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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社區有能力的人來做事吧

2011-07-04 12:05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easonhuang 於 2011-7-4 13:00 編輯


我是第一屆委員
從去年管委會選出來後到現在每個委員都很辛苦開會~點交~
為了這些事情委員們也在會議上爭論得不可開交(或者吵得不可開交吧)
好不容易總算讓社區各項點交陸續進行
我們也從建商那裏拿到錢讓社區得以順利正常運作
公設也先行開放了
雖然結果並非盡如人意

本以為之後應該就沒什麼爭議了
不過小弟實在不知道又從哪裡輾轉得知"好像"還是有住戶對於管委會的決議或公共區域規定事項有意見的傳聞
似乎又開始質疑管委會裡面的成員與建商勾結~
然後一下子又有住戶好像因為管委會對於公設的新規定不滿~聽說還罵管委會是垃圾
不過
以上都是傳聞~我還沒有辦法去證實~
不過既然都已經傳出來了~表示真的有住戶對於我們管委會不滿
只是小弟真的不曉得現在管委會的一切決策哪裡又有不臻之處?

在此
先說說管委會裡面的運作吧
想請問大家~管委會是公司制還是總統制還是合議制?
重大決議到底誰說了算?
如果就小弟我本身了解, 選出了這麼多委員共同決議一項事務~應該是合議制吧
管委會的委員應該沒有某位委員有付其他委員薪水~地位也沒有特別大!~那應該不是公司制吧
管委會對於重大決策主委或其他副主委或其他財委監委敢一意孤行自己做決策吧~那應該也不是總統制吧
既然這樣
為什麼至少小弟有去開會的時候,常常會遇到已經做成決議的事項被推翻?
然後說真的小弟已經很討厭會議上或委員私底下互相指謫懷疑誰誰誰疑似與建商勾結!
如果多數委員做成的決議可以被少數人推翻~那是不是下次區大會議時就改成公司制由少數委員決定就好了~
如果真的有勾結~那就備妥直接的證據向檢察官告發啊! 看是要背信罪也好還是怎樣的
甚至備妥證據直接以住戶身分提出民事求償~不是更好~一切擺在法庭上解決~把所有事情攤在陽光下檢視不是更好
老是這樣互相指控毫無互信~那這社區要怎麼運作呢?而且動不動就毫無證據的互相扣帽子~這樣對嗎?

再來談到公設規範制定
不曉得住戶們對於管委會的定位及看法是甚麼?不曉得住戶對於委員的看法是甚麼?
覺得管委會選出來就該無條件為社區居民服務, 再怎樣被罵也是應該的?
覺得管委會選出來只是形式上的組織, 一切議題都還是要送交區大議決處理?
小弟覺得, 如果本社區的鄰居們如果都是這麼想
說真的沒有必要在選舉管委會了~
管委會委員是選舉出來替社區服務的~毋庸置疑
但這也表示委員們都是無給職的義工~等於是利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餘來服務~更談不上領甚麼薪水
如果管委會在沒有犯重大錯誤或侵犯居民眾大權益之情況下
應該獲得起碼的尊重吧! 這尊重包括人格上的尊重以及制度決議上的尊重!
人格上尊重方面, 當然不可能要求多偉大的尊重~但至少不要隨意攻訐謾罵吧!
制度決議上方面,管委會對於公共設施上決議或製訂的措施, 至少居民們先行遵守一下吧
縱使有不同意見或者認為制度對自己不利~反映的管道也很多~
看是要去櫃台向總幹事反映~或者直接寫信給主委或其他委員代為反映
然後在管委會上做討論再行定奪
如果認為管委會制訂的任何規定影響自己, 然後就口出惡言~不利於自己的規定就抗爭不從
那這社區還有甚麼未來可言~因為大家各做各的就好啦
我覺得健身房應該可以不用任何限制開放~因為我家的人都要用~
我覺得遊戲間不能有年齡限制~因為我家人要用
我想沒多久公設都等著全部提早報銷吧! 報銷之後還不是居民繳的管理費要出
要不然就是不要修~任其荒廢故障無法使用~後果還不是居民自己要負擔~

