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7-2 01:04 編輯
....目前 以個人所知的公設點交 似乎被定調為---
只要管委會認可去年太古華電幫社區初驗之後的屢勘(複驗).. 就等於接受遠雄已移交所有公設給我們的事實..
..如果我的認知有錯.. 請麻煩知道正確答案的哪位鄰居幫忙解惑~
而如果我的了解是正確的.. 則個人希望在遠雄把公設點交給我們社區之前 所必需完成的檢驗工作
是由我們自己另聘的檢驗公司來進行...
遠雄說 只要我們接受太古華電的屢勘.. 則檢驗費用他們願意出; 但若是我們要自聘的話 那麼錢就要我們自己張羅...
熊哥的proposal... 在我的認知裏就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而且這免費午餐頂多只能算是國民便當而已~
所以言歸正傳.. 就煩請曾經住過其他大型社區..且涉獵過公設點交的鄰居們 多少表達一些意見~ 感恩!
PS. 發這帖純粹是個人以住戶身份對大家的意見徵詢.. 與其他委員及管委會一概無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