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小黃共乘制上路,人多省更多

2011-07-04 09:37 · 樓主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正式公告計程車共乘相關辦法,即日起各地小
黃客運業者都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路線經營,可點對點也可區域內
共乘,已有車隊表態有興趣。交通部說,兩人以上就可共乘,人愈多
荷包愈省,核准路線和費率則由各縣市核定;各縣市政府也可自行規
畫路線。
  交通部完成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和《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申請核准經營辦法》,明訂小黃共乘法源和執行方式,七月二日生效
實施,已有不少大台北衛星派遣車隊興致高昂,有意申請經營無捷運
行經的通勤路線,如台北天母到捷運劍潭站和基隆到台北東區。
  

  交通部路政司機務科長李昭賢說,即日起除業者可自行提出路線
申請,各主管機關也可評估轄內需求規畫路線讓業者經營。為吸引業
者參與,共乘總車資不會低於跳表車資,但各主管機關必須明訂兩人
、三人和四人共乘車資,分攤後人愈多省愈多。
  多數民眾對小黃共乘制樂觀其成。一名往返北基通勤的江姓民眾
說,他每天都在北市忠孝東路搭國道客運回基隆,通勤時間經常人多
到上不了車,很期待小黃共乘快上路。
  不過也有民眾認為搭小黃在求便利,為了共乘還得等其他乘客,
機動性恐大打折扣;還有人說點對點共乘若是非乘客要去的地點,也
不方便。
  根據實施辦法,共乘路線除應設置固定招呼站,價目表也應放在
前座椅背明顯處,攬客後最長候車時間也要說清楚,車內還得提供申
訴電話。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1-07-04 09:43 · 2樓
不過也有民眾認為搭小黃在求便利,為了共乘還得等其他乘客,
機動性恐大打折扣;還有人說點對點共乘若是非乘客要去的地點,也
不方便。

這可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