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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管和管委會間有溝通問題

2011-09-09 22:06 · 樓主
今天去俱管申請成立瑜珈社
俱管和我說有收費的課程社區要抽學費的30%
我當場傻眼

晚上去物管那裡反應
剛好碰到管委會余委員,才了解是那是之前的一個特例
中間原由要花一點時間說明
好,那不重要

重點是
我覺得俱管是有想要推動一些活動
余委員也是相當明事理的好委員
但管委會和俱管間的溝通出了問題
才會出現像我遇到 "抽30%" 之事

所以如果大家有遇到一些覺得不合理的事情
可能得自己花點時間搞清楚來癥結所在
求得一個合理的結果


2011-09-23 19:31 · 2樓
回復 kkjj 的帖子

多辦些活動對社區來說能增加一些凝聚力及活力是非常正面的事情.
但是有收費的狀況, 就代表有營利的動作了.
管委會要收費應該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為有使用到公共設施, 至於收多少費用, 管委會應該有一定的規定才是.
2011-09-23 20:56 · 3樓
回復 yanghk6952 的帖子

有營利的應該是要禁止的

如何分辨有無營利

1.老師的終點費如果是固定的,譬如說一次2000
10個人來上課,每個人攤提200元,20個人來社課每個人就攤提100元
畢竟有些東西是專業的,有時得請專業的老師來上課,給老師個終點費是應該的。

2.但如果老師的終點費是不固定的,而是不管學生多少
每個人都收一樣的價格,譬如說一堂課200元,
10個人老師就得到2000元,20個人老師就得到4000元
這樣就是營利
基本上社區的空間本身就不該營利
管委會是應該要禁止,而不是抽成。


2011-09-24 09:52 · 4樓
回復 kkjj 的帖子

唉, 這樣的解識也只是個人見解而已, 如果老師都有收到鐘點費了, 學生也需要繳交費用才可以來上課,
那不就是營利的行為嗎 ??? {:4_101:}
2011-09-24 10:50 · 5樓
可是如果鐘點費固定, 應該就可以請管委核准支出, 住戶都能參加. 就像辦活動一樣
2011-09-24 17:53 · 6樓
🔧 本帖最後由 kkjj 於 2011-9-24 18:23 編輯


回復 yanghk6952 的帖子

譬如說
社區有ㄧ群人,對於油畫有興趣
所以組成了一個社團,叫做油畫社
但是社區內沒有人有能力來教學
或者有能力的人時間上沒辦法來配合
所以需要外聘老師來教
要請專業的老師來,總是要給個鐘點費
不然這樣也不太好意思
就有點像是學校社團的感覺
學校社團應該多多少少要給老師一點鐘點費吧
這是我想說得關於第一點 老師鐘點費是固定的想法

這是我個人的一些初步潛見
哈哈,應該還有很多漏洞
大家有其他想法歡迎來說說
社區的事物總是愈多人關心才會愈好


2011-10-13 10:56 · 7樓
管委會不應該有營利行為吧~管委會就是運用從住戶手中收到的管理費啊~~
現在我是哈佛跟京都兩個社區跑
京都的做法就很單純,俱管努力開創社團活動,但是社團開課的部分,就是俱管幫忙找老師而已,老師學費就由學生自行依人數分攤,俱管完全不經手錢的事情
使用到公設(例如舞蹈教室)部分就用扣點的方式,目前是上一次課使用一次就扣一人扣一點
個人是覺得很合理啦~
2011-10-13 17:26 · 8樓
回復 Sky0717 的帖子

最近都在練單車和跑步機
就沒再去關注這方面的問題了

但我覺得這樣蠻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