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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鄉親有約............立委黃志雄&議員洪佳君

2011-05-18 22:51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waitai 於 2011-5-18 23:37 編輯


本週「與鄉親有約」(北大地區第054次),歡迎鄉親蒞臨指導,特此通知。
時間:5/19(四),下午3-5時,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學成路260號(四季會館社區),
上週「與鄉親有約」之會議重點記錄,謝謝蘇先生整理已經完成,茲摘錄如下,一併提供參考:

立委黃志雄&議員洪佳君服務團隊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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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12 有約會議重點

1.洪議員產後滿月,今日再度前來主持會議,議員首先感謝大家,並表示已有一段時間沒來與大家一起關心社區的事情。本日主要議題為空氣污染,另邀請環保局空品科及稽查科兩位科長前來進行說明。

2.環保局先針對三峽瀝青空污防制處理進行簡報,簡報資料詳如附件,主要內容為:
(1) 自99年8月以來,執行煙道每週稽查檢測,檢測23根次超標13次,裁處380萬元,行為判定執行稽查641次,違規告發8次,裁處440萬元,違反操作許可告發5次,裁處50萬元。合計裁處870萬元,1號機違規嚴重,自今日起核處停工處分,公文已送達該廠。

(2)辦理各瀝青廠專家評鑑。

(3)進行三峽瀝青減產協商,今年的量約已降到原來的一半。

(4)三峽瀝青機台設備包覆加裝抽、引氣設備。

(5)籌辦三峽地區空品監測站,100/03/23環保署回復無增設必要,環保局另研擬「新北市三峽區新增空氣品質監測站評估報告」,採取比較簡捷方式,請環保署將既有之測站移至三鶯地區,將另請黃委員出面協助。

(6)瀝青異味陳情件數去年848件,今年1~4月80件。

(7)加強煙道檢測。

(8)每季進行OP-FTIR監測,另於4月進行CC-FTIR監測。

(9)進行3D雷達掃描監測,已於4月進行煙流3D掃描,預計夏季月份還會再進行。3D雷達全國只有一台,5月份移到中部使用中。

(10)鋼瓶採樣化合物分析,北大特區相關ppb值較其他地區為低(1/12工作會議時曾說明過)。

3.議員表示,當初在處理空氣污染的過程中,特別請周縣長成立跨局處之「臺北大學特區環境品質改善」專案小組,希望對此問題做根本的解決,在新北市政府開會的過程與結果,雖然已透過愛北大網讓大家瞭解,但有些民眾沒上網,不清楚整個過程,另外最近一些民眾反映除了瀝青外,還有其他的異味發生,所以今天特別再邀請環保局來現場說明。至於,空品監測站設站部份,會請黃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空品監測站只是方法之一,1999也是重要把關機制。

4.居民意見
(1)受理報案陳情電話人員回應態度宜加強改善。

(2)環保署不同意空品監測站設站原因為何。

(3)並非每個人都有上網,環保局於開完專案會議後,也請將重大決議或結論副本送各社區(尤其較受影響的社區)公告週知。

(4)除瀝青廠外,還有藥水味…,來自四面八方,表面若無其事,實際暗潮洶湧,很多住戶已準備綁白布條抗議了,事不宜遲,環保局進行的相關進度要儘速讓大家瞭解。

(5)抽驗測試環保局對愛北大網站三位網友4月份報案編號處理情形。下次專案會議時,將瞭解有關報案陳情案件之處理。

(6) 夏季到了,公園學校蚊蟲多,請加強消毒。全聯、水果攤間國慶路未有行人穿越斑馬線,行人穿越易生危險。

5.龍恩里林里長意見
(1)特區異味大多夜間排放,要查就要查對時段。

(2)應該對環保改善舉報人之資料加以保密。

6.龍學里王里長意見
(1)空氣是居民基本需求,請告訴我們要如何配合徹底解決空污問題,應該要有計劃性與方法性的。

(2)愛北大網將發起遊行活動,此對改善空污會有幫助否,或者要居民如何做、如何通報與如何處理。

7.議員回應
會議資料除了上網外,如需書面時,請環保局另行提供,應該不是問題。

8.環保局回應說明
(1)環保署未編設置固定監測站預算,故未同意;環保局另經境內資料分析結果,顯示相關性非常高,建議改從其他既有測站移到這邊來,該地區監測站移走後對該地區仍具代表性,如此,不必再投入經費,其可能性就相對提高。

