內一班(一分鐘就會出現一班公車),如此車班密集度,三路公車先後後進入劍橋站上下客,再遇到未來的穿越道,難保不會造成該站前後道路與劍橋車道出口道路的壅塞(公車一輛10公尺,與劍橋車道距離穿越道長度概等),建議該穿越道路口持續閃黃燈提醒車輛注意行人即可(已免除行人肇事責任),老人身障者或洗腎病人穿越馬路則建議行走學勤或學成路口,以維安全。


日野RK8J(HINO RK8J)是日本日野自動車生產的一款大型巴士
車長: MSA、MTA:10,460(11.46公尺)RSA:11,480
MSK、MTK:10,660
RSK:11,680 (11.68公尺)


2011-09-12 19:23 · 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龍 於 2011-9-12 19:38 編輯




台北信義區華納威秀~新光三越之間有類似穿越道.公車來往更頻繁.交通依然順暢.
2011-09-12 19:26 · 5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中秋假期12日1920時非上下班時間的公車密度





2011-09-12 19:59 · 6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9-12 17:10
  有關大義路設置行人穿越道一案,交通局表示將等相關社區(萬寶隆、大學風呂、大學劍橋、春城大砌)有共 ...


很用心的整理!! 加油!! 支持!! {:5_267:} {:5_267:}
2011-09-12 20:16 · 7樓
回復 小龍 的帖子

穿越道在哪是我老花了嗎 {:4_93:} 我只看到天空走廊{:4_100:}

2011-09-12 20:27 · 8樓
大雅路是否一併評估增設行人穿越道的優劣點
2011-09-12 20:42 · 9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這些內容真的都很棒!
不過,我提供不同的看法:
一、來三峽是了了比臺北「慢活」,多一點時間給自己走路不是搬來的初衷嗎?
二、如果每條路上270公尺內都要再設行人穿越道(差不多135公尺就中斷道路景觀),整條路就支離破碎,那是我們想要的嗎?
那樣其實不過是「把臺北搬來三峽」而已,當初又何必搬來三峽?
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建議多想想我們來三峽的初衷!
2011-09-12 20:51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tsengntpunsl 於 2011-9-12 20:53 編輯


贊成增設
至少不會讓公車無法從學勤路右轉大義路 為了等要通過的行人
把路口弄得極其危險
這裡的公車開得也很猛
建議要做
不要等到出人命 上報紙才作
2011-09-12 20:51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9-12 21:01 編輯


旺旺哥哥 發表於 2011-9-12 20:4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這些內容真的都很棒!


這就是了, 搬來北大的初衷就是看到在藝術大道引領之下的追求行人步行天堂的理想, 但很可惜....從梅街要到竹街竟隔著一條寬廣的大義路, 行人只能望著路嘆氣....這樣的隔絕豈不正是漠視了行人的權利, 違背了行人優先的初衷.....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推動增設此一行人穿越道, 我們更應該回頭想想, 舉出的例子是否正是只為車輛優先著想的"大都市"觀念, 回想搬來的初衷, 多關心自己身為一個行人的需求...一條連接竹街與梅街的穿越道正是我們所需要的.
2011-09-12 21:18 · 12樓
贊成大義路人行道建設。
這樣就可以漫步 穿梭松園 / 竹園去奧斯汀吃早午餐。

2011-09-12 21:39 · 13樓
旺旺哥哥 發表於 2011-9-12 20:4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這些內容真的都很棒!


講得很好,三峽不必是第二個台北,三峽有三峽的步調!
2011-09-12 22:04 · 14樓
回復 tsengntpunsl 的帖子


上個月大義路與學成路口就生了嚴重事故,是大大最不願見到的狀況....但確實發生了!!
2011-09-12 23:05 · 15樓
樂觀其成,順便帶動松竹梅園周邊商家經濟活動!!{:4_113:}
很棒的整理,辛苦囉~~
2011-09-12 23:46 · 16樓
回復 旺旺哥哥 的帖子

不知道旺旺兄是住那個社區.. 你如果到大義路走一遭就知道行人直接穿越馬路的情形有多嚴重.. 這跟慢步慢活沒關係.. 除非把大義路分隔島加高到跨不過去.. 不然還是會有一堆人直接穿越..

