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囉!PDF的還是看不清楚!!:loveliness:
看來只好暫時先喝酒吧~酒精能消毒兼殺菌{:4_91:}
之前我們還罵阿六仔的三聚氫銨,現在換成台灣人的DEHP,想一想,好像也沒比較有良心
{:4_95:}{:4_95:}{:4_95:}{:4_95:}太可惡了!!!!這些黑心商人你們會有報應的
最主要還是那兩家 做起雲劑的,讓台灣到處都是 雲~~暈
上面表列廠商幾乎都是不知情的狀況加入起雲劑的!!源頭那兩家才是真正罪魁禍首!!
我這樣說大家可能不認同.但還是說明一下給各位大大了解
不肖廠商昱伸香料公司把違法塑化劑加在合法的起雲劑當中.用以降低成本.下游廠商再將以為沒問題的起雲劑加入各種水果的果汁粉中.讓果汁粉沖泡起來會顯得均勻!!
更下游的生技廠.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將含有塑化劑果汁粉加入飲料.口嚼錠.乳酸菌等粉包調味後賣給各大廠商.就這樣造成大家健康受損!!!所以這陣子大家對有調味的產品要特別小心~
希望這個風波能停止!!也希望大家身體能健康喔!!違法添加塑化劑的人能得到應有的制裁!!
個人從事保健食品業20年.這是我對這件事的深入了解!!
一般保健食品檢驗品項大家為..重金屬.違法添加西藥.農藥殘留.大腸桿菌等致病菌.總生菌.壯陽及減肥藥類緣物.....等..故一般藥廠或廠商不會認為會有人那麼壞心加入塑化劑.或者是偷偷違法添加我們想不到其他更毒的東西!!
看新聞挖挖挖和東森新聞,現場表演幾滴香精加上起雲劑,弄成豆乳或果汁......覺得好心寒{:4_187:}
~源頭那兩家才是真正罪魁禍首~毋庸置疑
但相關廠商的責任呢?
依消費者保護法~企業經營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消費者保費法第七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第八條~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前條之企業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