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6-6 21:01 編輯
個人極不贊成京都設桌球室
大社區公設宜考慮
多眾與
廣泛參與性功能 (同時多人 & 想用即用)
一次( 1-2小時 ) 只容2-4人使用 (且為特定住戶寡用,因桌球屬技術性運動)
不符公眾效益,使用中噪音「刺耳」,亦不符京都禪靜風格...
管委會討論桌球室之後,是否接續討論:撞球室、KTV、槌球練習室....? 這將沒完沒了…
其中也有個人最愛,但我理解它原來就沒有
兒童遊戲區、媽媽教室、韻律教室我絕對用不上,但我尊重它原本就存在
請尊重京都最初始的面貌與價值....勉強增設或換裝,將造成設區格調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