不如正視這個問題來謀求解決之道吧..
2011-09-13 00:09 · 17樓
🔧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9-13 00:23 編輯


回復 JasonH112 的帖子

如果到大義路走一遭就知道行人直接穿越馬路的情形有多嚴重.. 這跟慢步慢活沒關係.. 除非把大義路分隔島加高到跨不過去.. 不然還是會有一堆人直接穿越

Jason大大真的是一針見血,小弟觀察強闖大義路/學勤路的行人,最常見到的態樣..
朝九的上班族(遠遠看到公車將要進站,原本靜如處子,立即動如脫兔型){:4_142:}著實發揮五百障礙超越的精神
晚五的下班族..希望飛奔回溫暖的窩
反而是長者,不急不徐,安步當車,鮮少擅闖馬路{:7_441:} {:7_441:}
2011-09-13 00:48 · 18樓
🔧 本帖最後由 小龍 於 2011-9-13 00:54 編輯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你可能沒去過台北華納威秀.....照片摘自網路.是大概位置.有時間去拍照再補上.
學林路~海洋公園之間.不是也設了一個路口.
2011-09-13 00:50 · 19樓
回復 小龍 的帖子

你可能沒去過台北華納威秀.....

那裡是LKK的人常去的嗎,我好像真的沒去過
2011-09-13 00:57 · 20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任何人都可以去...除了有設天橋.也有路口方便行人.
2011-09-13 00:57 · 21樓
回復 小龍 的帖子

.....照片摘自網路.是大概位置

先不論去過華納沒,就龍哥PO的照片來看,威秀穿越至新光三越的馬路,確實沒見到人行穿越道串聯阿{:4_144:}
2011-09-13 00:59 · 22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我說過那只是大概位置.
2011-09-13 01:02 · 23樓
回復 小龍 的帖子

此地到底是天橋還是穿越道,已演變成羅生門囉:P
2011-09-13 01:05 · 24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有天橋.也有行人穿越道.
學林路~海洋公園之間.不是也設了一個路口.
2011-09-13 01:11 · 25樓
回復 小龍 的帖子

我說過那只是大概位置.

正解在這

沒穿越道


只見天橋
2011-09-13 01:16 · 26樓
🔧 本帖最後由 小龍 於 2011-9-13 08:16 編輯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這兩張就比較清楚.串連兩邊商圈.也方便行人.
2011-09-13 02:12 · 27樓
🔧 本帖最後由 新好男人 於 2011-9-13 02:14 編輯


行人違規穿越中間分隔島,而【增設行人穿越道】道理說不通!!
換言之如果開車族因路邊停車格不夠,將車違規停上人行道,是否可以要求人行道加設停車格??
當初來看房子、買房子,大義路現況就是這樣;公車站牌就在隔壁、就在對面,
走一小段路過馬路(學勤路)就到很方便,如果當初已有心理準備要穿越馬路,心態要不得。

個人想法→→
相關單位會勘評估後,認為有需要【增設行人穿越道】就設置,
為何要經過(萬寶隆、大學風呂、大學劍橋、春城大砌)有共識後,再來進行設置;
『將皮球丟給4個社區』,有法源依據嗎??
如果要經過(萬寶隆、大學風呂、大學劍橋、春城大砌)有共識後,再來進行設置;
是否需要4個社區多數人同意??
未經區權會同意或反對,4個社區的管委會有足夠的權限同意或反對嗎??
2011-09-13 02:21 · 28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由衷感謝海大對整個北大社區每個重大事項的熱心參與及費心費力搜集資料並提供精準的分析,讓我們能較快的進入狀況。個人感覺人行穿越道是符合大多數人的需求應設置的。唯一能想到的是有時穿越行人剛好很多,或行人優哉優哉的走的很慢,坐在車上趕上班上學的人難免會著急。在此提醒一下如我們是行人時,將心比心,想到我們也常常會是那個坐在車上等著趕時間的人,請盡速通過穿越道(當然也要顧及符合安全的速度),那就能皆大歡喜了。
2011-09-13 02:40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upling0709 於 2011-9-13 02:43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9-12 17:10
  有關大義路設置行人穿越道一案,交通局表示將等相關社區(萬寶隆、大學風呂、大學劍橋、春城大砌)有共 ...


