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annabella 於 2011-8-21 22:11 編輯
上週社區開了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選出了新的委員後,我相信社區應該有一些新的氣象,
也期許在北大特區生活環境可以更好
雖然平時工作太忙,無暇參與公共事務
不才 有些建議希望可以提供參考
1.財務資金運用
無重大支出的情況下,每月收支平衡,則目前帳上約5百萬元的現金,應該可以以定存的方式來進行管理(同時分成幾張存單來管理),雖然利息增加不多,一年大概也可以增加5-7萬的現金收入。
另外,有關記帳外包這件事情,如果只是記流水帳似乎沒有這個需要(有點浪費錢)。
還是管委會有稅務申報的需求?如果如此則有其必要性
2.印鑑交接 or變更
上次聽樓下的主任說因為印鑑變更之故,管委的資金無法動用? 這有點跟一般常規不大一致,換一任財委就要變更一次印鑑有點點太麻煩了,一般都是採取印鑑移交的方式來處理。用管委會的title 製作大小章 兩顆,交由權責人員保管,人員變動只要移交印鑑就可以了,不用勞師動眾到金融機構辦理。
3.大廳的水晶燈開放時間
週六早上下去幾乎都是全開,白天這樣似乎沒太多必要性,而且都是鎢絲燈泡 相當耗電,更別提配合銷售中心開燈的公設部分(是否有要求銷售中心負擔此部份費用?)
提供一點意見 敬請參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