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老熊剛剛幹了一件蠢事...T_T

2011-07-08 20:56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7-10 13:31 編輯


本篇具爭議性,請管理員刪除,謝謝!

今晚....難得老爸,老媽,老婆不在家,
可以自己外出覓食,
所以就帶著小熊前往某餐館,
進行三度挑戰~

原本想說過了這麼久,
服務人員應該已經熟練了,
沒想到,
她們竟然又有了新任務,
要不斷的來回穿梭幫客戶開停車場的門,
所以點個餐又花了快廿分鐘......
不過有進步的是,
服務生會一一確認點的餐點,
不像之前,


看看菜單,
跟幾個月前還是一樣,
價格還是沒有太大的變動,
完全沒有受到通貨膨脹或是市場供需的影響....

因為考慮帶著小熊,
打算點一些輕食,
於是點了一杯絲襪奶茶,一籠叉燒包,一盤綜合炸物(洋蔥圈,雞塊,薯條)再加上期待已久的冰火波蘿油~

經過了漫長的等待,
第一道菜終於上桌了,
小小的蒸籠裡擠著兩個小小的叉燒包,
味道是還不錯,
不過兩口就沒了,
下次應該點兩籠,
突然懷念起7-11的叉燒包....

接下來,
絲襪奶茶來了,
小熊吸一口就整杯推給我(還好只點一杯),
我也喝了一口,
感覺跟今天早上自己泡的立頓奶茶味道沒什麼兩樣,
差別是,
那個一包五元,
這個一杯要七十七元~

再來是綜合炸物上場,
小熊竟然跟我說這洋蔥圈比Friday的好吃,
雞塊比麥當勞的雞塊好吃,
是真的嗎?
小熊一定是被他們的iPad菜單給沖昏了頭,
滿腦子都想切西瓜,
才說出這種不合邏輯的話~

最後登場的是...........冰火波蘿油,
原本以為會看到什麼令人驚豔的食物,
沒想到...沒想到...
竟然是一個被切腹的烤菠蘿麵包,
再加上一片泡在冰水中的奶油,
冰(冰水)+火波羅(烤波羅)+油(奶油片)
完全切中題意,
真的想不出來有更適合這道菜的名字了.......

唉~蠢事都已經作了,
就好好的把這頓飯吃完吧!

結帳的時候.....含服務費358元,
我記住你了.......

最嘔的是.....
回家的路上,
小熊竟然跟我說他想吃火鍋,
因為他沒吃飽..............................

老爸,老媽,老婆.....
你們是對的,
我錯了......
而且不應該一錯再錯,
錯一次是偶然,
錯兩次是不小心,
錯三次就是自己笨了,
我下次真的不敢了~

建議:以後還是點麵飯比較實際,至少吃比較飽,千萬不要點一些奇怪的東西(點心),不然就.....

更正:是絲襪奶茶不是鴛鴦奶茶....

補充:今天凌晨一陣腹痛,起床上廁所,就這樣在馬桶上待了快一個小時,一直到剛剛都還陸陸續續的跑廁所......雖然.....但這也太巧合了吧!不過小熊倒是蠻正常的.....









2011-07-08 21:08 · 2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喬田的評價一直都不太好, 所以我們一直都不敢去!看完老熊跟小熊的食記,我們更加不敢去光顧的!{:4_93:}
2011-07-08 21:10 · 3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7-8 21:10 編輯


回復 陳太 的帖子

有嗎?
我有害你們不敢去嗎?
罪過...罪過...{:4_138:}
2011-07-08 21:13 · 4樓
吃了一次 覺得服務不是理想 東西又貴
沒事千萬別踏入 感覺奶茶賺翻了{:4_86:}
2011-07-08 21:14 · 5樓
回復 NEWMAZDA6 的帖子

如果讓我再選擇一次,
我會選擇,
回家自己泡.....
2011-07-08 21:15 · 6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熊爺 還是自己泡的比較夠味道{:4_113:}
2011-07-08 21:17 · 7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7-8 21:18 編輯


