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幸福 發表於 2011-7-30 15:51 
管理中心向蘿蔔特說聲抱歉
因為公設內沒有監視系統,往後住戶若發現任何異樣處請立即通知管理中心或警衛
管 ...
其實...小弟無異為難管理中心,也能體會各事務人員的辛勞~
拋出此議題無非是要讓
住戶(無論是當天有在場經歷的同好or提他關切社區庶務的鄰居們)、
違規戶(不分年齡、族群與國籍)、
管理階層(肯定所有無給職委員的熱血與付出)等生命共同體一起集思廣益地發現問題先,才有機會與能力再不久的將來一同解決問題!
站在管理中心的立場設想: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悍將亦難勝無兵之役...
由於動線距離與隔間規劃等先天因素,實令管理中心恐難及時有效管控娛樂室(桌撞球間)、健身房(含韻律區)與兒童遊戲室(球池)等區域之使用狀況...
立足管委會的思量:
經費運用與責任承擔往往互相拉鋸抗衡...
其實,小弟分享過去管理的體驗..."卸責"為首要!<---因為要避免一肩扛責(無論主委個人或管委會所要承擔的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所以要極力盡責!...事先能顧到的盡力顧到...安全至上、便鄰次之、清潔美觀及綠化植栽後之~
放眼住戶的目光:
給我安全、舒適與便利的居住環境與生活空間...
只是,如不設法改善現況窘境...問題永遠將存在,隱憂堪慮!
小弟並非危言聳聽...試問,依現況...
如果有人隻身在健身房有所閃失意外(心血管疾病或外力意外等),當事人or管理中心甚至管委會該如何應變、處置與善後?
又,有多少人知悉日前有部分大小孩(五、六年級生)在兒童休憩區做出疑似會令家長誤解(猥褻)的不雅舉止?(或許小孩真的只是無心、無知...)
不諱言地再舉例...如果幼童(家長有陪坐在旁但卻疏於照護)在遊戲室發生意外(各式輕重傷),家長卻堅持要管委會負責...試問,如無佐證資料...社區(主委)能順利卸責嗎?
相對地...往往部分住戶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社區管理經費伴隨著需求的成長...永遠是拮据滴~(每坪40元的管理費應該是北大的最低標吧?!...目前社區品質能維護至此應該各屆委員都功不可沒)
具體建議:
1.前述各區域增設16路監控系統(鏡頭:遊戲室*2+管理櫃台*2+撞球區*2+健身房*2...餘8路保留日後需求用),將主機設置在管理中心(無須拉到警衛室)以利監看...此為上策(中長期目標)!
2.設置門禁管制(ex.兒童遊戲區)、警急呼救鈴為短期目標!<---有事先的預防作為即為卸責的第一步!
3.事後告知(逞戒)違規者的矯正措施乃為必要的消極手段!
PS.以前我的總幹事跑過幾次法院出庭...我都沒刑責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