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各報要聞】「賣力」不是「賣命」!避免勞工過勞死,台北市
政府昨在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約定書審查基準」案,明定將保全、醫療、隨扈等卅八個行業類別、
六十項工作者,依工作壓力負荷量輕重,分別訂定每月最高工時二八
八、二六○、二四○小時。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指出,卅八類行業的最高工時上限,明確依
勞動強度分類,分出三級規範、畫出「紅線」,新措施最快七月底實
施。若雇主違反規定,將回歸勞基法最高可處卅萬元罰款,甚至不排
除公布事業單位與負責人的姓名。
勞委會對此樂觀其成並表示,勞委會對保全人員訂出工時審核參考
指引,是原則性的規範,各縣市政府可就實際審查契約情況,因地制
宜調整。繼保全人員後,勞委會下一波擬對社福機構的監護工制定工
時規範。
北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梁蒼淇表示,針對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
卅八類行業別,訂出最高工時上限。第一類為勞動壓力強度最高者,
包括醫療保健、航空空勤、運鈔、保鑣、資訊服務業系統研發與維護
工程師、央行隨扈等,四周工時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四○個小時;第二
類為中度勞動強度者,如公務機關技工、工友,首長或救護車駕駛為
二六○小時;工作強度較低者,如駐衛保全、抽水站人員等訂為二八
八小時。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石文南、朱芳瑤/台北報導)
現在上班工作,都要注意工時,
以免賺了金子,傷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