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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 "市鎮論壇" 錄影通知~三峽瀝青廠空汙事件

2011-07-12 10:45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1-7-12 11:17 編輯


剛剛收到家和有線電視的錄影通知 (下星期四上午10:00-11:00)
將邀請洪佳君 鄧家基及聯盟參加{市鎮論壇錄影}
討論議題:
1.三峽瀝青廠空污問題有多嚴重?
2.對照採樣數據,時好時壞,環保單位只能開罰?
3.已發生多年,卻要等到里民大動作成情抗議相關單位才要出面解決?
4.空屋問題多年意外演變為新舊社區對立?
5. 遷廠影響員工生計恐釀社會問題?
6.瀝青廠最大違法是違規使用土地?
7.政府應該專案清查、 輔導合法、 加強空污管制工作

請教聯盟:
1. 我方該參加錄影嗎?
2.我方該派誰參加?
3, 題目問得不甚高明,請大家提供意見以引導家和問對問題~










2011-07-12 11:07 · 2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討論議題:
1.三峽瀝青廠空污問題有多嚴重?
2.對照採樣數據,時好時壞,環保單位只能開罰?
3.已發生多年,卻要等到里民大動作成情抗議相關單位才要出面解決?
4.空屋問題多年意外演變為新舊社區對立?
5. 遷廠影響員工生計恐釀社會問題?
6.瀝青廠最大違法是違規使用土地?
7.政府應該專案清查、 輔導合法、 加強空污管制工作
請教聯盟:
1. 我方該參加錄影嗎?
2.我方該派誰參加?
3, 題目問得不甚高明,請大家提供意見以引導家和問對問題~


1. 當然要參加錄影,這就好比公開辯論,我們作為民間代表,當然要參加並清楚說明我們的訴求。
2. 既然現在是邀請林里長您,而且您目前仍是聯盟召集人,我想由您出面是比較適合的,而且目前您也是最有面對媒體經驗的人。
3. 我想問題都問得太表面了,而且有些問題跟空污離題了,如果我們可以建議問題,我會提議問題如下:

(1) 三峽瀝青廠在90年就違法都市計畫法,當時監察院也有糾正,但為何過了十年,三峽瀝青廠不僅違建及違法使用問題沒有處理,甚至還從原來的400坪違建,擴增為6000坪的面積,既然市府早在十年前就知道此問題,為何不要當初就依法執行?
(2) 現在居民最關心的是三峽瀝青廠的拆除問題,侯友宜副市長曾向居民保證,會拆到大家滿意,是會拆到完全恢復原狀,包括違法機具也會一併遷移嗎?
(3) 空污問題環保局是關鍵角色,為何居民抗爭了五六年,環保局都沒有辦法強力作為,只有要求改善或軟弱開罰,不願勒令停工?
(4) 大家都知道柑園地區數以百計的地下工廠,其空氣污染跟水污染問題更嚴重,這也是許多居民後續關注的重大問題,不知道環保局針對這一塊有沒有專案計畫或處理策略?
(5) 柑園地區有數家染整工廠,燃燒木屑或煤碳,可能製造許多污染或溫室氣體,而排放的廢水也帶有毒性,對於環境危害甚鉅,環保局針對柑園地區的染整工業,是不是應該統一輔導,裝置全面性的改善設備,並設立專區進行遷廠及集中管理?
(6) 居民自發成立「反空污行動聯盟」,建立公民監督污染防治的平台,請問環保局未來打算如何與行動聯盟及居民對話,共同解決空污問題?


