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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勿亂吃 混用藥物更危險

2010-06-24 16:57 · 樓主
更新日期:2010/06/21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保健食品吃過頭,或是與藥物混用,最近出現致死案例!衛生署今天呼籲,民眾不能因為看到「保健」就過量攝取,或與藥物混用,未來也將修訂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為民眾健康做嚴謹的把關。

保健食品可不是越吃越健康。吃的過量或是手術前食用,容易造成身體的嚴重傷害。衛生署食管局公布,如大蒜、人參、銀杏及紅麴等「保健食品」,如果與部分藥物混用,將造成延長凝血、降低血糖、橫紋肌溶解風險等嚴重危害。

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以實際病例指出,曾有案例因為食用巴西磨菇和鹿茸過量,結果造成猛爆性肝炎,其中一例死亡、一例換肝、一例救回;另外,也有病例長期服用含有蕃泄葉成份的減肥茶,造成身體的嚴重傷害,食管局應將保健食品納入6個月以上的長期毒性試驗範圍,並區分敏感體質不適用對象。

「不是提升抑制力、抗氧化功能就好」、「更可怕的是與藥物混用」林杰樑說,1顆400單位的維他命E,都超過人體一天所需40單位上限許多,保健食品服用過量,甚至會造成肝、腎衰竭,研究亦證明,胡蘿蔔素甚至會促進癌症的好發性。

林杰樑提醒民眾,有病要看醫生尋求正規醫療,保健食品與藥物混用反而會更加危險,在開刀或吃藥前都要停用,也一定要告知醫生所服的保健食品種類,最好的保健方法,就是均衡和健康的飲食。

「所有吃下肚的,都要透過肝、腎代謝。」台北醫學院家醫科醫師林神佑強調,有些保健食品,如大蒜、銀杏會增加流血情形,開刀前一周不宜食用,而且保健食品與藥物混用,會產生「加重」、「抵消」等相互作用。

而食品錠的成型劑也會加重身體負擔,民眾一定要先清楚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林神佑認為,最好是不要吃保健食品,如果生病就要趕緊就醫;如果服用藥物,至少要相隔兩個小時以上,才能再吃保健食品。

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則強調,保健食品都會在食品包裝上註明一定的攝取量,民眾千萬不能攝取過量,或與藥物混用,有病一定要看醫生,千萬不要被誤導;如有安全性疑慮,依現行辦法也會要求提出6個月以上的長期評估;而均衡、健康的飲食習慣最為重要。

民眾如有需要,可至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
2010-06-24 16:59 · 2樓
維他命 你吃對了嗎?

更新日期:2010/06/21 04:11

文/鄭淑文

不吃維他命,好像身體會失去健康;想吃維他命,卻傳有人過量食用,導致身體負擔。到底何時該補充維他命呢?

維他命是食物中含有的一種營養素,是調節代謝和參與體內化學反應的催化劑,能維持身體所有的生理活動。人體需要13種維他命,即維他命A、C、D、E、K及維他命B1、B2、菸鹼酸(有人稱為B3) 、泛酸(維生素B5)、B6、生物素、葉酸及B12。這些維他命可分為水溶性及脂溶性兩大類,大部分的維他命不能由我們自身產生,需要從食物中攝取。

一般說來,最容易缺乏水溶性的維他命,因為它不易貯存且容易流失,主要是易受到高壓、高溫、酸、鹼、光線、菸、酒等因素的破壞,同時容易隨流汗、排尿等途徑而嚴重流失。

一般人只要飲食正常、均衡、不偏食,那麼體內所需的維他命大致上就不會缺乏,也不需再額外補充。但對於三餐飲食不均衡,食慾不佳或偏食,生活作息不正常,或體力消耗大的運動員等,則需額外補充維他命,以維護健康。

服用含維他命等保健食品,應參考行政院衛生署所公布的「國人每日營養素建議攝取量」,才能適量的攝取維他命,間接對身體產生助益,也不會發生過量的後遺症,但如果超過每日最高容許量時,即會對身體有害。如維他命A的每日最高容許量為一萬IU(國際單位),若經常攝取超過一萬IU的維他命A時,則可能傷肝,如為孕婦,其生下的胎兒可能會有身體上的缺陷。使用過量的水溶性維他命,會隨尿液排出,達不到補充的效果,反而是一種浪費。

均衡飲食是維他命最主要及最好的來源,保健食品是次要的選擇,且絕對無法取代食物。千萬不要以為服用大量的維他命,就能擁有健康的身體,維他命過量與缺乏,都會造成身體不適,嚴重時,甚至會致命。

(作者為行政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藥師)
2010-06-25 09:29 · 3樓
盡信書不如無書...

http://www.greenclub.bc.ca/Chinese/Healthy_Life/Supplement/RDA_suggestion/rda_suggestion.htm

保健的概念~原本就是補充缺乏的~代謝過剩的...

雖然商品做成固定包裝符合一般人

但是每個人飲食生活身體機能都不一樣

買的時候多跟賣家溝通~比較保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