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26 20:01 編輯
回覆 李夫人 的文章
烏坵是什麼地方 ?? 在那裡 ??
烏坵鄉為中華民國的一個行政區,原屬於福建省莆田縣,自1954年起改由金門縣代管[1],總面積為1.2平方公里,由大坵與小坵島組成,行政區劃分為二個村。
烏坵鄉雖然為金門縣所管轄,但距離金門本島甚遠,兩地並無經常性交通工具,日常補給與交通必須仰賴十天一班往返台灣台中港的軍艦。由於交通皆極為不便,素有「離島中的離島」之稱。
地理位置
烏坵鄉東距新竹81海浬、東北距基隆180海浬、東南距澎湖93海浬、左營145海浬、高雄182海浬、西距湄洲島20海浬、西北距鷺鷥島9海浬、西南距金門72海浬、北距南日島12海浬、馬祖70海浬、位處金門縣與連江縣(馬祖)中心點。
烏坵原為福建沿海漁民在漁迅期或躲避海上颱風時之海上短暫停靠站,其後逐漸有漁民在春秋漁獲最豐富的季節居住島上,居住人數曾高達一千多人,為烏坵島上住民的開端[2]。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至台灣時,部分參與國共內戰之游擊隊遷移至烏坵。民國四十一年(1952年)美國給予軍援後,始整編游擊隊為「反共救國軍」,其後一些退役軍人選擇在當地落地生根。民國四十三年(1954年)設立烏坵鄉公所,國防部頒布命令委請同屬福建省的金門縣政府「代管」
核廢料事件
1998年2月台灣電力公司宣佈將把烏坵的小坵嶼作為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並會予30億元之回饋金,部份烏坵居民發出抗議,不少媒體也加入聲援烏坵居民,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台電於2002年宣布放棄,但是探勘費用烏坵居民一毛也沒有拿到。而30億元假如真的給了,30%將給「名義上代管」的金門縣政府,且由於烏坵居民沒有土地權狀,10億元也會繳至擁有土地權狀的政府,被媒體批為「政府的左手交給右手」。當時由於此事,社會開始討論烏坵沒使用台電的電力,卻遭到如此對待,引起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