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Lydia 於 2011-8-28 07:49 編輯
Bear 發表於 2011-8-28 06:09 
回復 Lydia 的帖子
所以~~然而~~~人性本惡?
sorry,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知道在家族裡的2F住戶,都如bear大這般急公好義、熱心公益,
不過,要住戶義務去掃似乎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我覺得應該還是要朝"如何讓清潔人員方便去清理露臺"的方向來思考比較好,
畢竟台灣的公民道德感,還沒有那麼強,
狗兒子都可以在大門口的柱子上尿尿了,難道不可以在露臺上尿尿?
出門都不一定會上鍊條了,更何況是在自家門口的露臺上?
沒開小門都可以把東西堆到露臺上了,如果開了小門不就等於宣告露臺可以使用?
我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住在2F的鄰居,
只是想提出未來可能發生的情形給大家斟酌,
如果每一戶鄰居都願意開小門單純只是為了去掃落葉,
我們也會投以最尊敬的眼神,
可以討論是否每個月減個三、五百元的管理費以示鼓勵,
先做好最壞的打算(露臺是否可以使用的糾紛),才能有最好的準備(來打官司呀,誰怕誰),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