(2)監測資料逐漸累積與數據增加後,會請專家學者協助進行研判,包括排放物種、對居民健康影響等,更能加以掌握。

(3)無論白天晚上,環保局均有主動稽查機制,違規部份都依法裁處。另塑膠味部份,大致從柑園、土城工業區飄來,主要有兩家,其中一家因不堪罰款這個月後就要搬走了;對祥玉、欣堡持續稽查,針對祥玉污水處理不良部份,將加強周界採樣檢測,欣堡(已轉手另一家公司)稽查時設備有逸散行為,已進行告發,另對樹林田尾街1、2百家違章工廠,疑似有污染源的,主動安排巡邏、清查,惟此部份,有賴透過都市計畫才可根本獲得改善。

(4)成立環保派出所係為借重清潔隊人力,大夜小夜均增為4組人力,以彌補稽查人力不足,因剛上路不久,尚需一段時間加強訓練、磨合。接到報案後,目標朝向白天半小時到達現場,夜間4小時,惟儘可能壓縮到1~2小時趕到。但經由主動方式,對於可能點先行搜索、設定,搭配風向處理,先行解決問題,遠比被動陳情赴現場處理有效。議員表示希望能讓環保派出所功能更強化。

(5)分別說明3位報案民眾處理情形。

(6)除非特別情況,工廠正常作業時段應是白天作業,不會故意採取上夜班方式。比較專業看法是,晚上氣壓下沉,故下班時間碰到機會較大。無論白天晚上,環保局是採取儘量主動去巡去看,不要等到居民報案再去處理會更有效。

(7)里長發文通知公務單位處理案件,除非以密件發文,受理公務單位須加以保密外,其餘屬里長執行公務範疇;如以私人名義舉報時,受理公務單位必須對舉報人資料加以保密。

(8)計劃性工作都在持續進行,例如煙道檢測、移動式空氣品質監測、FTIR監測、3D雷達追蹤、資料分析等工作,適當時機,也會擷取相關資訊置於環保局網站中,及提供里辦公室或社區瞭解。

(9)通報陳情案都會派員處理,以專業立場要強調的是,即使未通報,還是要從根源查緝,要讓既有污染源部份能夠有效管理並使其合於標準,長遠來看,違章部份要透過都市計畫根本解決。由於污染是動態的,並無法保證任何時刻完全沒有味道存在。如果真有污染源舉報,在溝通過程可以瞭解風向與異味情況,而對此部份加強管理與清查建置。

(10)公共區域消毒部分,據清潔隊作業,最近已發包,最遲5月底進行消毒。學校部份由學校處理。
龍恩里林里長表示,據查國慶路水果攤確認是違建,等收到公文後,里長會在網路發佈,無法設置行人穿越斑馬線。

9.議員表示,空氣污染問題期待更有效積極解決,公部門處理如無法達到大家期待時, 居民不排除走上街頭。

10.以下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議員轉請相關單位研處:
(1) 三樹路大雅路口號誌燈號改善。

(2)特區內學校操場設置地下汽機車停車格。
(龍埔國小已快完工,來不及了,龍埔國中看有無可能,教育局編列經費足夠前提下)

(3)改善修復三峽老街民權街鋪地磚路段內多處凹陷、破損的地磚。

(4)假日於民權街進行交通管制,避免民權街車輛嚴重阻塞。

(5)社區接駁巴士問題,請議員站在居民的立場幫忙督導改善。
2011-05-19 15:08 · 2樓
環境的議題,終於受到上層的重視了....
2011-05-19 18:30 · 3樓
奇怪! 我們南園里的里長伯好像都不太關心這些公共議題???
2011-05-20 09:12 · 4樓
大概是里長比較不會上愛北大吧... ;P
不過,漂亮的里長姐姐很會去串連各里的里長一起關心北大的事誼
2011-05-20 10:14 · 5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1-5-19 18:30
奇怪! 我們南園里的里長伯好像都不太關心這些公共議題???


