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小江 於 2011-8-23 17:12 編輯
回復 猴崽 的帖子
8/23早上10.30有問過小姐.她是說有更新過.問她何時變更.她說詳情要問經辦才知曉.再回我電話.等到現在15.30都沒回應.我再次詢問.她表示經辦一整天都在忙.如果我有去北大愛悅.他們可以補一張新的建照給我或傳真給我.以上是我詢問後的結論.
只是不理解他們處理事情的過程.如果當初已變更(假設新的建照來不及放於合約上).事前為何不先告知我們.將來再補發.為何一定要讓住戶發現或提出後才說有變更.這建商作事總是遮遮掩掩.難怪人家不信任他們.當然這是假不了的.否則到時主管機關檢查也過不了關的.我個人是有質疑?為何2次會差那麼多?從地下2樓變更為3樓.又樓層也有變更.使戶數從200多戶增至400多戶.難道這1或2年法規有改過嗎?
另我們的公設--大廳部份被他們當做接待中心.等到要點交給我們的管委員會時.所有裡面的設施已被折舊耗損了.到時是否要求他們全部換新.據我所知遠雄當初的接待中心是另闢一區域.並沒有佔用到建物公設部份.所有的設施都用塑膠套套住.等點交時才拆封.我不知各位對這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