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賢賢 於 2011-8-30 21:5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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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將委員會的權責專條補列出(請參考16樓)。
看到掠大寫的會議內容,表示建商只願付費用到8月11日。
那8月11日到廣告布幕拆除時的廣告費,要收多少錢?
最近一直在協助北大特區內一些社區的公設點交,看到太多的問題…。
其中有一個社區為了確保權益,請了李永然律師協助,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遠雄在北市中山區一個新建社區,公設點交拖兩年多,最後由遠雄再拿1300萬(委員會要求3000萬),才讓委員會通過公設點交。
不知我們社區的委員會能幫社區爭取到多少權益。{:4_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