南園里里長是誰呀? 還有都不知道鄰長是誰耶?
2011-05-25 18:13 · 6樓
各位親愛的鄉親您好:
本週「與鄉親有約」(北大地區第055次),歡迎鄉親蒞臨指導,特此通知。
時間:5/26(四),下午3-5時,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學成路260號(四季會館社區),
上週「與鄉親有約」之會議重點記錄,謝謝蘇先生整理已經完成,茲摘錄如下,一併提供參考:

立委黃志雄&議員洪佳君服務團隊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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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議員產後彌月利用今日提供油飯、麻油雞等,與與會居民分享喜悅,同時一邊進行會議,採比較輕鬆方式由居民發表意見,議員作回應與說明。

2.居民意見與議員回應
(1)北大特區公園空地宜善加利用,例如加以改善可提供音樂晚會之類。
議員表示特區內屬於公家的空地,各單位已經都有一些規劃作為特定之用途。

(2)850路公車只在北大特區繞圈圈,不符合效益,應擴大營運範圍到舊市區。
議員表示事實上當初大家都有反映過,交通局當時回應是此規劃先上路,試運轉一段時間再做修正。
議員常遇到一種狀況,即當市府接到議員建議案時,以「會研究辦理」回應,後續議員再行追蹤時,市府回應是「還在研究當中」,也無法提出時間表,故議員通常是要求市府提供書面資料或逕請市府相關部 門到現場說明,如果說明還不夠清楚,那麼說明會、公聽會將是更加正式的方式。

(3)為提升開會議事效率,三峽健言社第十六期輔導社長提供兩項訊息:
a.新北市最近在議會內,成立「新北市議事效率促進會」,這個星期六上午8:30在新北市議會101會議室有辦一項研習課程,讓大家瞭解如何有效率地開會。歡迎有興趣居民尤其是管委會相關人員參與。
b.三峽健言社第十六期課期於5/23開課,課程相關資料詳如附檔。

(4)竹街、梅街串連事項。
議員表示,此案已會勘成案,但後來大學劍橋社區以影響該社區大義路車道車輛動線安全為由,提出不同意見,而正式行文給交通局及洪議員。
預計於5/27上午10:00現場再行會勘(議員尚未收到市府正式通知文件),議員表示,如果能使安全性更完整是好事,希望關心此 案居民屆時一起參與會勘。

(5)對於三峽鳶山公園有關環境、兒童安全、治安等問題以及柑園街於特定時段禁行大型車輛通行問題。
議員表示三峽鳶山公園有關環境、兒童安全、治安等問題另安排會勘事宜,柑園街於特定時段禁行大型車輛通行事項,宜請居民提出哪一個時段大型車輛應禁行而未加禁行,以便要求市府確實執行。

(6)學府路過去至拓寬之隆恩街約100公尺處靠高速公路側水溝宜加蓋,以維騎乘機車者安全。
議員表示照理馬路拓寬後,旁邊應留有人行道設計,因拓寬工程尚未完工,騎乘機車安全是否受到影響,目前還看不出來,另有些地區圳溝不加蓋是考量洪水疏洪安全問題,後續要再查一下。