回復 NEWMAZDA6 的帖子

不.....是因為經濟學,
因為買一杯的價錢,
可以買半袋立頓奶茶(約十幾杯)
2011-07-08 21:19 · 8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說的非常好{:4_206:} 熊爺
2011-07-08 21:22 · 9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前陣子在costco搬了箱西雅圖咖啡出的鴛鴦奶茶,一包不到十元,可以分你喝,自己泡,省很大{:4_140:}
2011-07-08 21:24 · 10樓
奇怪的東西叫做點心
點心這東西像小三,好吃但吃不飽
要吃點心吃到飽會很花錢
所以要先點正餐{:4_140:}
2011-07-08 21:28 · 11樓
回復 yljimmy 的帖子

沒錯.........{:7_350:}
2011-07-08 21:29 · 12樓
沒有便宜的汽水可以點嗎??
2011-07-08 21:30 · 13樓
回復 愛北大HI 的帖子

汽水跟奶茶的價錢是一樣的,
還是會想點一些不常見的~
2011-07-08 21:37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愛北大HI 於 2011-7-9 11:43 編輯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P 就當為愛北大社群犧牲奉獻維持店家的生存

我也奉獻過二次....但都吃豬ㄆㄚ/飽......好小一顆..........但肉口感還不錯...

2011-07-08 21:43 · 15樓
回復 愛北大HI 的帖子

可是....為什麼我喜歡的店都倒光了.....
2011-07-08 21:48 · 16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您............神力加持過度了,請您適度使用.........阿門{:4_138:}
2011-07-08 22:12 · 17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1-7-8 21:24
奇怪的東西叫做點心
點心這東西像小三,好吃但吃不飽
要吃點心吃到飽會很花錢


沒吃過小三, 無法體會 ... {:4_200:}

是說今天中午經過喬X, 生意還不錯哩@@
2011-07-08 22:20 · 18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1-7-8 22:12
沒吃過小三, 無法體會 ...

是說今天中午經過喬X, 生意還不錯哩@@ ...


這樣講
好像說老熊吃過小三...
2011-07-08 22:21 · 19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1-7-8 22:20
這樣講
好像說老熊吃過小三...


:lol :lol
2011-07-08 22:40 · 20樓
回復 yljimmy 的帖子

老婆不在家,
老熊帶小熊出去吃小三,
這個傳出去,
老熊要怎麼作熊阿?
2011-07-08 22:50 · 21樓
老熊 發表於 2011-7-8 22:40
回復 yljimmy 的帖子

老婆不在家,


熊大
「小三」在這邊用作代名詞,基本上只是數學上的 X

令 X = 點心 或 X = 小三
若 老熊 吃了 X,則 老熊吃了 點心 或 老熊吃了 小三
因為 老熊是虔誠的道德主義者,所以 (老熊 吃 小三) == FALSE, 所以 X <> 小三
故得證 老熊 吃了 X,老熊 吃了 點心,沒吃到 小三
2011-07-09 08:18 · 22樓
您這是用數學算出來的嗎?
2011-07-09 11:33 · 23樓
醬看來還沒去消費過的我

應該是不會走進去了{:4_101:}
2011-07-09 11:41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7-9 11:52 編輯


回復 霸川 的帖子

有些事要自己體會才明白,
建議您還是去一趟吧~

2011-07-09 19:13 · 25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還是老熊買的麵包好吃.
2011-07-09 19:42 · 26樓
還好我吃過一次後~就『知錯』能改~不會一路錯下去
2011-07-09 20:12 · 27樓
看到冰火菠蘿油這段
我整個傻眼......

