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chialee 於 2009-12-11 09:54 編輯
我上禮拜六去北大時,還看見一位阿伯騎著摩托車在紫京城前面的人行道上騎來騎去!
真是太誇張了!!
kang 發表於 2009-12-10 10:08 
是不是送便當的 常有北大外圍來送便當的 都會騎上來.....警衛看到都來不及...
有次跟我媽在社區人行道上走 小孩在玩 剛好有個婦人從(無障礙坡道)大有路騎上來 我在後面就破口大罵 人行道不能騎上來....後來看她騎到社區大門口在騎下馬路 還不是逆向... 我媽叫我不要多管閒事 怕我惹麻煩吧...不過看到車在人行道 就是一股氣湧上來 很不x
怪了 地上的圖片是 腳踏車 又不是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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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的設計有以下規定
台北縣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http://www.planning.tpc.gov.tw/web66/_file/1691/upload/s2/20990-7.doc
3.台北縣人行空間都市設計審議原則除都市計畫另有規定者外,需遵照以下規定辦理:
(1)本縣新開發地區及各類公共設施用地(不含道路用地),除該地區都市計畫另有規定外,臨道路側應至少退縮5公尺無遮簷人行道,退縮部分應設置1.5公尺寬之喬木及複層植生帶,另應設置至少2.5公尺淨寬之透水步道且退縮部分之綠化投影面積需達50%。
(2)本縣寬度十二公尺以上道路兩側應設置寬度至少一‧五公尺之人行步道,其綠化投影面積需達50%。
(3)臨接都市計畫指定之歷史街道及十二公尺以上道路之建築基地,其退縮建築部分或設置之騎樓應維持沿街平順之人行空間,不得供汽機車停放或車道穿越使用,惟基地進深不足或面臨計畫道路戶數過少無法設置集中式進出車道,經委員會審議同意者,得依審議結果辦理。
(4)以上如遇本縣土管已規定須留設騎樓之商業區或住宅區,免再退縮。
4.基地內人行動線說明
(1)請標明,並儘量以順平方式處理。
(2)為安全及便利考量,樓梯請勿設計45度之踏階及請勿於折返平台設
置一階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