(7)大觀/學府路口設置紅綠燈,以維安全問題。
議員表示另移請市府研處。

(8)三峽殯葬園區 設立問題。
議員表示上個月於議會中提出質詢,表達地方民眾不希望在該地設置的想法,據市府回覆書面資料顯示,此案是由民間提出,新北市政府確有與民間單位簽約。居民當然有權利表達我們的看法及想法,但是除非法律程序有問題,才有辦法終止,如果正式申請,就要符合相關規範,例如空污管制規範、設施設備要符合空氣標準之要求,即使是公部門所蓋的樹林垃圾焚化廠(委外營運),都有建立接受管理的機制,不定時接受各方突擊檢查,直接進入廠區進行採樣動作。之前紫京城社區環保委員補充表示,曾帶大家前往現場參觀,由廠長親自簡報,其實樹林垃圾焚化廠每年要接受環保署嚴格督導,其煙囪冒的白煙不是煙,而是水汽,各社區若有需要,可透過議員安排至該廠參觀。
議員提及今年新北市政府剛成 立的環保派出所,在效率上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但已是一個好的開始,大家可以多利用此一管道,以改善我們自己的環境。
居民提及其他議員已發起連署抗議,後續如何處理,議員表示因資料沒到她這裡,宜請教發起連署的議員。

3.本年6月5日於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舉辦「彩虹的微笑PART2舞蹈饗宴」活動,詳如附檔。憑20張發票換一張入場券,歡迎居民參加。

4.以下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議員轉請相關單位研處:
(1)樹林柑園地區違章工廠污染排放請確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57條規定落實執行,並請依污染程度分類加強管控。
(議員另表示該區違章工廠家數上百家,如果將資料逕行送過去,市府必然回覆均依法執行,除非明確提供市府並沒有依法執行的是哪一家或哪幾家的資訊,由議員要求市府會 同查察。)

(2)建請鋪平學成路路面以免影響行車安全。
(議員表示全市要改善的路段非常多,宜請提供影響安全需加改善的明確位置,以便彙整(議員手邊已有A4列印,二十多處路段需改善者),一併向市府工務局養工科提出。

(3)瞭解柑園攔砂壩修復情況。







2011-05-31 18:29 · 7樓
1.本日洪議員安排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三峽區公所派員與會說明三峽隆恩街道路拓寬工程進行情形。

2.首先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進行簡報,其重點摘述如下
(1)工程效益:
紓解交通流量、提高道路服務水準,改善三鶯交流道及三峽復興路壅塞之交通與帶動地方觀光產業及繁榮。

(2)計畫總經費:1億1370萬餘元,市府約補助9976萬元。

(3)計畫內容:
第一期:復興路隆恩街交叉口至客家文化園區路段,6米拓寬為18米寬,已於94年拓寬完成。

第二期:客家文化園區至北二高涵洞路段,6米拓寬為18米寬,雙向各4公尺寬混合車道、車道外側加設1公尺路肩、道路兩側設4公尺寬人行道, 98年12月發包。第一期&第二期總長度783公尺。

毗鄰台北大學路段道路設計:北二高涵洞口起沿台北大學圍牆至大學路段,原6至8米不等寬道路拓寬成10米寬道路,設雙向各4公尺寬混合車道車道外側加設1公尺寬路肩,總長度866公尺。

(4)辦理進度:
a.完成U型排水溝640公尺、人行道地磚鋪設完成、路燈17盞、投光燈14組、北大樹木移植、圍牆結構體完成約700公尺。

b.工程原設計校區內鋪面修復數量不足、校方建議圍牆內增設綠帶及汙水處理廠管線需辦理遷移等需辦理變更設計,已由監造公司辦理變更設計中。

c.工程進度截至100年05月25日止,工程預定進度100%,實際進度73%,落後27%;落後原因有三:需配合台電線路下地工程、北大圍牆退縮協調、包商素質不佳。其中,包商素質不佳為工程延宕主要原因, 已請承包商提報趕工計畫,預計需至100年9月始能完工,公所後續會對包商進行必要之法律訴訟。

d.毗鄰台北大學路段臨高速公路排水溝屬國道高公局用地,經與高公局接洽,以瞭解該局對於加蓋的看法,該局表示並無意見,但條件需改由市府維護管理,此部分另由市府規劃。

e.有關議員交辦改善連接大學路、學府路彎道過大部分,另進行設計變更處理,一併納入本項工程處理,儘可能加以改善。

f.本工程執行單位:三峽區公所;督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3.洪議員希望工務局水溝加蓋規劃能夠同步作業,而與道路拓寬工程同時完成,請市府儘速辦理。