以上是小弟我對於社區與管委會運作下來的看法
只是聽到一些傳聞, 姑且不論真實性,
認為一個社區要好~真的是要靠社區全部居民的配合與協助
還有一個! 那就是互信!
我想這個委員會在成立之初因為跟建商的不愉快導致部分住戶互相不信任
但這也已經在日後管理規約當中訂定了相當嚴格的規範了(相信大家都依稀記得)
在這麼嚴格的規約規範下我們也歷經委員人數過多導致流會數次的代價
好不容易能順利運作下去
只是~大家也都累了~
如果還被人隨意亂罵~如果大家還要互相攻訐(尤其又沒有拿出實證的情形下)~
三不五時就會聽到私下的傳聞
那小弟真的覺得這樣的委員會沒有存在的必要
就趁此時徹底辭職~徹底改選

小弟將提案於本次區大召開時提出辭職~並提案建議改選現有管理委員
所有爭議看能不能就此告一段落
況且社區裡面其實有很多住戶平常甚為關心管委會運作
因該讓這些有能力之人浮出水面為社區出一份力
小弟實在無能力擔任這麼重要的職物

管理委員 Eason
2011-07-04 14:03 · 2樓
管委會本來就是『合議制』。大家平起平座~沒有哪一位委員是比另外一位委員要有權力的。
管委會是在區權大會裡票選出來的委員,大家皆是無薪無籌在為社區服務。所有的開銷皆應採『實報實銷制』~不然委員若真的需要花自己的時間去為社區服務~同一時間又要傷到自己的荷包~這一種差事誰會要做呢?所以這一點在我個人而言也屬合理。

對於真正是為了社區服務而站出來的委員而言~這個無給職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做的好~旁人的眼光就是『做的好是應該的』~做的不好呢?你放心好了~被罵到很難聽也是正常的。再說~不管你再怎麼用心的去做~一定是沒有辦法去符合到所有人的想法。所以~我覺得做這個職務的心態一定要調整好。不然會做的很累的!

看了你的文章~我只能夠說人性本來就是自私的。在這個社區裡~我還真的想要知道有多少人所提議的內容會是從『整個社區的大方向』來考量~可能少之又少~這部份就真的要看看管理辦法裡如何去做限制了。也是為什麼我對於這個部份比較有興趣~對於點交的事務其實我覺得倒還好~

我覺得罵的最兇的那一些住戶一定是對於社區的未來最有期許的~不如請這一些住戶進來管委會好了!一定會很有意願的吧!不然我想應該很多人都會想要知道這一些住戶在那罵個什麼勁~如你所說~社區是大家的~少了大家一起去互相尊重互相維護~這個社區怎麼搞下去呢?

給有心為社區服務的委員拍拍手~不要灰心~




2011-07-04 17:11 · 3樓
🔧 本帖最後由 小叡 於 2011-7-4 17:12 編輯


我相信各位好鄰居都有明辨是非的智慧

不要只憑著聽來的一些話

連管委會開會也沒參與過

看到委員也不先好好問個清楚

開頭就罵管委會亂搞、內鬨、管理費都被建商拿去等等...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管委也沒比較大的權利繳的錢也沒比別人少

這種行為說實在的~讓人情何以堪...


2011-07-04 18:37 · 4樓
{:4_160:}

說句公道話...
公設第一版規定確實沒有為全體住戶思考~
年齡有斷層........是真的不應該!!
有住戶反應意見,
小女子也虛心受教~~

而住戶在反應意見的時候難免有些情緒上的用語...
同為孩子的爸媽,我懂為保護孩子挺身而出的心情!!
只是對於一竿子打翻一艘船的想法...有點感到遺憾......

