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 發表於 2011-9-1 15:32 
回復 好運99 的帖子
你放心啦
如果千篇一律的要求方式都得到同樣的結果
那麼就是要求的方式要改變了
盯是一定要盯的
行不通的方法若一直重複用,結果當然還是行不通
要不一直罵,也不會罵出個好結果出來
罵到最後只會變成陽奉陰違~
至於我前面所講的,我沒有針對某個委員,我講的只是某個現象
如果真如你所說,既然物管人員那麼多次講都講不聽
為何不快刀斬亂麻就要求物管公司換人換到令人滿意為止
還要留那麼久猛釘?
我認同你說對於物管公司必須有人要扮黑臉,有人要扮白臉
但是不管如何,要先瞭解事情,再就事論事去盯,會讓人認為比較合理一點
要盯人的委員們自己的行為也要讓人有說服力一點,不要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之前你們對東京都,我只看到末端,但我相信那種模式,應該不管對哪一家物管都一樣吧?
老實說,沒有十全十美的物管,倒是管委會要制訂一套可遵循的管理流程出來
大家把遊戲規則講清楚,通情達理後,若物管仍舊不改善
那就照著簽訂時的物管合約的約束走,會不會省事點,也可以少花點力氣生氣?
其他的,有空一起喝咖啡再聊啦
其實我覺得多說無益,立場不同,看法角度不同
如果委員們只要意見不合,就一走了之,其實真是管委會的損失
留下來的委員不是不想走,是走不了,放不下
因為怕最糟的情況發生
如果整個管委會因人數不足而解體了
那在新北市政府那邊的登記,哲里將會有一個污點,這責任是誰要來擔?
我說太多了,言盡於此
住戶人人皆有機會進管委會,從此文的討論略窺一二也好
如果你還有甚麼不明白的狀況,歡迎私下找我談
不要在這上面回應我了,因為我會不自覺很認真的講很多很多我所看到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