另外有關「4.空屋問題多年意外演變為新舊社區對立?」、「5. 遷廠影響員工生計恐釀社會問題?」、「6.瀝青廠最大違法是違規使用土地?」,我覺得這些問題問得不是很好,這並不是在問問題,而是在製造莫須有的話題,若不能建議修改議題,則要非常小心的答覆。

有關「4.空屋問題多年意外演變為新舊社區對立?」,我想要強調根據聯盟的觀察與經驗,空污問題並沒有造成新舊社區對立,反而促進了新舊社區居民的團結,例如歐鄉社區、溪南里的居民跟北大特區居民就為了空污問題,一起出動,不管是圍廠抗爭,還是625到市府遊行,大家的合作都很密切;而聯盟也觀察到,遊行當天有許多三峽在地居民自發加入遊行活動,還建議下次要到舊市區宣傳,一定會有更多人參與。空污問題其實是大家共同面對的痛苦與危機,我想不論新舊社區,大家對抗污染、捍衛乾淨空氣,保護家園的立場都是一致的。

有關「5. 遷廠影響員工生計恐釀社會問題?」,我想首先三峽瀝青廠的負責人與資方代表,應該要為了自己違法使用土地、違建、大量製造污染等行為,向居民以及員工負起責任。沒有工廠的違法,員工的生計不可能出現威脅,所以資方,也就是三峽瀝青廠的負責人,應該要負起最大責任,聯盟也希望三峽瀝青廠能儘快配合政府完成遷廠動作,以保障員工的工作權益,不要讓他們成為工廠違法、製造污染的犧牲品;同時聯盟也呼籲政府儘快協助三峽瀝青廠完成遷廠。