我想 我應該不會踏進去嘗試第一次了...
2011-07-09 20:41 · 28樓
回復 fox 的帖子

有些事要自己體會才明白,
建議您還是去一趟吧~

2011-07-09 21:07 · 29樓
老熊 發表於 2011-7-9 20:41
回復 fox 的帖子

有些事要自己體會才明白,


但是我不想花錢受罪壓.......{:4_158:}
2011-07-09 21:18 · 30樓
🔧 本帖最後由 慧秀 於 2011-7-9 21:18 編輯


這叫:
有一就有二
有二就有三
"無三不成禮"
{:5_218:}
2011-07-09 21:23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7-10 09:14 編輯


這篇不曉得讓這家店流失多少客戶......{:4_92:}
2011-07-09 21:50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芙蓉蛋 於 2011-7-10 01:40 編輯


還是乖乖在家開伙吧
我們也吃了一頓很慘的晚餐,
興致勃勃的去吃拉麵
等了半個多小時只來了一個泡菜拉麵
而且湯淡如水,泡菜嚐起來像愛之味
看到服務生的手端麵收碗收錢點餐,
然後抓一把海苔放在拉麵上(就直接用手抓耶)
害我覺得那碗麵味道一定很足
最後餓到孩子都哭了,只好撤退
還是在全家超商買飯糰回家吃
北大的店家要加油ㄚ,房租那麼貴,
生意再做不好,要怎麼辦呢

疑惑...為何這家店不開發票呢?
2011-07-09 23:27 · 33樓
🔧 本帖最後由 服務小弟 於 2011-7-9 23:32 編輯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小弟先前在愛北大家族部落內網.....無意惹到一家服務精神欠佳的店家........

上家族網po文疏發心情按事發當時陳述事實經過........也沒指名道姓到底是那家....

就已吃上了"妨害名譽"的官司.......(還在偵查中...){:4_93:}


最近剛開完了第一次刑事偵查庭......偶連原告叫什麼名字都記不得......後續發展為何還弄不清楚...{:4_186:}

大家在這公開的言論.........或許更要小心........

難保那一家店家生意不好時........跑去告發樓主"妨害名譽"之官司......{:4_170:}
2011-07-10 07:13 · 34樓
回復 服務小弟 的帖子

我也沒有指名道姓,
也沒有口出惡言,
完全是在陳述事實,
這樣被告就太沒天理了~
2011-07-10 09:07 · 35樓
老熊 發表於 2011-7-10 07:13
回復 服務小弟 的帖子

我也沒有指名道姓,


所以說是蠢事呀.......{:4_102:}
2011-07-10 09:12 · 36樓
回復 桂格 的帖子

好的店家就不怕被人上網爆料,
像奧斯汀咖啡,
被人上網爆料以後,
沒有挾怨報復,
反而加強改進並提補償方案,
這樣的店家才會成功~{:4_113:}
2011-07-10 09:23 · 37樓
老熊 發表於 2011-7-10 09:12
回復 桂格 的帖子

好的店家就不怕被人上網爆料,


說不定是暗中做掉了..........{:4_164:} {:4_142:}
2011-07-10 10:02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1-7-10 10:12 編輯


這篇文章,可能記在自己的日記裏,或是用口頭講給朋友聽的。告訴自己下次別重蹈覆轍就行了。

但是寫在這裏。二十四小時,人人可以看。人人可以轉載。且會讓人誤以為一直有問題存在。

就算對方改進了。你也不知道。也沒有更新。或是做平衡報導。

真的會給對方很大的傷害。

人家開店。店租也要錢。經營也要成本。

若是因為價格不滿意。自己摸摸鼻子。因為菜單上不會沒有價格的。

吃得合不合口味。是一回事。吃後不覺的美好。可以口頭訴自己的朋友。

發文寫抱怨,讓人有所誤會。甚至對方流失大量客戶。造成傷害。

若是對方告你。你也是要自己負責。

別說沒有可能。人家要採什麼舉動。你無法預測。

這類單一事件的文章,口頭講講過了可以,訴諸文字,留在網上。等於時時刻刻控告對方。

也非造就人之舉。

在對方的店裏。寫個意見函。表明那裏希望改進。不是也可以嗎?
2011-07-10 13:12 · 39樓
回復 旅行的人 的帖子

小弟受教了.....
再請管理者把這篇刪掉,
以免造成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