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管理員能這樣做嗎?

2011-05-27 23:13 · 樓主
今天陪朋友看房子要離開時經過警衛室
管理員:你們要看房子我可以介紹給你們!
我朋友回應:不用了

心理不經懷疑他是要介紹仲介的案子?還是該社區屋主自己在賣的?他是純好心要介紹還是私下有在收紅包?

如果是在我住的社區我各人會蠻反感的也會向該物業公司反應上去
2011-05-27 23:21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雅麗卡 於 2011-5-27 23:46 編輯


應該是屋主拜託的吧,
而管理員也會想說幫你省仲介費
畢竟很多人都會想直接跟屋主接洽,而管理員有管道,買方很自然的會去問管理員
不過有規模的物業公司似乎不應該這麼做,但是是屋主委託,又不能不幫忙(只是擋了仲介財路)
通常都是些舊大樓的管理員比較會幫這種忙
當然,若是有成交,屋主多少都會給個紅包啦
2011-05-27 23:43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hnshuetw 於 2011-5-27 23:44 編輯


雅麗卡 發表於 2011-5-27 23:21
應該是屋主拜託的吧,
而管理員也會想說幫你省仲介費
(畢竟很多人都會想直接跟屋主接洽,而管理員有管道,買方 ...


有時會這樣喔,小弟多年前賣掉台中房子搬來台北,交仲介結果一直不理想,後來還是靠自己,當時也有請管理員幫忙,
現在社區也有這種情形,不過不管如何總是買主要自行判斷,那只是多一條管道而已.
2011-05-27 23:56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涂爸 於 2011-5-28 00:08 編輯


雅麗卡 發表於 2011-5-27 23:21
應該是屋主拜託的吧,
而管理員也會想說幫你省仲介費
畢竟很多人都會想直接跟屋主接洽,而管理員有管道,買方 ...


以前住板橋社區時仲介進來看到我們的管理員就像看到土地公一樣,之後也是跟仲介聊天才知道房仲業者的一些地下文化,還有管理員都怎麼賺外塊的
2011-05-28 00:37 · 5樓
回覆 涂爸 的文章

中部很多社區都是這樣,管理員都很主動熱心的幫忙住戶賣房子,
還會做來客的回報, 對北部人的我來說 有時還覺得挺好笑的
2011-05-28 01:36 · 6樓
雅麗卡 發表於 2011-5-27 23:21
通常都是些舊大樓的管理員比較會幫這種忙
當然,若是有成交,屋主多少都會給個紅包啦
去年在北大,遇到一位管理員,
他手上有欲售屋主的私人電話,.....索價2000!!!
但如果成交可以省至少5萬!!
2011-05-28 01:43 · 7樓
要個電話就要2000 太惡劣了吧,這算是販賣個資嗎?
應該是免費聯繫,有成交人家自然會給紅包感謝啊..
2011-05-28 02:12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涂爸 於 2011-5-28 02:24 編輯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5-28 01:36
去年在北大,遇到一位管理員,
他手上有欲售屋主的私人電話,.....索價2000!!!
但如果成交可以省至少5萬!! ...


北大竟然也有這麼貪心的管理員阿,此風不可長{:4_128:}
我有個同學之前房子委託社區管理中心小姐,後來警衛管理員私自報電話給買方(不曉得是不是電話資料被那位不肖管理員賣了)氣的我同學找保全公司主管懲處的結果是請那位管理員回家吃自己
2011-06-08 15:23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6-8 15:23 編輯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
並處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
萬元以下罰鍰。
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為禁
止營業處分後,仍繼續營業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歡迎向地政局檢舉.有檢舉獎金.
2011-06-08 15:29 · 10樓
就有房東將鑰匙交給守衛代租.結果守衛就在裡面賭博.給朋友住等.
所以不可不慎.我知道.長江三峽.達人生活館.都被檢舉過代屋主租售.
現在長江三峽已經不敢幫房東租.達人生活館現在如何就不知道了.
2011-06-08 18:06 · 11樓
回覆 大黃蜂 的文章

如果是幫忙屋主轉介買方...........自己去連絡倒還ok

如果是主動介入 以目前較具規模之物管公司 通常都是大忌....

不過這個前提是.....

買方有意願 物管人員也不可以直接把屋主電話給買方......

而是應將買方連絡電話 留給屋主 自行去連絡....

至於有沒有後謝或紅包 就自由心證了.........

不見得每個屋主都是佛心來也.........
{:4_170:} {:4_170:} {:4_170:}
2011-06-11 09:25 · 12樓
社區管理員在值勤時間從事與職務無關之業務
甚者有從事第二份工作之嫌
不管是好心幫忙或是有意經營,都是不應被允許的......
若有.......該管理員當斬(請走路回家啦...){:4_112:}
2011-06-11 19:11 · 13樓
johnshuetw 發表於 2011-5-27 23:43
有時會這樣喔,小弟多年前賣掉台中房子搬來台北,交仲介結果一直不理想,後來還是靠自己,當時也有請管理員幫 ...


{:4_175:}
2011-06-11 20:19 · 14樓
回覆 雅麗卡 的文章

覺得有些警衛沒有盡到職責.反而純心要來分一杯庚ㄉ
2011-06-11 23:12 · 15樓
我們社區的主任跟保全就是這樣啊
打電話去物業總公司找他們經理請他們要改善
結果回答我們是請我們拿出證據..真的是無言
我們管委會也是放任由他們這樣做
想一想真的很{:4_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