有關「6.瀝青廠最大違法是違規使用土地?」,我覺得這邊要扭轉話題,強調污染才是重點,今天不管工廠是否違法,只要製造污染,環保局都有責任要求改善,必要時勒令停工。

2011-07-12 11:38 · 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這建議相當好,可以朝這方向進行!!
2011-07-13 01:19 · 4樓
目前我想到的回應:
5遷廠員工恐釀社會問題
瀝青廠污染居民抗爭十數年,最重要的原因是廢氣沖天,環保局檢測也屢未通過,附近居民深受其害,瀝青廠內員工亦無法置身事外,每天接觸污染源,受害更深。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法治國的精神在人性尊嚴,影響各國法律制度的康德說過<人之所以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瀝青廠將員工置身於污染的環境當中,忽略健康,當作賺錢的工具手段,違背台灣法治國的真正精髓。勞工局願意出面協調輔導就業,讓瀝青廠員工可以脫離違法的工作環境,不可以偏蓋全地說製造社會問題,或許換工作短期對員工有影響,長期對員工及其家人來說是好的。
民主國也要求公益原則,多數人和少數人的利益交雜形成的最大公約數就是公益,上萬人的呼吸生存權和200多人的安全工作權利,互相求取的公約數就是瀝青廠拆遷,完全符合公益原則。
牽一髮動全身,今天怎樣做都會製造所謂的社會問題,如果因為怕社會問題就不去執法,不去做正確的事,未來的子孫怎麼看待我們?難道法律定好玩的?為了怕製造問題而不去正視處理問題,恐怕才是真正的社會問題,社會病了,違法亂紀的事都容忍。
員工在傷害身體的環境中工作,在違建中工作,如果造成重大傷病,家人受累,國家需要以健保支付醫療,全民買單,這不也是社會問題?我們希望這次的事件,瀝青廠能一併重視勞動安全問題,往後勞工局應該檢視瀝青廠的工安環境。
2011-07-13 10:14 · 5樓
1. 三峽瀝青廠空污問題有多嚴重?
應該可以引導話題至三峽地區污染有多嚴重,可以呼應後續柑園地區上千家違章工廠管制,並說明柑園工業區煙囪林立,三峽瀝青廠僅是冰山一角,並以瀝青廠業為例就有成功、大千、大山說明不僅僅是三峽瀝清場。
2.對照採樣數據,時好時壞,環保單位只能開罰?
採樣數據依照法規委託合格檢驗公司檢測,業者於其中有許多因應措施可以應對,例如以減產或改變投料方式甚或原物料規避,加之檢測項目並無臭味之項目,如此一來即使排放標準符合規定也不能為民眾所接受,且環保局明知民眾不斷投訴卻無法針對遲遲無法改善之廠商落實連續處份與勒令停工。
3.已發生多年,卻要等到里民大動作成情抗議相關單位才要出面解決?
.歐鄉已抗議十幾年但都沒下文,可能是人微言輕造成,但不代表沒污染,對此環保局可能因人力不及所以無法兼顧,但現在光是北大特區居民就已達3萬人,每年並以約5000人數量成長,這代表有越來越多人受影響,所以請環保局正視此問題,成立專案清查鄰近污染源,並依污染程度進行分級列管,並且不定時進行稽查採樣,並將專案期中與期末報告,公諸社會.
4.空屋問題多年意外演變為新舊社區對立?
於空污議題上並無對立問題,部分聲音是不願走上街頭相信政府可以解決問題的,但對於反空污立場是一致的,且連署的人並不僅限於北大居民,6.25反空污訴求可以解釋為公民意識的具體呈現,但目前在新社區因透過網路、社區管委會訊息傳達較為迅速故較為人所認同,舊社區也是聯盟未來努力的方向。
5.遷廠影響員工生計恐釀社會問題?
廠方於90年就知道違規使用土地,並已被縣府開罰,但10年來不但未尋找適合土地遷廠反而更擴大面積營業,這個社會問題不該是居民來承擔,而是業者自己要負最大責任,呼籲勞工局要針對瀝青廠勞工給予最大的協助,反空氣污染是為了數萬人的健康而非少數人利益,更不是要與瀝青廠勞工對立。
6.瀝青廠最大違法是違規使用土地?
空氣污染才是聯盟主要訴求,居民希望空氣污染消失也希望能回歸原始的田野風光,瀝青廠違規使用土地只是居民無奈之下能讓空氣污染消失的手段,相信當初北大特區於造鎮時因周遭皆是農業區故並未考量工業污染,但長期放任農地違規使用造成居民與工廠對立,市府應該才是始作俑者.
7.政府應該專案清查、 輔導合法、 加強空污管制工作
針對污染環境環保局有權有責去進行管制,利用每年徵收的空氣污染防治費用專款成立專案,計畫性清查有污染排放的工廠訂定分級管制,並在未遷移前要求裝設防治設備,例如倉儲或是手工組裝業無空氣或水污染之產業可暫緩遷移,但使用鍋爐或有化工製程者應優先輔導至合法工業區以進行管制.
2011-07-13 14:38 · 6樓
我再想到的,TKS
6.瀝青廠最大違法是違規使用土地?
違法就是違法,沒有大小問題。拆除違建的法源依據是區劃法,我們只能說目前是以這個法律來拆除它,它還有什麼其他違法事證?將來會不會繼續浮現?誰都無法確定。
大體上來說,有三種法律責任它要面對:
第一種是行政法規,尤其是環保的相關規定,例如區劃法 空污法和環保局定的污染排放標準。政府採購法 和其他行政法規也可能在列。
弟二種是民事責任,它成租農牧用地,違法擴建,地主知情與否?如果造成其他地主居民的鄰損,要負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責任,如果地上物的設置造成居民的生命財產損害,地主知情而不制止,和瀝青廠業者必須負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第三種是刑事責任,和煜伸公司一樣,明知有害人體健康的廢氣,日夜排放,還違法擴建增加產能,如果造成居民員工的生命身體健康傷害,有沒有刑法上傷害罪的問題?如果致死,有沒有過失致死罪的問題?這些需要檢調幫忙追查。

區劃法的精神在於保護環境,重視國土開發。瀝青廠違反此法,背後更深的意含是破壞國土規劃,也扼殺環境,環境權已經在修憲當下成為基本國策,政府全民都要視為綱領,環境權的主張,不但是保護下一代的生存環境,也是妳我地球公民的責任。瀝青廠在賺錢之虞,也要尊重環境正義,它形式上不只違法,實質上已經破壞法條背後的''環境正義''理念。
2011-07-13 14:54 · 7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挖,柏非特跟EVA都接續提供有料的服務,那我可要好好想一下,貢獻一下{:5_238:}
2011-07-13 16:00 · 8樓
1.三峽瀝青廠空污問題有多嚴重?
依據新北市一清專案,新北市政府新聞稿,就了解三峽瀝青廠空污問題嚴重性。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公佈全市11家瀝青廠評鑑結果最差;民眾陳情多、臭味多及關切也多的前5大業者,分別是汐止區的大友、振暉瀝青;三峽區的三峽瀝青;鶯歌區的大山、大千瀝青。6月1日起將列為加強管制、嚴查重罰、再違規將勒令停工的主要查核對象。

