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貓 發表於 2011-7-4 18:21 
部分養狗人士遛狗總是不帶繩子,我身邊就看過這些例子
1. 狗襲擊小動物,咬死人家養的小貓小兔子。
2. 以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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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在行車當中遇到突然衝出的"小動物",而在當下大腦直覺反應就算緊急煞車可能也無法避免衝撞的情況下
我會選擇"直直開過去",你說這樣的行為很殘忍嗎?那我分析給你聽:
1.我可以選擇緊急煞車,然後等著讓後方車輛追撞,這樣造成的損失誰要負責,飼主嗎?
2.我可以選擇緊急轉彎,然後擦撞隔壁車道的車輛、或者撞上路邊停車、或者撞上路邊騎樓店家或正在行走的路人
這些後果誰要負責,飼主嗎?
養寵物沒有飼主該有的道德水準,放任寵物到馬路上亂跑以致被輾,有什麼資格責怪別人?
我本身也有養狗,出門都會帶牽繩牽住,並攜帶衛生紙塑膠袋和水瓶(水不是我要喝的,是沖洗狗屎狗尿流下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