4.居民意見
(1)二期工程路段,路面至少有20處不平整,請以嚴謹態度審視。
(議員指示三峽區公所改善)

(2)二期工程接近北二高涵洞處 ,路樹突出影響行車,需適度設計變更加以改善。
(三峽區公所表示,道路會與涵洞同寬)

(3)北二高涵洞到北大校園側門,請設計人行道連接,以便利行人通行。

(4)連接學府路彎度改善處,請於道路中間做分隔島適當分隔往來車流,必要時可拉長改善長度,減少彎度,並進行號誌管制。另之前三峽區公所表示已有施工圖,為何過了兩個月都未能提出。
(工務局說明此部分原未在拓寬工程範圍,經民意反映會勘後再加入的,會請三峽區公所儘速繪製,讓大家瞭解。)

(5)於特區臺北大學正門、大義、大雅、大成等路段適當位置,預為規劃設置2~3處計程車招呼站,以應未來需要。

(6)北二高涵洞附近石頭堆積,請關注其安全性。
(議員表示砂石堆放處雖屬私有地,但要注意遇豪大雨沖刷會不會影響 道路使用以及其放置合法性問題,請工務部門把此問題反映給相關單位)

(7)水溝加蓋會不會影響排水,宜先與高公局釐清,再進行後續處理。

(8)水溝未加蓋前,先行設置螢光導桿等反光設施,以維交通安全。

5.龍學里王里長意見
(1)隆恩街連接學府路彎度改善部份,之前業經會勘,政府已承諾設置交通號誌、劃斑馬線事項,劃斑馬線請於3週內完成,此處應以交通安全為要。

(2)有關工務、交通問題,應以專業服務里民,居民是要以安全為目的,如果政府已有滿足安全的做法時,不一定要依某些里民提出的方式辦理。

以上居民、里長意見請相關單位參辦。

5.以下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議員轉請相關單位研處:
(1)補植學勤路遠雄森林公園左前方這一段草地上的樟樹。

(2)北大特區是否列為 樹林垃圾焚化廠回饋金自治條例回饋範圍。

(3)設置臺北大學地下停車場與恩主公醫院間之人行地下穿越道。

(4)參照臺北市政府前仁愛路鋪設石路方式,於大義路鋪設石路,以減低車速,確保安全。

(5)北二高臺北大學校園西側噪音明顯之處增設隔音牆。

(6)後村堰體拆除時,工程載運卡車避免行駛柑園街一段。





來源:愛北大社群--「台北縣議員洪佳君與鄉親有約
2011-06-10 05:57 · 8樓
本週「與鄉親有約」(北大地區第057次),歡迎鄉親蒞臨指導,特此通知。
時間:6/9(四),下午3-5時,
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大義路176號(春城大砌社區宴會廳),
上週「與鄉親有約」之會議重點記錄,謝謝蘇先生整理已經完成,茲摘錄如下,一併提供參考:

立委黃志雄&議員洪佳君服務團隊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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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議員今日安排新北市府地政局、環境景觀處、三峽區公所、樹林區公所與會,說明北大特區目前幾個兒童公園從之前到現在的進展與及未來的規劃情形。

2.地政局說明
(1)臺北大學特定區區段徵收於89年12月開發完成後,建商陸續進駐,93、94年間因市庫抉据,當時思考透過建商興建投資,以引進住民帶動地方發展。

(2)兒一至兒五公園分別由遠雄、協和、中悅、濟弘等建設公司分別興建完成,97、98年接管養護,去年接管期間屆滿後,陸續交由市府工務局接管。當年獎勵民間投資新闢情況,投標金額並不高,就兒童遊樂場部份言,僅300多萬元。

