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對於目前社區面臨的問題都不太清楚
所以我來為大家做個簡單的說明
現在主要問題差不多是卡在跟建商的財務問題
要不要依目前的進度跟建商點交管委會內部意見不一
我個人是認為已經跟建商彼此角力了半年,社區也空轉了半年
而其實我們談到目前為止的條件已經是不錯,如果能雙贏是最好的結果
建商在上個月揚言將剩餘的金額提存至法院,交給律師進行訴訟
屆時提存的金額只能夠等到訴訟結束後才能領回
雖說七月將開始收取管理費,可就算244戶全部都正常繳款
大概也只足夠當月的開支,頂多再結餘一些
而欠物業的4、5、6月物管費將無法支付
在社區安全方面,一些急需增設的公共設施(如紅外線感應、監視器等等)
以及如果社區出現突發事件須立即補強修繕(例颱風造成損壞、淹水等)
社區都完全無力負擔上述的費用,況且如果打官司社區也沒錢聘請律師
有人認為打官司不一定需要律師,不過相對建商有律師,我們依然處在弱勢
有鑑於此,上上禮拜五臨時會決議由管委會主導財務談判
而在上禮拜五邀請建商來社區協商,希望雙方都能釋出最大誠意避免走上訴訟兩敗俱傷
協商會上建商除了恢復之前的20萬補助外最後也願意再多給近十萬予社區
(因林副主委說這些錢給律師打官司,倒不如回饋給社區,大家對建商也會比較有好感
經過大家的勸說,最後建商請示上級後同意將總金額補到570萬整數,多了29萬多)
而由於這屬於重大事件,為了以示負責也避免爭議,主委裁示對此案進行具名表決
未出席委員也需補簽同意與否,在這禮拜五的例會上會公佈表決結果
如果表決結果是同意,將進行與建商財務點交的協議書討論
如果表決結果是不同意,上禮拜五談的29萬建商不會認帳並提存餘額到法院
管委會開始準備進行法律訴訟
不過我在這裡要強調,這個表決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無論同意或不同意此提案,出發點都是為了社區好
只是各自的想法、原則和堅持有所不同而已
因此也希望各位好鄰居們都能夠踴躍出席此次例會,一起為此做個見證
監察委員&討論區版主 江灝叡 {:4_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