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區居民對殯葬設施設置之抗爭原因
1.經濟因素
一般鄰避設施的設置,對附近的民眾或許會有正反二面的影響,正面來說,有著土地開發的商機,一片不毛之地被開發利用可為地主帶來不少的財富,且緊鄰其週邊的土地有可獲得不少商機,活絡市場。興建完成後,可提供不少就業機會,加上鄰避設施有回饋地方的機制,可增加地方上的利益。唯有殯葬設施之設置,給地方上的居民布來的通常都是負面的效應。在三個案例的訪談中,所有受訪者皆一致認為,殯葬設施設置在社區附近,臨其週邊的地價、房價下跌,嚴重影響當地未來的發展。
2.生活環境品質因素
殯葬設施附的居民,將因為殯葬設施的設置,而影響其生活環境品質。諸如殯葬設施之建築物,造成社區景觀的破壞;送葬行列,造成交通影響以及陣頭噪音的干擾;尤其是火化場的排煙及燃燒金銀紙等癈棄物所造成的空氣及水質污染等等。
3.心理因素
民眾心理對於死亡的忌諱,尤其是設置跨社區的公共殯葬設施之後,殯儀館及火葬場不但是同社區的人使用,也提供其他社區的人使用,墓地及納骨堂塔不僅提供當地鬼魂居住,也要提供外地來的不明原因死亡的鬼魂居住,使得社區心理不安的因素更為嚴重
4.政治因素
地方的民意代表或政治人物,因選票上的考量或其他政治因素的介入,會在殯葬設施設置的過程中,居於幕前或隱身於幕後,來主導抗爭,藉由社區居民的抗爭訴,求來謀取自身政治上的利益,由本文三個案例中的抗爭主要領導者都是民意代表可見一般。
5.資訊不對稱因素
案例中的受訪者皆表示,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資訊不透明,造成社區居民為了保護自身的權益,群起抗議,甚至產生激烈衝突,希望能改變政府的決策。民眾是希望能明瞭政府的整個決策過程,並表達自己的心聲,於是主張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甚至提出公投主張。這期間,會有一些外圍組織團體或政治人物參與,有時會因個別利益或政治立場不同,在協調當中,不見平順的說理過程,反而是越演越烈的抗爭粗暴行為,再加上傳播媒體的報導,使得原先的訴求失焦,造成抗爭民眾與政府部門失去互信,往後政府部門所提的回饋方案,已無法得到安撫效果,反而付出難以數計的社會成本。
二、公部門完成設置殯葬設施的因素
1.以舊有墓地為選址決策
本文三個案例,選址均以原有之墓地為優先考量,減低鄰避衝突。
2.以同理民意之心,面對理性抗爭
公部門的執行者對於民眾的抗爭都抱持者同理心,因大部份的社區居民,對於殯葬設施的概念,尚停留於老舊的思維,而公部門訧應該努力的與民眾做溝通,並以實際行動來表示善意的回應。諸如案例中公部門的負責人受訪時表示,應妥善規劃設施外觀,降低民眾心理禁忌;運用進步科技,將火化場的空污,維持在標準以內,並隨時監測;由政府帶頭,改善不良的殯葬風俗習慣等等。
3.提供社區居民參與決策管道
諸如民意調查、協調會、公聽會、說明會及辦理殯葬設施觀摩。
4.運用文宣、週知政策並即時闢謠
透明政府決策理念及過程,並即時的澄清謠言。
5.以回饋措施,爭取協商空間
適時提出回饋方案,拓展協商的空間。
6.首長親自領軍協商,展現溝通誠意
行政首長親自參與溝通,展現誠意。
7.政府強勢領導,面對非理性抗爭
有的抗爭團體背後遭到政治力的操控,為了反對而反對,此時的協商溝通已起不了作用,公部門的執行者就應有堅強的意志力,展現執行力與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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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以多重個案研究,以台灣南部三個設置完成的公立殯葬設施為對象,主要是採對受訪者現場錄音的深度訪談和文獻分析等二種方式為主。研究結果歸納如上!!
知彼知己百戰百勝!!!!
大家都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