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腳中小學徵警衛一名
全職, 月薪17880元
每月工作時數240小時

請幫忙..............
意者請洽桃子腳國中小總務處:楊組長
02-8970-3225轉分機141楊組長
此徵人訊息截止時間:100年8月22日5:00pm
再次謝謝大家幫忙~
~可可敬上~^^
一般臨時人員時薪98元 每月工時240小時計 月薪約23520元
桃子腳如以最低工資搭配高工時的聘用條件
可能不太容易找到適合的人
🔧 本帖最後由 polly 於 2011-8-17 14:40 編輯
這個工時好像有點長~~希望能早日找到適合的人選!
回復 可可^^ 的帖子
這樣有符合勞基法嗎?
一天工作8小時的話,一個月做240小時,表示一個月要工作30天耶!
這樣不符合勞基法喔,請楊組長再確認一下工作時間,不然會被勞工局.........
薪資實在太少了 這像似工讀生般薪資 而且已經明顯違反勞基法工作時間,
這樣的工作確實很辛苦 ,請務必重視工作時間,
組長得注意" 以免勞工局會定期追查~~~
勞基法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月薪17880元應該是指底薪吧,超時工作的部分必須給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