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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北大里長對空污議題明確表態

2011-06-25 14:20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5 15:06 編輯


各位里長
為環境除除草.通通水溝這僅僅是里民對里長最基本的要求
在北大.如果對空污這個大議題.還認識不清.還想要磋圓仔湯的
那就太小看北大的居民了


您們都是北大里民直接選出來的
任何里長想在空污議題.上下其手兩面討好的
下一屆的選票就是懲罰


如果還敢漠視民意.不願站在反空汙第一線的里長
里民就地罷免之.亦是可行
2011-06-25 14:25 · 2樓
???花生蛇麽素!
2011-06-25 14:27 · 3樓
sugar100 發表於 2011-6-25 14:20
各位里長
為環境除除草.通通水溝這僅僅是里民對里長最基本的要求
在北大.如果對空污這個大議題.還認識不清. ...


據我理解.

大部分里長是議員的死忠"擁護者",還會因黨派問題選邊.
這是為了爭取里內預算的緣故.

所以很難不靠邊站.

只是這種生存權的大事,不能太鄉愿...
2011-06-25 14:42 · 4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5 15:09 編輯


任何黨派的里長
只要對反空污議題顧左右而言他.不是真正明確反空汙的
每一位里民都應該直言譴責


有一個里長.對北大居民6千位里民反空汙連署書.竟然拖延9個月才遞交市政府---參閱6月23日反空污說明會2分15秒至45秒
很容易讓人誤認為他是想兩面討好.上下其手
所以他應該出來澄清.直接跟瀝青廠明確劃清界線
甚至做出更明確的反空汙直接行動

要不然很容易被誤以為.他是暗槓9個月的6千位里民反空汙連署書.
直到6月23日反空污說明會才顧左右而言他
2011-06-25 15:02 · 5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5 15:14 編輯


北大地區的里長是完全由我們里民直接以選票選出來的
如果對於反空汙的議題.我們不願或不敢直接要求里長跟我們站在第一線上的話
那麼相對於朱立倫及侯友宜.他們二位並非全靠北大地區的選票所選出來的人
我們又如何直接要求他們一定要聽我們的話.把空污的瀝青工廠整個 拆離呢


如果北大里長都明確支持反空汙.那麼選區議員哪敢不支持
如果議員都明確支持反空汙.那麼市府高官哪敢不重視
一旦市府高官重視.基層的拆除大隊哪敢不執行
2011-06-25 15:04 · 6樓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真想知道是誰?{:4_144:}
不過空污這種事是不能不處理的…嚴重影響健康。
2011-06-25 15:05 · 7樓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4_113:}
2011-06-25 15:28 · 8樓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我知道是誰了,我找到影音檔了…下次我知道里長該要投誰了…
2011-06-25 17:40 · 9樓
背離民意的政治判斷,會反應在下次選舉上,這就是民主。
我們尊重他們這次的選擇,但未來我們也會有自己的選擇。
2011-06-25 17:44 · 10樓
日久見人心!
2011-06-25 17:47 · 11樓
當初每個競選里長的政見不都是一樣的嗎?政見內都有一條反空污!
2011-06-25 17:49 · 12樓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非常中肯...
2011-06-25 18:47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5 18:54 編輯


回復 阿煒 的帖子

許多里長放棄6/25這個遊行抗爭的機會。那就看看他是否還有其他反空汙行動方案
這樣就可查明哪位里長是否真的和反空汙里民站在同一陣線
例如7/8是否到瀝青廠積極跟瀝青廠劃清界線.或其他反對瀝青廠的真正抗議作為.
嘴巴說反空汙.事實是推拖拉一大堆.根本是都是假動作,

把我們反空汙的里民當小孩哄,跟我們反空汙的里民講一些顧左右而言他的道理

大家記住了.下一屆選舉.里民可以拿選票制裁里長
2011-06-25 19:10 · 14樓
這些保持沈默 沒有站出來的里長 已經算是表態了
那麼 下次選舉的時候 該是我們用選票表態的時候
2011-06-25 20:24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5 20:25 編輯


阿煒 發表於 2011-6-25 17:47
當初每個競選里長的政見不都是一樣的嗎?政見內都有一條反空污!