怎麼又來了,討論得不累嗎?很佩服你努力不懈、用力爭取的精神。但你都只說優點,卻不說缺點,只把它美化成『疑慮與解決方式』,根本是有失客觀,雖說你的優點也很有道理。你真的很希望有人行步道,但在你的『疑慮與解決方式』還是有幾個疑慮:針對第一點:如過你真的要爭取,可不可以再去處理劍橋出口右手邊汽車併排的問題,哪裡停的下10-11輛的車啊?你以為每台車的車身都這麼的小嗎?還是劍橋警衛有可以代客停車停得剛剛好的功能,所以可以停的下這麼多台,或許只有你的技術可以,我是沒辦法,還說如果人行穿越道再往前移3-6公尺,還可以停的下13-17輛車,你是把他當停車場在停嗎?還有開車是不用保持安全距離的嗎?每台車黏得緊緊的,如果不小心輕踩油門不小心碰到別人的車,這難道不是安全的疑慮嗎?第二點:常常看到公車臨停區,也都被汽車臨停占用,705 706 916有時都要排隊在那放人下車,再來個紅綠燈,我看那裡的的噪音、塞車的情形會更嚴重,千萬別指望社區警衛來處理,現在的人真得很兇,警衛都怕~~還是你先去爭取配置幾位警察在那取締,以減少汽機車亂停的現象,再來幫大家爭取人行道,當然公車司機的在職宣導,也煩請你再去說明,請他們一定要耐心的等待紅綠燈;還有,油電混合車可不可以先幫我們爭取成功,再來設置人行道,否則也是空談而已;第三:「另查100年5月27日會勘紀錄,交通局表示「原則同意設置」。是已經經過四個社區都同意了嗎?我上次有問過,但沒得到答案,如果是我不清楚,也煩請你再解釋一次吧!以下是我自己的建議,如果你覺的人行道很方便,可不可以爭取公車站牌在萬寶龍門口,這樣公車學勤路右轉大義路已經要等一次紅燈,放乘客下車在停一次,遇到紅燈又停一次,這樣住面大義路的人真的很可憐,沒有一刻安寧的,讓大家接受噪音的機率可以公平一點,稍微分攤一下;還是人行道設置可以在往萬寶龍大門一點,這樣也是可以串連商圈,不會一直覺得獨厚學勤路上的社區。如果未來三鶯二橋若真的開通,勢必會有更大的車流量,且北大本來就有很多道路設計不良,在那邊爭要不要設置人行道,各有道裡各有優缺點,為何不直接爭取設置地下道,不是更一勞永逸嗎?也不會造成社區和社區間的爭執和誤會啊!

2011-09-13 02:52 · 30樓
回復 新好男人 的帖子

大義路增設行人穿越道乙事,已不是道德勸說,心靈層面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面(個人感覺),因為出發點雖不良善,但也確實考慮到人性的特質,與實際面臨的安全問題.
倘若設置穿越道與否?須達到共識,應該由所有用路人自決,倘行政機關任由四大社區自行協商後做出定論才實踐,當政者搞民粹的心態自此顯露無遺!!
2011-09-13 03:20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新好男人 於 2011-9-13 03:22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首先感謝您對整個北大社區相關議題的付出與用心。

文中提到『疑慮與解決方式』
如果能同時得到(有權決定人士)的保證『同時解決、同步實施』;
對於反對的社區(人)才有說服力。
只是誰敢保證??
2011-09-13 06:33 · 32樓
回復 twzq 的帖子

我常在大雅路上進出,且因住家位置,需從學成路這頭走到學勤路那頭,不是在大雅/學成路口過馬路就是在大雅/學勤路口過馬路,沒感到過有任何不便。個人的想法是因大雅路寬只有大義路的一半,也沒有公車經過,好像沒有似大義路上設置穿越道的需求,再看到目前大家對大義路上設置穿越道一事有這麼多正反意見(都蠻有道理),較傾向於不設 (看來好處沒有多於壞處),不知對否?

2011-09-13 08:46 · 33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9-13 10:32 編輯


北大家族 發表於 2011-9-13 06:33
回復 twzq 的帖子

我常在大雅路上進出,且因住家位置,需從學成路這頭走到學勤路那頭,不是在大雅/學成路 ...



依據上一次的會堪記錄,是傾向於設置。目前交通局正在重新提案,依據週邊社區所提出的建言做出修正。


其實樓上的站友曾提出一個好的想法,提醒我們選擇搬來這裡的初衷是什麼?

仔細想想,是希望舉出很多車輛優先的考量觀點,來證明自己的論述有據?還是舉出很多行人優先的觀點,來證明自己的想法正確? 不管是任何說法,都值得尊重,但有錯的部份,也是要有人提出合理的論述來予以更正, 做為參考, 以正視聽。


"增設一條以行人優先考量的穿越道,會造成大義路柔腸寸斷?" , 這未免言過其實...我們不妨實際站在學勤路穿越道遙望一下學成路穿越道,就知道有多遙遠...

"增設一個號誌,會造成交通堵塞,大亂?", 這更是無稽之談,如果是這樣,那交通局會第一個站出來反對,但事實是,交通局判斷後的結論是認為 ok的,我們難道不該信任交通局的專業嗎?

