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7-5 15:33 編輯
「北大特區暨三鶯樹地區反空汙行動聯盟」對7月5日三峽瀝青廠前往新北市政府陳情抗議乙事,提出以下聲明:
一、本聯盟首先對新北市政府強調,有關三峽瀝青廠違法使用及違建部分,市府將「依法拆除」、「恢復原狀」的決心與魄力,表達敬佩與感謝之意,期盼侯友宜副市長能貫徹承諾,徹底執行,莫讓飽受污染之苦的居民失望。
二、另針對三峽瀝青廠吳創成副總經理率領員工於今日前往市府抗議乙事,本聯盟表示尊重,惟吳副總經理以資方身分代表勞方發言,說法避重就輕,甚至企圖抹黑、模糊居民反空污的動機與訴求,令人遺憾。本聯盟回應如下:
(一)吳副總經理表示「因陸續擴充設備與產能,導致廠房不敷使用,必須在原有廠房附近的土地(農牧地)擴建…(略),卻因政府手續繁雜之故,致使土地地目變更遲遲未能完成」,然而早在民國89年及90年,三峽瀝青廠即因違反「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區域計畫法」遭訴,當時違建面積400坪,台北縣政府亦曾前往拆除,但該廠於之後10年,在未經許可的情形下,竟變本加厲,將違法使用面積擴增至6,000坪(約三個足球場大);三峽瀝青廠「知法犯法」,以合法掩蓋非法的行徑,令人遺憾。
(二)吳副總經理表示「工廠投入大量的人力與物力,配合政府的環保政策改善空污,並不惜鉅資由日本進口二次燃燒脫臭爐的三套環保設備…(略)」,實際上三峽瀝青廠汙染情形相當嚴重,近幾年因污染遭裁罰之金額高達800多萬元,一號機更因污染嚴重而遭停機,環保局亦表示二號機預定下週勒令停機。
(三)吳副總經理表示「工廠部分使用的土地,確實有農牧地違章使用的部份,但已於100年6月20日配合市府的政策自行拆除…(略),工廠目前已積極另尋場地遷移,最慢將於 101年3月31日停止所有商轉、拆、搬完成」,但經實地查證,三峽瀝青廠的二號、三號機組,皆座落在違法使用區域,其機具、廠房皆未拆除,目前仍違法使用、持續運轉生產;且三峽瀝青廠違法證據確鑿,應立即停工、恢復原狀、儘速遷廠,而非「以拖待變」,企圖爭取半年時間消化訂單,持續違法使用,賺取違法錢財。
三、本聯盟重申對新北市政府提出的3點訴求,希望市府給予具體承諾與回應:
(一)針對三峽瀝青廠違反土地分區使用規定,立即勒令停工並恢復原狀。
(二)專案協助三峽瀝清廠限期(三個月內)覓得合適地點,儘速完成遷廠。
(三)一個月內建立污染源清查計畫,半年內全面清查三鶯地區、柑園地區所有污染源與地下工廠,進行污染分級管制,將高污染工業輔導遷移至合法工業區,並輔導地下工廠合法化,加強污染管制。
北大特區暨三鶯樹地區反空汙行動聯盟
聯絡人:劉冠宏0982-929-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