環保局鄧家基局長說,瀝青業為傳統高污染產業,實不適宜在住宅密集發展地區存在,新北市11家瀝青廠,分布在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及汐止等地區,總影響人口數近10萬 人,其中民眾陳情多、臭味多及關切也多的前5大評鑑最差的有大友、振暉、三峽、大山及大千瀝青。6月1日起將祭出重罰的管制策略,提醒業者臭味符合環保法規標準已無法滿足市民期待,應該以更高的標準,能符合民眾所期盼的優質生活品質,不干擾生活為目標。

環保局說明,新北市11家瀝青廠普遍都存在未落實操作維護管理問題,其中以產能最大的三峽瀝青,遭陳情比例最高,約佔7成。而又以位在廠區下風處的北大社區居民受到的影響最大,經統計99年8月至今查獲超時超量生產、煙道異味檢測屢次超過標準,已經裁處罰鍰新台幣870萬元外,其中違規嚴重的1號機組,已遭到停工處分。

為此,後續環保局將祭出重罰,做法是發函業者自行加強改善,並告知6月1日起加強管制尤以民眾嫌惡對象優先,每兩週進行煙道異味檢查,一但檢測超過標準,除從重罰款外,並給予一個月改善期限,一年內限期改善2次後,再超標就勒令停工。以三峽瀝青的3套機組為例,該廠1號機組一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後,仍持續超標違規,已於5月12日依空污法第82條規定,予以停工,2號機組已達2次限期改善,再1次超標亦將勒令停工,3號機組則已有1次限期改善紀錄,只剩2次機會。


環保局呼籲,市內瀝青業者應該有所警惕,隨著都市化發展,新北市時空環境已經改變,傳統瀝青廠應該改變舊思維,朝向都市型瀝青廠轉型,未來至少需要做到(1)全程密閉操作,不得逸散(2)生產企業管理,不得隨性(3)採用乾淨能源,不排污染(4)美化週遭環境,不當惡鄰(5)異味有效處理,沒有惡臭等五項要求,才能在都會區共存;環保局後續將修定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審查準則,倘無法配合都市化腳步,屢次違規並干擾附近居民,後續操作許可證屆期後將不再發證,以淘汰不適合對象。

住在三峽北大社區的龍恩里李長林富子也到場,訴求三峽瀝青應遷廠,同時也號召地區居民加入環境巡守工作,共同監督三峽瀝青。

資料詳洽:環保局 廖科長啟承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4089
新聞聯絡人:環保局 賴股長子秀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4232

資料來源: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22407


2.對照採樣數據,時好時壞,環保單位只能開罰?
支持同意柏非特.寧靜海建議。

3.已發生多年,卻要等到里民大動作成情抗議相關單位才要出面解決?
這應該是鄧局長要回答的問題,後續再補充見解。

4.空污問題多年意外演變為新舊社區對立?
支持同意柏非特.寧靜海建議。
特別是,柏非特指出,於空污議題上並無對立問題,部分聲音是不願走上街頭相信政府可以解決問題的,但對於反空污立場是一致的。

5. 遷廠影響員工生計恐釀社會問題?
支持同意Eva.柏非特.寧靜海建議。

6.瀝青廠最大違法是違規使用土地?
除了Eva.柏非特建議,違反環保法規及違反土地分區使用情節同等嚴重,環保局新聞稿證實三峽瀝青廠,嚴重空污損鄰,規模最大,可堪稱名列五大之首。

7.政府應該專案清查、 輔導合法、 加強空污管制工作
支持同意柏非特建議。

2011-07-13 16:07 · 9樓
大家真是有才,文字的東西我就沒輒了...: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