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1-7-1 21:38 編輯
回復 tangcpa 的帖子
今早打電話給遠雄周小姐.但她今天休假.後來我傳電子信箱給她.內容如下:
昨聽俱樂部傅經理說遠雄不同意在代管期間我們委員會議已於5/28決議通過住戶儲值點數無限期使用之規定.我認為你們沒有這個權利.因為雖然在代管期間.但這儲值點數是屬於住戶使用公設的權利.很多住戶正在裝潢.或尚未住進.點數都沒空使用.更何況目前俱樂部設施除泳池健身房較充實外.其他部分還很空洞有待充實.代管期間雖然費用是由遠雄支付.但這是基於當初住戶與遠雄簽的購買合約遠雄向住戶租用公設一年的租金抵換.而非遠雄無償給予的.住戶延長使用點數對遠雄而言又毫無損失.何必堅持呢?因今已7/1.不知俱樂部電腦程式是否立即會自動將住戶1月份點數刪除掉?如果是這樣.你們要自行負責解決住戶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