(3)為提升兒五公園利用率,去年洪議員也要求市府進行一些配套改善措施,工務局接管後透過公所進行規劃提報市府,並經都市設計審議階段,由於都市設計審 議委員會有外聘委員,開會時間不容易敲定,因而延擱一些時間。

3.居民意見
(1)特區人口密度高、空地少,公共設施設計應符合居民需要,讓居民充分享受利用,例如設計有直排輪場地、戶外表演廣場之類,建議政府要有宏觀的想法,不要停留在過去都市設計的概念。

(2)特區缺少停車場,宜將公園、停車場、拖吊場一起考量,合併處理。

(3)大義路機關用地在未正式興建前,能否先進行簡單整理,作為居民休憩、活動之用,之前朱市長有同意,目前仍無動靜。

(4)前述用地能否改為興建行政大樓。

(5)建商用地遲不利用,佔用人行道,裡面雜草叢生,影響景觀。

(6)公車轉運站、對面停車場可否進行綜合開發。

(7)轉運站移到捷運站可能性,原地改為綠地,另拖吊場加以改善。

(8)三鶯 二橋計畫進度為何?

(9)隆恩街拓寬水溝安全問題。

(10)復興路與民生街口交通號誌調整問題。

(11)請加強兒一、兒二、兒三等公園管理、維護與清潔作業。

(12)運動休閒中心進度為何?

4.龍恩林里長意見
(1)三樹/國慶路口大空地目前進度為何?

(2)隆恩街北二高涵洞處,遇颱風汛雨期易淹水,已行文三次迄未見改善,請公所注意此問題。

(3)復興路與民生街口交通號誌調整會勘,請通知與會。

(4)特區內有五座兒童公園,卻無成人、老人公園,兒童也缺乏兒童設施。政府單位規劃時,宜平均照顧到各年齡層,兒童公園要有親子可以共同使用的實質功能。另外,未來可以考量設置一些融入景觀的運動設施。

5.龍學王里長意見
(1)兒五公園生態水池改善,填補或排水處理,有無鞦韆設 置?

(2)請考量於公園內設置一兩具可供長輩做復健之設施。

(3)公園已規劃的先走,一些可行性部份可預留空間,有經費時再納入。

6.地政局說明
(1)特區當年荒煙漫草,是新北市的邊陲地帶,為營造成大學城特區,勢須先將公園、景觀環境等塑造出來,才有可能吸引人口進來,當時在縣府財源不足情況,才想出引進民間資金投資方式,也許當初的規劃已不符合目前住戶需要,當然這些設施應與時俱進。今年5/23之後,由於工務局權管另再進行劃分,公園遊樂場部份改歸屬於農業局環境景觀處,惟該處人力有限,故需另請各地公所就近依地方需要協助,儘可能處理。
(洪議員請地政局將居民意見帶回,在規劃審議時提出來。)

(2)地政局特別釐清說明,當年引進民間投資興建,並不代表有任何獎勵,當時 時空背景是, SARS事件發生,建商都不願進來,不動產市場非常低迷,該局想盡辦法連同長官,帶著NB到處辦說明、辦招商,拜託建商進來投標。建商實際上的好處是把環境塑造起來,讓房子比較好賣。

(3)大義路機關用地部分,由於中華郵政、中華電信是公司法人、營利單位,在其營業的範疇有他們自己的考量,這部分已非屬機關用地,至於警政單位規劃,認為該地只有300多坪,其中能蓋的面積不過100多坪,供給值勤、宿舍使用都已顯不足,不可能作為行政大樓規劃。

(4)建商用地申請建照施工前,還是他們的土地,沒辦法要求其退縮,當時並無開發期限配套,因此,人行道接續貫通需要等起造施工之後。至於區段徵收作業,避免建商養地配套,尚在研擬當中。

