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前物管的反應

2011-05-20 12:40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波把拔 於 2011-5-20 12:40 編輯


惡性誹謗文章請求停止公開散布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734&fromuid=2555
2011-05-20 12:55 · 2樓
您好 我為安杰福瑞斯公司法務,敝姓張。

聯絡電話02)23453100 #379
傳真02)23458595

不知道貴單位連絡方式為何?有無法務窗口

本討論社群Ibeta 討論區->社區管理交流->第五頁 一文"

"[社區管理交流]安杰(福瑞斯)物管公司的惡行惡狀.....請各社區嚴加注意 ...23456"

已在google、Yahoo等知名搜尋引擎上廣為流傳,對本公司商譽及生存空間造成極大影響,敝公司不得不採取動作,望請見諒。



本公司幾點聲明如下:


我公司登記於中華民國境內,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1.我方已先通報來源廠商 Mobbile01,請求將該篇文章作適當之處分。該廠商業已認同下架,將該篇攻擊性文章置於資源回收桶內。

2.文章標題即刊出,"安杰福瑞斯惡行惡狀"。在Google、yahoo等搜尋引擎打上本公司之名稱(安杰福瑞斯),即可看到此篇極具攻擊性之詆毀文章,對本公司商譽影響甚鉅。

3.此指名道姓的說法已嚴重影響本公司名聲,並威脅本公司生存之空間。影響難謂不大,雖本公司可能因部分不肖員工服務不周、或管理上疏忽。然藉此全盤否定、詆毀本公司辛苦建立之商譽,其用心昭然可議,實為太過且不當。其手段與目的已明顯違反我國法律上之比例原則之立法意旨。

4.該文章之內容,已違反中華民國刑法310條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謫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之罰金。

5.依據中華民國刑法310條第二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之罰金。

特將此一情事,陳請貴公司相關部門合作處理,勞煩之處,還望包涵。

安杰福瑞斯 謹致



為免文章被康大刪掉,全文貼於此
2011-05-20 13:28 · 3樓
升級物管素質~~改為特勤人員~(身強體壯)不怕~登門找碴~~!!
2011-05-20 16:39 · 4樓
我好怕呀~~~下鼠人了~~~ {:5_231:}
2011-05-20 21:05 · 5樓
引炮文被關閉了...
2011-05-20 22:18 · 6樓
回覆 小徐 的文章

感覺很好笑
這算啥
開始叫那麼大聲
現在乾脆擦掉
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