是啊.每個競選里長的政見都有一條反空污-->拿香對拜
觀察反空汙的每次行動.里長有無積極參加-->看破腳手
2011-06-25 20:28 · 16樓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記住了~

三年半以後見真章.....

2011-06-25 20:28 · 17樓
老熊 發表於 2011-6-25 20:28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記住了~


三年後???
2011-06-25 20:30 · 18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6-25 20:30 編輯


回復 阿煒 的帖子

有些里長可以幹一輩子,
而有一些里長只能幹四年~
2011-06-25 20:34 · 19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四年?其實也有做一年的.
請參考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2011-06-25 20:35 · 20樓
回復 阿煒 的帖子

其實我早就偷偷看過了....{:4_163:}
2011-06-25 20:40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5 20:51 編輯


選舉罷免法就是不僅可選舉里長.還可罷免里長

第七十五條(罷免案之提出)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第七十六條(罷免案之提議人)
罷免案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提議人,由提議人之領銜人三人,填具罷免提議書一份,檢附罷免理由書正、副本各一份,提議人名冊二份,向選舉委員會提出。
  
第八十一條(罷免案之連署人)
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三以上。

第八十三條罷免案之宣告
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之罷免應於十五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

第八十七條(罷免案之投票)
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三十日內為之。
2011-06-25 21:39 · 22樓
那麼大家就用選票來制裁

漠視民意!!不願站在反空汙第一線的里長!!
2011-06-26 00:12 · 23樓
這些里長以為我們看不出他們在玩什麼把戲, 真不知道是自我感覺太良好
還是狗眼看人低........
2011-06-26 00:20 · 24樓
村姑 發表於 2011-6-25 14:25
???花生蛇麽素!


請先去看6月23號與市府侯副市長的會議實錄 Video(請耐心看完才能夠有最客觀的觀察)
你大概就知道其一了@

623反空污聯盟參加會議實錄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314&extra=page%3D1
2011-06-26 00:28 · 25樓
tatinic2 發表於 2011-6-25 15:04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真想知道是誰?


請看623相關的Vidoe 即可明瞭...
2011-06-26 00:30 · 26樓
還需要再表態嗎?
6/23 與 6/25 都已經表態了.....
2011-06-26 00:36 · 27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6 00:37 編輯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1-6-26 00:30
還需要再表態嗎?
6/23 與 6/25 都已經表態了.....


或許有人是錯估形勢
或許有人是一時口誤
或許我們不該僅視一二次的作為.就遽以論定
所以我們對那些人都暫且包容


但是對於那些一錯再錯.不肯改過遷善的里長
里民們一定要用選票制裁他

2011-06-26 00:41 · 28樓
sugar100 發表於 2011-6-26 00:36
或許有人是錯估形勢
或許有人是一時口誤
或許我們不該僅視一二次的作為.就遽以論定


都已經是..6月26號了..
如果是口誤..那早就已經出來澄清了...
如果是錯估情勢那就很可怕....
是錯估北大居民很好騙的情勢嗎?

呵呵呵
2011-06-26 03:04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1-6-26 03:05 編輯


sugar100 發表於 2011-6-25 20:40
選舉罷免法就是不僅可選舉里長.還可罷免里長

第七十五條(罷免案之提出)


不曉得大家知道罷免里長的門檻嗎?

如下以本人戶籍所屬之(龍學)里為例:(僅就該個案分析,若有冒犯,純屬巧合~)

(被罷免人當選選區之)選舉人總人數3740人 (龍學里當選人王韻婷 女 1,929 51.58%)

該被罷免人之提議門檻(提議人名冊人數):(百分之二以上) 3740 * 2% =75人

該被罷免人之 連署門檻 (10日內之連署人數,並不得與提議人合計):(百分之十三以上) 3740 * 13% = 487人

成(罷免)案之後,新北市選委會宣告後30日內要舉行投票...同意罷免的投票數要超過總有效投票數的1/2 總投票數(設籍在龍學里並有去領選票的里民)要 超過 3740 * 1/2 = 1870 人
第九十條(罷免之最低投票人數)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也就是說...如果該(黨)被罷免人反動員,也就是全力呼籲要求支持他的里民不要出來投(不同意罷免)......那就是可以說,同意罷免的投票數(要出來投票的里民)至少要1870人,整個罷免案才會通過!