(5)安置拆遷戶住宅用地當時開過多次意願徵詢說明會,拆遷戶當時希望依每坪8萬元購置,因市府興建成本不止此數,也不可能額外編列預算補助,而需由安置戶自行依成本價價購。市府的按建物依目前成本興建、土地依當時評定地價讓受,核算金 額約12~13萬/坪,後續還會邀這些住戶來討論,單就建造費用就近30億元,編列預算後將委外進行規劃,當時登記者有396位。

7.三峽區公所說明
(1)兒五公園改善工程預定本年7月底完成公開招標程序,工期估計45天,預於今年9月中旬完工。工程內容重點:碎石步道改善、兒童遊樂設施不固定一處,將成線狀施設,地面混凝土加彈性地墊、加入LED燈具設計概念,加強燈具照明亮度、補植高大樹木、灌木觀葉植物美化,後續公所會進行維護與必要之修剪。

(2)兒五公園生態池設施涉及安全問題與鞦韆設施等並無規劃,於不影響原案前提,採填補植栽或降低水位高度,後續相關事項由公所一併評估考量。

(3)隆恩街水溝未設置木棧道前,會建請交通局進行安全措施處置。

(4)隆恩街北二高涵洞處,淹水問題請包商 一併處理。

(5)學府路、大學路、隆恩街三叉路口,底下是一座箱涵,箱涵頂板蓋子原是活動式,隆恩街部份約200公尺後續蓋子要拿掉,改為鋼筋模板灌注成固定式,此乃必要之惡,屆時會形成交通黑暗期,請大家改道儘量利用其他道路,本項工程會要求承包商儘速作業,以減少交通、噪音之影響。

8.環境景觀處說明
會與公所、工務局互相配合,進行相關兒童公園清潔管理維護工作,不會有空窗期。

9.龍恩林里長補充說明
(1)私人用地雜草髒亂問題,需由環保單位查明地主後行文會同里長會勘,要求處理,地主有善盡環境維護之義務,圍籬部份若在開發平面水平線上是合法的,若有突出情況就有恢復原狀的義務。

(2)高速公路邊坡規定水溝不能加蓋,公所、工務局將採木棧道方式處理,計畫已提呈。
10.龍學王里長補充說明
也請居民共同愛護每個公園環境,保持清潔。

11.洪議員回應
(1)特區內很多需求尚未能滿足,除了公園改善規劃、幾塊停車用地仍在評估研擬,比較迫切的是圖書館、活動中心、轉運站、運休中心等,尚待進行彙整,時機較成熟後,再請相關單位來進行說明。

(2)拖吊場管理單位是交通局,警察局在使用,現場已會勘過,會勘結論是先對環境進行整理、圍籬進行退縮與材質改善,經費由交通局籌措。

(3)三鶯二橋計畫市府已開過兩次說明會與居民溝通,就目前瞭解,尚未確定做或不做,經費也還未到位,但都市規劃是有這一項。

(4)復興路與民生街口交通號誌調整問題,由於該路口是交通要道,另辦理會勘。

(5)居民、里長所提相關意見,請三峽及樹林區公所帶回,於未 來公園規劃改善時納入考量。

(6)運休中心之前會勘情況,三峽部份,是在光明路三峽分局對面,三峽公所已有具體規劃,包含樓層、配置;鶯歌部份,座落點在鶯歌國小體育館,打算舊設施就地整建概念,當下侯副市長裁示,請相關單位研究年限是否到期,如果不可行,再尋找其它地點,故地點尚未明確;樹林部份,也還未確定。
市府希望進行整體處理,其實不止運休中心,還有運動公園,哪些適合運休中心就做運休中心,哪些適合運動公園就做運動公園,方向是在每個行政區普遍設置這些運動休閒設施。

12.以下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議員轉請相關單位研處或說明:
(1)祥玉染整廠排放惡臭查察處理。
(另附柑園地區夜間排黑煙情形圖片)

(2)居民關心空氣、飲水品質問題。

(3)萬坪公園旁的污水 處理廠散發異味問題。

(4)瞭解三鶯樹地區慢性病以及癌症比率之相關研究資料,以週延研議污染相關政策。

(5)隆恩街拓寬路面與北二高箱涵寬度問題。

(6)聯外道路與三鶯二橋工程計畫目前進度情形。
(三鶯二橋工程計畫今日會議第11點(3)議員已初步說明)


