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jcjiang 於 2011-8-29 07:58 編輯
回復 雪花冰 的帖子
因為過去丟垃圾不用錢,現在丟垃圾要買垃圾袋。從灰燼中不難看出,燒垃圾的人沒有進行分類,所以垃圾一大包,這個人一燒燒出至少違反4條法條,如果可以找到人他就糗大了。政府國民教育做的還不夠徹底,過去東京在推行人行道禁菸,於上下班與逛街人潮眾多時,各區公所派員
在街上鞠躬並拿標語發傳單,用小聲公(不能太大聲,會有噪音)賣力宣導,區公所也會懸掛布條與貼告示,反觀台灣,並沒有人鞠躬發傳單,而是交由清潔隊處理,在第四台放送宣導片。我想在台灣宣導要買垃圾袋以及要垃圾分類,跟在東京要大家不要在人行道吸菸,困難度應該是相同的,但是宣導手法兩方就是不同,日本比較親民且政府是處在比較低等的地位,拜託民眾配合,在台灣則是用高壓的方式,要民眾遵守規定,那些燒垃圾的人就算有錢也不爽買,要他分類也休想,他是不做"撿垃圾"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