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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擺雜物問題

2011-08-01 12:30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hikaruchiu 於 2011-8-1 12:33 編輯


有住戶反映停車場擺雜物問題,這圖片只是冰山一角

2011-08-01 12:48 · 2樓
回復 hikaruchiu 的帖子

{:4_95:} 扯!!
2011-08-01 13:06 · 3樓
扯~~~~~~~~~~~
連摩托車都下去就算了,還沒停在汽車格內
唉~~~~~
2011-08-01 13:11 · 4樓
真的太扯了吧...是否可以揪出哪那一位住戶呢? 或是在雜物堆積上貼紙條,請不要隨便堆積私人物品...否則將清走,丟掉...等
以告示住戶呢? 這真的是無法要求每位住戶的素質...唉唉唉
2011-08-01 20:48 · 5樓
回復 hikaruchiu 的帖子

唉................ (無言)!
2011-08-01 20:56 · 6樓
只能說 教育再教育.............
2011-08-02 13:01 · 7樓
是否可拍照、然後於區大上"教育"住戶(宣導)呢?

我也想把死小孩破壞公設的影片播出來...

區大上我看還有沒有住戶敢裝死!!!
2011-08-02 14:48 · 8樓
其實~東西放超出停車格的框框裡算不算也是另類的侵佔罪呢?因為侵占到公共空間了!{:4_163:}
2011-08-02 14:51 · 9樓
我想超出停車格的物品應該是可以貼上條子限三天內認領

否則就當作廢棄物清理掉~不知道這樣行不行
2011-08-02 15:45 · 10樓
回復 小叡 的帖子

可是這樣會不會又違反到另外一條法規了呢?{:4_126:}
2011-08-02 16:44 · 11樓
看過幾個社區的停車場也只有我們這裡誇張
2011-08-02 17:49 · 12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如果管委會已經善盡告知的責任了,張貼三天還是沒人認領

然後又無可明顯辨識物品之所有權人的證據存在

應該可以認定為無主之物(因為放置地是公共空間非私人產權)

那麼想當然管理人應該有權利將之視為廢棄物進行處理

或者人性化一點,三天無人認領先搬至儲藏室置放,若超過一個月無人聞問即丟棄

如此應該夠彈性了吧~

2011-08-02 18:08 · 13樓
回復 小叡 的帖子

就我的想法~基本上一看到不在格內就把它移到物管那去保管了。什麼人性不人性的~要人性就辦不了事。只可惜~這是一個很奇怪的世界~隨便亂動它人的東西反而可能會被告~有一些人就專門在那設陷阱讓守法的人去跳~再來好好的提告~再從中謀利~反正法令真的不知道是在保障守法的人還是在保障不守法的人~金害!{:4_214:}
2011-08-03 00:50 · 14樓
一個多禮拜沒回家了,想問一下,垃圾間的那堆看起來像裝潢廢棄物的東西還在嗎?他該不會就此落地生根吧?可不可以調監視器看看是誰放的啊?請他自行清走!如果已經清掉的話.....拍謝~~我lag了!
2011-08-03 16:31 · 15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問題1:一半在格子裡一半在格子外的怎麼辦??

問題2:搬去物管中心被砲轟怎麼辦?
2011-08-03 16:52 · 16樓
回復 小乳豬馬麻 的帖子

哈哈哈~所以我才說停車場的部份很難處理~比梯廳更難!{:4_214:}
2011-08-03 16:57 · 17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在我看來公設也很難耶~~~{:4_141:}
2011-08-03 17:42 · 18樓
回復 小乳豬馬麻 的帖子

{:4_214:}

真的是~人類是進步還是退化呢?
2011-08-03 17:46 · 19樓
回復 yaoyui 的帖子

我有請總幹事去了解處理了

就算社區幫忙清理掉,也會調監視器把丟的人找出來付清運費
2011-08-04 09:38 · 20樓
回復 小乳豬馬麻 的帖子

我在想~ 是不是每次看到有這樣的狀況就去把東西搬到停車格的正中央算了~ 讓車主每次要停車都得先下車把自己的東西移開才能夠停~ 嘿嘿嘿~~~

最主要是東西放的太外面會被別人的車子撞到~ 所以就都好心的把雜物搬到專有的停車格中間! 比較安全~ 哈哈哈~~~ 是我的話~
2011-08-04 11:52 · 21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這招不錯耶~~~

不過要常常搬來搬去也真是辛苦
2011-08-04 12:20 · 22樓
回復 小叡 的帖子

哈哈哈~~~如果是我搬個幾次就會嫌煩了!每次停車前都要下車搞這搞那~~~只要東西消失了就不會有東西可以搬啦!哈哈哈~~~正在做夢當中~~~{:4_163:}

2011-08-04 19:24 · 23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高招!{:4_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