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easonhuang 於 2011-7-4 13:00 編輯
我是第一屆委員
從去年管委會選出來後到現在每個委員都很辛苦開會~點交~
為了這些事情委員們也在會議上爭論得不可開交(或者吵得不可開交吧)
好不容易總算讓社區各項點交陸續進行
我們也從建商那裏拿到錢讓社區得以順利正常運作
公設也先行開放了
雖然結果並非盡如人意
本以為之後應該就沒什麼爭議了
不過小弟實在不知道又從哪裡輾轉得知"好像"還是有住戶對於管委會的決議或公共區域規定事項有意見的傳聞
似乎又開始質疑管委會裡面的成員與建商勾結~
然後一下子又有住戶好像因為管委會對於公設的新規定不滿~聽說還罵管委會是垃圾
不過
以上都是傳聞~我還沒有辦法去證實~
不過既然都已經傳出來了~表示真的有住戶對於我們管委會不滿
只是小弟真的不曉得現在管委會的一切決策哪裡又有不臻之處?
在此
先說說管委會裡面的運作吧
想請問大家~管委會是公司制還是總統制還是合議制?
重大決議到底誰說了算?
如果就小弟我本身了解, 選出了這麼多委員共同決議一項事務~應該是合議制吧
管委會的委員應該沒有某位委員有付其他委員薪水~地位也沒有特別大!~那應該不是公司制吧
管委會對於重大決策主委或其他副主委或其他財委監委敢一意孤行自己做決策吧~那應該也不是總統制吧
既然這樣
為什麼至少小弟有去開會的時候,常常會遇到已經做成決議的事項被推翻?
然後說真的小弟已經很討厭會議上或委員私底下互相指謫懷疑誰誰誰疑似與建商勾結!
如果多數委員做成的決議可以被少數人推翻~那是不是下次區大會議時就改成公司制由少數委員決定就好了~
如果真的有勾結~那就備妥直接的證據向檢察官告發啊! 看是要背信罪也好還是怎樣的
甚至備妥證據直接以住戶身分提出民事求償~不是更好~一切擺在法庭上解決~把所有事情攤在陽光下檢視不是更好
老是這樣互相指控毫無互信~那這社區要怎麼運作呢?而且動不動就毫無證據的互相扣帽子~這樣對嗎?
再來談到公設規範制定
不曉得住戶們對於管委會的定位及看法是甚麼?不曉得住戶對於委員的看法是甚麼?
覺得管委會選出來就該無條件為社區居民服務, 再怎樣被罵也是應該的?
覺得管委會選出來只是形式上的組織, 一切議題都還是要送交區大議決處理?
小弟覺得, 如果本社區的鄰居們如果都是這麼想
說真的沒有必要在選舉管委會了~
管委會委員是選舉出來替社區服務的~毋庸置疑
但這也表示委員們都是無給職的義工~等於是利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餘來服務~更談不上領甚麼薪水
如果管委會在沒有犯重大錯誤或侵犯居民眾大權益之情況下
應該獲得起碼的尊重吧! 這尊重包括人格上的尊重以及制度決議上的尊重!
人格上尊重方面, 當然不可能要求多偉大的尊重~但至少不要隨意攻訐謾罵吧!
制度決議上方面,管委會對於公共設施上決議或製訂的措施, 至少居民們先行遵守一下吧
縱使有不同意見或者認為制度對自己不利~反映的管道也很多~
看是要去櫃台向總幹事反映~或者直接寫信給主委或其他委員代為反映
然後在管委會上做討論再行定奪
如果認為管委會制訂的任何規定影響自己, 然後就口出惡言~不利於自己的規定就抗爭不從
那這社區還有甚麼未來可言~因為大家各做各的就好啦
我覺得健身房應該可以不用任何限制開放~因為我家的人都要用~
我覺得遊戲間不能有年齡限制~因為我家人要用
我想沒多久公設都等著全部提早報銷吧! 報銷之後還不是居民繳的管理費要出
要不然就是不要修~任其荒廢故障無法使用~後果還不是居民自己要負擔~
以上是小弟我對於社區與管委會運作下來的看法
只是聽到一些傳聞, 姑且不論真實性,
認為一個社區要好~真的是要靠社區全部居民的配合與協助
還有一個! 那就是互信!
我想這個委員會在成立之初因為跟建商的不愉快導致部分住戶互相不信任
但這也已經在日後管理規約當中訂定了相當嚴格的規範了(相信大家都依稀記得)
在這麼嚴格的規約規範下我們也歷經委員人數過多導致流會數次的代價
好不容易能順利運作下去
只是~大家也都累了~
如果還被人隨意亂罵~如果大家還要互相攻訐(尤其又沒有拿出實證的情形下)~
三不五時就會聽到私下的傳聞
那小弟真的覺得這樣的委員會沒有存在的必要
就趁此時徹底辭職~徹底改選
小弟將提案於本次區大召開時提出辭職~並提案建議改選現有管理委員
所有爭議看能不能就此告一段落
況且社區裡面其實有很多住戶平常甚為關心管委會運作
因該讓這些有能力之人浮出水面為社區出一份力
小弟實在無能力擔任這麼重要的職物
管理委員 Eas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