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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7-11的空調室外機想放置在大雅路車道口上方..

2011-06-26 20:15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6-27 11:51 編輯


竹街與大雅路口7-11的開幕正倒數計時中..
但由於空調使用噸數大.. 須要有較大的空間來擺放室外機..
目前他們相中的是大雅路車道口上方 已經擺放兩台俱樂部空調室外機的左邊空位
..若此一問題交付下次管委會討論之後再讓7-11依循辦理.. 那可能要在三個禮拜之後~
個人認為 7-11在京都樓下開店 對我們所有住戶來說應該都是正面的事
所以先請大家針對這件事發表意見.. 好讓管委會有個意見參考做為決議的依據~
2011-06-26 22:20 · 2樓
現住社區有商家自行將空調主機放置公設~造成佔用公設
被住戶告到市府工務局
工務局來函要求限期改善
所以7-11還是需謹慎

個人認為
空調主機問題應該是他們早該規劃的
就算經管委會需2-3星期也必須等

請問大雅路上其他商家~如住商.中信.等應也有空調主機問題
他們是如何處理的?
2011-06-26 22:32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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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情形較麻煩.. 因為他們冰櫃多.. 那也都要用到散熱設施..所以大概可以用的空間都用完了
他們現在想放室外機的地方 原本就有我們自己社區用的兩台室外機擺放在那裡..
如果適法性有問題.. 我們自己就準備被報拆了~
2011-06-26 22:41 · 4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現住社區管委會有在處理
但是該商家態度00xx
所以有住戶火大
ㄧ狀告到工務局了

所以7-11還是需謹慎

至於管委會是否同意就可以了~還是須經全體住戶同意
這我就不清楚了

但是大家管理費內含公設坪數之管理費
7-11就算要放也須是有償的

2011-06-26 22:54 · 5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6-27 14:1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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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管理費內含公設坪數之管理費 7-11就算要放也須是有償的

7-11想使用的空間原本是我們要留給自己使用的..
如果把這權利出讓 那就一定要‘有償’才符合維護公眾利益的基本要求~
2011-06-27 09:26 · 6樓
🔧 本帖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1-6-27 11:0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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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6/25委員會議才討論到住戶室外基裝在外牆公共空間的問題.討論結果一致認為違反住戶規約要報拆.我不知道現在這問題是否相同?如果那裡屬外牆.則屬違章.如果不屬外牆.則可以用租金處理.
2011-06-27 09:26 · 7樓
就算只是仲介帶看房屋我都認為應該要收費了,
更何況是占用我們的公設。
2011-06-27 11:19 · 8樓
tangcpa 發表於 2011-6-27 09:26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我們6/25委員會議才討論到住戶室外基裝在外牆公共空間的問題.討論結果一致認為違反住戶 ...


我覺得應該要先確認這個空間放置空調室外主機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什麼都免談,如果合法再來評估應該怎麼簽訂租賃合約收取費用。住戶空調主機掛外牆是未經許可違法佔用公共空間,應該跟本案情況有些差異。
2011-06-27 11:23 · 9樓
若是要一起討論的話
先說這兩者的不同之處
再參考看看其他社區的做法看看

目前想到的
不同之處
住戶的冷氣室外機放在陽台外面---陽台外露,妨礙觀瞻,影響京都樓房價位
7-11規定放至室外機的地方已放滿,要求放在京都公共空間---占用公共空間

若是要求7-11因為佔用公共空間所以要收費,那住戶的室外機也佔用公共空間,所以也理應要收費
關於防礙觀瞻這一點,是否每一樓層有多於的公共空間,可以在不妨礙逃生與其他安全等等理由之下,提供給住戶擺設室外機的地方?---這個空間每一戶可利用的空間應該要平均,若是要用也都要另外收費!!

另外就是請大家提供其他社區的處理方法了
2011-06-27 11:36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6-27 14:17 編輯


回復 tangcpa 的帖子

室外機裝在外牆公共空間的問題.討論結果一致認為違反住戶規約要報拆.我不知道現在這問題是否相同?如果那裡屬外牆.則屬違章.

