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a500281 於 2011-10-2 09:36 編輯
週日下到地下室看到我的機車橫跨3個車位,我家蜜糖說我好鴨霸,我看這地下的輪胎痕跡,研判是被撞了,於是請保全來照相,保全說他週六在巡地下室時,就覺得這輛車很豪邁,跨停 3個車位,他也不敢將他歸正,說實在他也不知道要正確的停到那個車格中
這時就談起責任歸屬,保全公司該負什麼責任?
如果我家現在有小偷入侵,請問保全要怎麼辦,是照相後等遇到屋主時再轉將照片轉交,請屋主自行處裡,這樣對嗎?不然該如何處裡?同質性的問題,在地下室也是屬於保全執行勤務的區域,發生肇事逃逸保全該主動辦理哪些事?
我後來在晚餐時間下樓遇到管理中心的小姐他說保全從監視器中找到撞我車的人,他說要怎麼辦?
我的車子是又前方被撞,撞我的汽車應該是用他的左前方撞我的車子,也就是駕駛座同側,他應該很清楚他肇事了,他卻不停車處裡,將機車扶正,留張條子說明他該怎麼負責賠償修車的問題,或是去管理中心也可以找到車主的資料,他卻不負責任的一走了之,所以說人就不要做壞事舉頭三尺有攝影機,我跟小姐說他肇事逃逸就只有告他了
後來我就回新竹了,也不知事情進行的如何?由這一點可以證明裝監視器是有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