PS.要任職滿一年才能提罷免案,所以要到100年12月25日以後才能提案,假設100年12月30日(五)向新北市選委會提出該罷免提議案(80~90人的提議人名冊較保險),選委會於101年1月10日函覆提案人應於10日(101年1月20日)內完成連署(500人以上的連屬人數較保險)....選委會於101年1月31日宣告罷免案成立,應於30日(101年2月底or3月初)內舉辦罷免選舉~
2011-06-26 04:14 · 30樓
說真的,南園里是北大空污真正的重災區.我不想去參觀祥玉,我也看不懂機器,但我聞得到.罷免我不懂算,但票我是懂怎麼投.監督祥玉以及市政府拆瀝青廠是第一步,我等著看.
2011-06-26 07:11 · 31樓
里長的位置就能扭曲一個人的價值觀,可見權勢是多誘人及可怕,但不公不義是讓人唾棄.
2011-06-26 07:34 · 32樓
大家想想
如果連生活於北大的里長.而且全是靠北大里民選出來里長
竟然都不願出來支持我們里民
.
這真是很難令里民不做出.恐怕里長早與瀝青廠有哪些不當串連的不妥聯想
所以大家一定要強求里長和瀝青廠劃清界線.
哪怕瀝青廠是選舉時的樁腳或金主

因為里長是里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如果不能位為喉舌.選之何用??
2011-06-26 07:38 · 33樓
這次空汙完全看不到現任黃志雄立委本人出來保護居民,力挺居民{:4_192:}反倒是只有廬嘉辰立委站出來
志雄哥身為樹林區立委 怎麼完全只有夫人洪佳君出面? 枉費當初我們全家投的票
這任我們家一定用選票抵制 立委票 !!{:4_172:}
2011-06-26 07:43 · 34樓
一個人的本姓是靠每次事件發生去檢驗.
2011-06-26 07:46 · 35樓
一定要以里長當作主要施壓對象.因為這是主要策略
一旦一年任期一到.單靠北大里民自己就能罷免里長他們
所以一定要強烈要求里長站在反空汙第一線.
我們里民都走出來了.里長豈能袖手旁觀

如果北大里長都明確支持反空汙.那麼選區議員哪敢不支持
如果議員都明確支持反空汙.那麼立委哪敢不重視.
如果立委及民代都明確支持反空汙.那麼政府高官哪敢不重視.
一旦政府高官重視.地方政府的基層拆除大隊哪敢不戮力執行

這是順水推舟的道理[/size]
2011-06-26 08:02 · 36樓
簽連署書的時候 我記得好像是不信任政府才簽的吧 怎麼跟講的不一樣
2011-06-26 08:32 · 37樓
foreseer 發表於 2011-6-26 08:02
簽連署書的時候 我記得好像是不信任政府才簽的吧 怎麼跟講的不一樣


這恐怕是網友所質疑的說一套.做又是另外一套
想要在反空汙的議題上下其手.兩蒙其利
[b]一方吸引里民注意騙取選票.一方面爭取空污企業的選舉經費????
{:4_144:}
2011-06-26 08:58 · 38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6-25 17:40
背離民意的政治判斷,會反應在下次選舉上,這就是民主。
我們尊重他們這次的選擇,但未來我們也會有自己的 ...


正確+同意 {:4_113:}

地方民意代表要了解民意真正之所歸
民意如流水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
聰慧的里民當會理性中肯的來看待民意代表的所為並在適當時機作出決定..........
2011-06-26 09:01 · 39樓
回復 NEWMAZDA6 的帖子

也就是說 黃志雄與洪佳君夫妻倆對空汙事件的立場相反{:4_167:}
2011-06-26 09:06 · 40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6-26 09:11 編輯


狗妹 發表於 2011-6-26 09:01
回復 NEWMAZDA6 的帖子

也就是說 黃志雄與洪佳君夫妻倆對空汙事件的立場相反 ...


我想立委丈夫若當日確實有事.老婆出動亦是不妨
但是選舉將屆.大家可以掌握時機.對黃立委進行不斷施壓
施壓的目的就是要他們明確地和我門站在同一陣線.
能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最好
合法的威脅利誘亦應在容許之範圍
目的無他---團結才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