第一屆管委會在社區服務上或許沒有什麼作為,
但我想是因為一開始管委會著力點在於跟建商協調、談判的關係,
而且本社區成員大多是沒有經驗(第一次買房子)、身上背著房貸(需要努力工作)的年輕爸媽、新婚族,
所以對於公共事務的付出自然比其他社區來的少...
如果因此有讓住戶覺得管委會表現不夠好,
我個人深感抱歉!
但是我也相信管委們都已經在現實生活中付出了額外最大的努力...
辦聖誕晚會、年中聯誼、跟建商角力、半夜對帳......這些都是需要花費時間跟精力的!!

管委會不支薪...有時候也會有"做到流汗,嫌到流涎"(台)的感覺...
時屆區大即將召開,我也贊成eason說的讓有能力的人出來做事!!
誰有熱忱、有抱負、有心想要整頓社區,
大家應該是有目共睹!

最後,
只能說小女子才疏學淺,有的時候思緒也不夠縝密...
以上發言如果有什麼說的不對,做的不好的地方~還請大家多多包涵!!{:4_171:}
2011-07-05 14:26 · 5樓
對於管委會的所有成員能為社區服務的精神 本人已經很佩服,或許無法一一滿足所有住戶的期待,相信大多 數住戶:victory:是支持的.加油個位!
2011-07-05 23:24 · 6樓
回復 easonhuang 的帖子

感謝+加油!
2011-07-06 12:38 · 7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7-4 14:03
管委會本來就是『合議制』。大家平起平座~沒有哪一位委員是比另外一位委員要有權力的。
管委會是在區權大 ...


這次聽到這些事情, 老實講小弟我真的很生氣!
對於財務或點交的事情
板上其他住戶如阿洋等都有提出相當專業的意見~點交上真禾點交公司自有其專業建議
點交缺失也有報告供住戶翻閱
有些缺失可以改正~有些缺失或許改正上有困難~那就是看要怎麼跟建商去談了!
如果不知道的住戶~板上都有各委員的email及電話~甚至住哪棟哪樓都有~
可以的話多詢問幾位委員的意見都可以
也就是說---資訊夠公開了吧!
至少這是小弟目前看得到的!
如果其他委員或住戶有所質疑, 那或許小弟我或其他委員專業度真的不足~
又,如果質疑牽涉到個人人格清譽的時後, 那就真的要請質疑者用嚴肅的態度來處理
小弟稱嚴肅的態度就是: 請備妥法律上充分證據並於公開場合(包括管委月會或區大)向大家說明!
而非私底下散佈流言~尤其是去指控某委員或某住戶與建商勾結或者私吞社區財物爾爾
捕風捉影只用嘴巴講講很簡單~任意侵犯他人人格名譽卻很難恢復~

另外在社區管理規定上
小弟相信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至少這類事情目前負責制訂公設使用管理規則的小乳豬馬麻是很盡心盡力的
不滿的住戶們在指謫之餘是否能多些體諒?
如果有不臻之處反映的管到應該非常多~大廳櫃台告訴總幹事~告訴該棟委員~甚至直接告訴主委~再不然版上反映都可以
應該沒有甚麼黑箱作業的問題~也沒有甚麼量身訂做的問題~
但表達意見時請住戶多幾份人對人基本的禮貌~
委員沒有特權~也沒有領薪水~委員也不是神~沒有義務接受住戶過度情緒性的態度~
制訂各項規則~並沒有針對特定住戶或條件的人去制訂規定~一切都是為了維持良好管理以及設備上長久使用
管委會只能依照最大公約數去制訂
否則~是不是例如愛在社區各角落抽菸(如中庭或地下停車場)是不是也可以"大聲激動"要求:中庭跟地下停車場應該開放抽菸,不然我菸癮怎麼解決?
然後,其他住戶吸二手煙活該?

社區是大家的~鄰居們應該要互信互重~
社區管理得好~房價自然就會好~

Eason
2011-07-08 17:25 · 8樓
以結果論,小弟以前租的夏x爾社區,有600多人,最後建商回饋金僅200多萬;我們談到570萬,眾委員努力應該要鼓勵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