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8-16 19:07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我覺得應該要明定罰則與管理辦法
我是不清楚陳科長與大家的談話內容是否已經準備過了
但是我和小柚子去新北市府拜訪時
說到採用BOO業者為寡佔 缺乏競爭機制 要怎麼選擇優良廠商
陳科長沒回答 只說 這是民間自提 他們沒有公開招商或招標
談到業者興建後
倘若市府又打算拆掉板殯
昌溢等於是自己獨佔整個市場
萬一變相加價 或出現如三峽火葬場亂倒骨灰 不送紅包就不能丟垃圾的亂象時市府要怎麼管?
沒有公立的殯儀館 將來出現業者與市府定價權爭議時 萬一窮人死不起該怎麼辦?
陳科長當下才說要修法 像公車一樣不能隨便加價
一再追問公立的都管不好要怎樣保證私立的隔了層紗可以管得好
陳科長才又說可以定地方的管理辦法 會加強市府的管理 還有要在契約中明定費率等
這種問了才想的回答方式
我真的感到不放心
講一個最悲觀的好了
倘若昌溢按照要求劃了一堆大餅 在建築規劃 道路拓寬 遮蔽物設立 回饋機制等等依我們的要求加了
BOO案常出現的爭議是
興建水準政府很難監督掌控
真的能達到水準嗎? 政府真的知道是不是有到水準?
(畢竟業者自蓋以後 存在資訊不對稱)
萬一業者興建或經營水準不良 又沒有在契約中設計不良廠商的退場機制
那該怎麼辦?
回饋機制談好後 萬一業者以後以各種合法的會計方式製造營業利潤不高的現象
談了的回饋 能實現多少?
我真的不知道一心只想趕快蓋一個生命園區來交差的新北市府有沒有好好想過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