所以希望大家有時間就過去看一看.. 畢竟這問題牽扯到大家的公產...
那個位置是一塊築於結構樑上面的內缩牆面..
因此室外機可以直接固定擺放於樑上 而不是在牆面上鑽釘置放架..
這點與某些住戶把室外機釘在公牆上 而有侵占與公共危險虞慮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 那裡也早已經放置有我們俱樂部的室外機 因此有做圍欄保護.. 不怕意外掉落造成危險
也因為多了這道防護.. 那麼 若是大家形成共識認為租給他們沒問題.. 那麼就可要求租金要高一些...
2011-06-27 11:38 · 11樓
住戶(非店舖)的室外機佔用到公共空間 ----- 應該是先不合法在先,這樣不會有租賃的問題吧
難道有什麼地方有巧門嘛
2011-06-27 11:44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6-27 12:23 編輯


回復 大光 的帖子

若是要求7-11因為佔用公共空間所以要收費,那住戶的室外機也佔用公共空間,所以也理應要收費

1. 是不是“釘掛”在牆面上就差很多.. 牽扯到‘公共危險’的法律問題...
2. 7-11這案子是他們在徵詢使用公產的同意與否..
而某些住戶未經大家同意就‘擅自’釘掛室外機於公牆上.. 個人認為是強姦眾人的權益!!!
2011-06-27 11:56 · 13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同意 + 1
2011-06-27 12:41 · 14樓
佔成協商完..用租用的方式..不然他們室外機要放哪?放露台嗎?停車入口上方還有空間..可以協調因應之道..但管線要裝設好..7-11要夠氣派..這樣對京都都兩全其美..況且那邊又用不到~!!
2011-06-27 13:07 · 15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6-27 12:41
佔成協商完..用租用的方式..不然他們室外機要放哪?放露台嗎?停車入口上方還有空間..可以協調因應之道..但管 ...


印象中, 那個位置本來就是設計用來放置冷氣室外機的, 既然社區用不到那麼多空間, 多餘的空間租給有需要的優質店家, 應該也算是互利吧!!

不過還是麻煩管委會確認一下安全性和適法性, 個人信任管委會可以自行經過討論表決並協商一個好的結果的, 但會需有勞管委大大們加開一場臨時會討論嗎??
2011-06-27 13:52 · 16樓

只要確定空間允許(京都不再需要)
有償讓7-11使用 個人覺得沒甚麼不好
但需要求管線牢固與美觀


2011-06-27 13:59 · 17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6-27 15:36 編輯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會需有勞管委大大們加開一場臨時會討論嗎

個人是不希望拖到三個禮拜後管委會議中再處理..
畢竟那家7-11也算是我們的準鄰居.. 大家及早激盪出個共識.. 就當做是歡迎新鄰居..給個方便~

本來我是希望建議管委們 是不是可以考慮用e-mail的方式討論..
但又怕有人在經歷了‘文字興訟’事件之後會投鼠忌器 不敢敞開心胸暢所欲言地將意見勇敢訴諸文字表達
所以就很積極地先開個帖徵詢大家意見 之後再提供管委們作為決議的參考....


PS. 聲明一下.. 個人非那家7-11房東 也非店主..
提出這議題的原委是物管跟我說7-11很急著要趕快開幕.. 而管委會又不會在近日內召開..
這若不先說清楚講明白的話 搞不好就會被懷疑或摸底.. 而以圖利為名 讓我在每兩週六7點檔連續劇中當主角
大家有什麼疑問的話.. 請找物管先了解.. 謝謝!
2011-06-27 14:42 · 18樓
jerome 發表於 2011-6-27 13:52
只要確定空間允許(京都不再需要)
有償讓7-11使用 個人覺得沒甚麼不好
但需要求管線牢固與美觀


支持j大的想法,社區要有好的品質和機能,希望住戶跟店家都贏才是,另外若將來店家遷離也要恢復原狀才行。
2011-06-27 14:44 · 19樓
等這個主題投完,再開一個要收多少租金的投票區吧{:4_163:}
2011-06-27 15:34 · 20樓
沈教授 發表於 2011-6-27 14:44
等這個主題投完,再開一個要收多少租金的投票區吧


嗯.. good idea~ {:7_463:}
2011-06-27 16:06 · 21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個人是不希望拖到三個禮拜後管委會議中再處理..


可是這種事不等到管委會議討論決議肯定是不具效力的,既然7-11有此計劃與需求,其實應該早一點提出,6/25的會中就可以討論決議了,現在為了這事要召開臨時會的話,難保不會有人說閒話。至於用email的方式下結論,在現行環境下看起來應是不可能的任務,"email"現在是毒蛇猛獸,沒人敢用這個工具來決議任何事情吧!
2011-06-27 16:17 · 22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至於用email的方式下結論,在現行環境下看起來應是不可能的任務,"email"現在是毒蛇猛獸,沒人敢用這個工具來決議任何事情吧!