"設穿越道要經過四個社區同意是政府搞民粹?!" ....如果有仔細看過公告的會勘記錄,就知道這是因為有社區先提出異議, 透過民代要求重新會勘, 因此才會弄成乾脆大家來投票, 要就要徵求四個社區代表都不反對才行.....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增設行人穿越道只是因為私闖馬路的人?", 我相信設置穿越道的理由樓主已經闡述很多次了,連接梅街與竹街,創造出第二條行人大道,才是真正的理由。


總歸一句,不論是正反方的意見, 都是值得參考與深思的, 但回歸自己搬來的初衷,以行人優先的想法來完善整個區域的交通設施,我個人認為絕對是一個從出發點就是良善的想法與做法。

2011-09-13 08:59 · 34樓
🔧 本帖最後由 康康 於 2011-9-13 09:07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1-9-13 08:46
依據上一次的會堪記錄,是傾向於設置。目前交通局正在重新提案,依據週邊社區所提出的建言做出修正。

其 ...


如果要用到私有地那就要看看各社區的規約怎樣規定了

管委會是不是有權力答應

爾且如果只是私有地的問題

那就放在同意的社區門口就好了

這樣用地問題就解決了

也不用去麻煩別人

社區的土地是社區所有人持分的

一開始的用途應該是在買賣合約書中的分管協定就定好了,或是規約裡就規定好了

管委會應該沒有這樣的權力去改變分管協定和規約

但區權會只要三分之二出席四分之三通過或許有機會改變使用用途



2011-09-13 09:07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9-13 09:09 編輯


康康 發表於 2011-9-13 08:59
如果要用到私有地那就要看看各社區的規約怎樣規定了

管委會是不是有權力答應


交通局是徵詢四個社區地主的設置意見, 就算社區不同意, 交通局仍有公權力可以強力設置, 事情沒那麼複雜....

不過針對此事交通局的看法是希望四個社區都不反對即可設置, 原本早就該完工的, 但目前有一個社區提出疑義, 三個社區不反對. 但是都希望交通局能提出好的方案並解釋清楚. 所以暫停並由交通局重新提出新的改善方案中.
2011-09-13 09:14 · 36樓
麥克 發表於 2011-9-13 09:07
交通局是徵詢四個社區地主的設置意見, 就算社區不同意, 交通局仍有公權力可以強力設置, 事情沒那麼複雜.. ...


如果要用到私人土地

交通局當然是要徵得社區同意

但是社區誰能代表同意

交通局當然說只要有人代表同意他就可以施作

但是他絕對不會去問同意人的合法性

因為不甘他的事

就算有問題,也是當初同意的代表人要背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官司"

和交通局一點關係也沒有
2011-09-13 09:48 · 37樓
康康 發表於 2011-9-13 09:14
如果要用到私人土地

交通局當然是要徵得社區同意


很好的見解與表達能力,我覺得您可以直接向選區里長反應並實地去參與會勘,充份表達你的看法並當場尋求法律上的見解與回應,相信交通局的公務員會給你一個正確的回覆,以解除你的疑惑。
2011-09-13 10:14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9-13 10:15 編輯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設穿越道要經過四個社區同意是搞民粹?!", 這真是從何說起....如果有仔細看過公告的會勘記錄,就知道這是因為設置號誌會使用到四個社區的私有地,因此才需要先徵求地主代表同意.....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仔細看過公告的會勘記錄,就知道這是因為設置號誌會使用到四個社區的私有地....無言
謝謝麥克大的明示,小弟再次去看了洪議員提供的二次會勘記錄,有關會勘結論提到土地產權問題(指的是開設缺口及設置號誌桿)需取得土地管理機關工務局同意方可設置,應不涉及四大社區私有土地產權問題,會擱置的原因,小弟還是看嚨沒,我想應是安全疑慮沒解決前,不敢貿然動工的緩兵之計吧!!(若有得罪請包涵){:6_314:} {:6_314:}
2011-09-13 10:29 · 39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1-9-13 10:14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你說的對耶....是我看錯了, 那一小塊號誌設置用地記錄上寫已經完成區段徵收, 變政府的了.... 我得趕快去修改, 謝謝更正!!

不過, 如果是這樣那真是太好了, 本來就不用社區同意, 交通局也太怕事了, 何必有社區反對就停下來, 當初應該就對的事直接做了就是, 不用暫停工程才是....只能說北大社區的居民太兇悍了, 交通局做起事來也得步步為營, 不想得罪人.....

2011-09-13 10:46 · 40樓
麥克 發表於 2011-9-13 08:46
依據上一次的會堪記錄,是傾向於設置。目前交通局正在重新提案,依據週邊社區所提出的建言做出修正。




>>總歸一句,不論是正反方的意見, 都是值得參考與深思的, 但回歸自己搬來的初衷,
>>以行人優先的想法來完善整個區域的交通設施,我個人認為絕對是一個從出發點就是良善的想法與做法。
說的太好了!! {:4_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