就是這句話~

憑良心說.. 進步的現代溝通工具 居然在京都的某個角落被棄之如敝屣.. 怎麼會這樣? 還真一頭霧水~
2011-06-27 18:05 · 23樓
回復 seanchen 的帖子

以我現住社區而言
佔用到公設~是侵占問題
住戶可以提告
2011-06-27 21:13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6-27 21:15 編輯


回復 的帖子

佔用到公設~是侵占問題 住戶可以提告

室外機放那地方到底合不合法?
要取得答案很簡單.. 看是不是哪位鄰居 明天就到工務局檢舉我們放在那裡的兩台 就知道啦~
事實上以我所知的不負責任菜市場消息..
原先物管就已‘徵詢’過某兩位管委的意見..點頭OK.. 而且無償使用..
之所以會再問我一次的原因 可能是上週六的管委會中決議要申請報拆擅自在公牆上釘掛的室外機..
而讓這起7-11事件的所有關係人覺得還是要擴大徵詢面比較保險....
2011-06-27 22:11 · 25樓
🔧 本帖最後由 愷愷爸 於 2011-6-27 22:12 編輯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原先物管就已‘徵詢’過某兩位管委的意見..點頭OK.. 而且無償使用..

管理委員應該對於各項公共事務具有比一般住戶更嚴謹的態度才對,不太可能私自就同意這樣的行為,物管應該只是請教委員個人的看法,得到正面且高度通融的"意見",但絕不能當成是一個結論,在沒有管理委員會議討論決議之前,沒有人能擅自決定,包含"本席"也一樣。

這種事情其實沒什麼好徵詢意見的,資料彙整齊全後於會議中當成議案提出討論,有想法大家充分溝通表達,結論自然就出來了,私底下徵詢再多意義不大,因為不會有答案的。

合不合法真的是現階段最需要確認的事,不想搞得太難看,是不是可以去請教一下遠雄,當初申請建照的時候是怎麼規劃的,真的報工務局來查勘,一翻兩瞪眼,有可能連我們自己那兩台都保不住。

2011-06-27 22:51 · 26樓
個人覺得,有個7-11在樓下是在方便不過的事情,社區那二台如果沒問題,空間也夠,那就租給7-11吧!!租金喔!只要拿京都卡一律9折就好啦.....
2011-06-27 23:30 · 27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7-11 也不見得會開永久
所以無異議答應他們無償置放室外機的決定是不妥的
要是後來換租戶了
這樣的決定就不知該如何修正了!
2011-06-28 08:39 · 28樓
7-11是優質商店
我選5
2011-06-28 23:48 · 29樓
回復 verysimple 的帖子

那也就是希望7-11是過客囉....店家也是鄰居吧!換個角度很多人也是長期跟銀行(租).只是不喜歡可以賣掉但不一定會賺差價喔~!會來到京都都是緣份...樂意迎接全國最新的7-11~~~加油
2011-06-29 08:44 · 30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6-28 23:48
回復 verysimple 的帖子

那也就是希望7-11是過客囉....店家也是鄰居吧!換個角度很多人也是長期跟銀行(租). ...


基本上我認為這個議題跟"是過客"還是"租永久"沒有關係,不管7-11是用怎樣的方式與心態在經營,使用到公共空間就是得付費,這是對全社區住戶的交代,畢竟那個空間每一戶都是有出錢去買的。
2011-06-29 12:36 · 31樓
贊成~!!對了您怎麼做防墜處理...我需要ㄝ...可提供方式嗎?感恩~!
2011-06-29 13:06 · 32樓
回復 jerome 的帖子

同意 +1
與人方便,務必力求美觀
2011-06-29 15:50 · 33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對這個發展挺好奇的。
假如7-11因為有這個徵詢而開始進行後續作業的話,那我們可能再也無法跟他們收取租金。
另外,那個窗型冷氣要拆了嗎,住戶方面有甚麼反彈沒有?
2011-06-29 16:02 · 34樓
回復 北大貓 的帖子

7-11如果使用了那個空間.. 就一定得付費... 不過現在說這個還太早.. 管委們都還沒討論咧~
至於擅自將室外機釘掛公牆之事.. 決議是物管通知請他們在限期內改正恢復.. 否則報拆....
2011-06-29 17:47 · 35樓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怎麼做防墜處理...我需要ㄝ...可提供方式嗎

隆宏兄需要什麼樣的“防墜處理”.. 能具體一點說明嗎?{:4_144:}
2011-06-29 22:46 · 36樓
窗戶ㄚ...女兒皮得很...窗戶都不能開...怕墜...又沒通風...
2011-06-29 23:04 · 37樓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如果就我個人意見... 最適當的就只有隱形鐵窗了~
2011-06-29 23:33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愷愷爸 於 2011-6-29 23:35 編輯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我們家用的是防墜紗窗,也就是在紗窗上作了格柵狀的鋁條增加強度,雖然美觀度稍差,但還是安全最重要,未來要回復成原狀也比較簡單,隆宏大哥如果有需要可以來我家看看實品。
2011-06-29 23:41 · 39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好阿...去看一下...不然太危險了~!
2011-06-29 23:48 · 40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6-29 23:41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好阿...去看一下...不然太危險了~!


這個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白天都OK,看您什麼時間方便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