來源:愛北大社群--「台北縣議員洪佳君與鄉親有約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625&extra=page%3D1&page=91


立委黃志雄 & 議員洪佳君 聯合服務處
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hero2008
10051 台北市濟南路1段3-1號606室   TEL:(02)2358-6391 / FAX:(02)2358-6395
23852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三段137號  TEL:(02)2680-0775 / FAX:(02)2680-5365
23941 新北市鶯歌區光明街52號    TEL:(02)8678-0909 / FAX:(02)8678-0707
24260 新北市新莊區龍安路485號 TEL:(02)2204-2269 / FAX:(02)2204-2269
23668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47號 TEL:(02)2262-0111 / FAX:(02)2262-5766

聯絡地址:樹林服務處-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三段137號



2011-06-14 23:20 · 9樓
<<北大鄉親有約地點通知>>


各位親愛的鄉親您好:
本週「與鄉親有約」(北大地區第058次),歡迎鄉親蒞臨指導,特此通知。
時間:6/16(四),下午3-5時,
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大義路176號(春城大砌社區宴會廳),
上週「與鄉親有約」之會議重點記錄,謝謝蘇先生整理已經完成,茲摘錄如下,一併提供參考:

立委黃志雄&議員洪佳君服務團隊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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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日議員因議會另有會議,改由黃委員前來主持本次有約會議。

2.本日安排三峽分局、交通局人員與會,針對99/10/7有約會議討論之後,說明後續有關三峽拖吊保管場居民關心的相關問題與處理進度。

3.三峽分局說明:
(1)本拖吊場為交通局停車廠預定地,93年間由警局交通隊協調交通局同意無償借用,並於95年3月規劃設置後移交三峽分局使用至今。

(2)場內兩座貨櫃屋及進駐人員皆屬臨時處所和編制,依建築法之規定,用地屬尚未開發狀態,所設圍籬僅係建設在可使用範圍用地,以隔絕公眾,便於門禁管制管理。

(3)96年11月奉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指示,接收代管查扣盜採砂石審理中未定讞之大型機具,大貨車15輛、挖土機38台。96~100年間,大貨車車主領出5輛,偵查隊移轉贓物庫2輛;挖土機領出11台。目前保管大貨車8輛,挖土機27台,其中,無法查明查扣單位者,大貨車1輛,挖土機18台。

(4)代管他分局刑案所查扣大型機具,協調其視刑案發展,辦理清除與發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車車輛,則通知車主領回或公告辦理拍賣清除。

(5)三峽分局今年另行文各查扣分局(新莊、蘆洲、汐止、金山)積極辦理清查案情進度予與適當處置,並請示檢察官可否另行移置。

(6)由於居民一再反映拖吊場週邊人行道寬僅1公尺,路面凹凸不平、障礙多,洪議員於99年10月14日邀集分局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用地管理機關交通局同意退縮,作成決議。後續相關工程規劃與預算作業程序已完成,預計招標時間1個月,施作工期2個月。

(7)大成路及學士路段退縮2公尺、學成路段退縮1公尺,囿於預算核定金額僅約150萬元,初期圍籬仍以鐵絲網施設。

4.黃委員補充說明與指示事項
(1)圍籬退縮工程包括圍 a.圍籬退縮施設、b.人行道重新鋪設、c.閘門損壞改善處理。

(2)短期:考量到行人安全急迫性,退縮工程請儘速先行施作。中期:後續進行綠美化相關調整事項。長期:應進行全盤考量,將場內機具進行處理與必要之移除。

5.居民意見
(1)拖吊場髒亂、機具老舊,形成環境毒瘤,建請圍籬施作時,朝綠美化方向處理,不要造成感官視覺障礙。

(2)可否改變思維,不一定要採用圍籬方式施作,例如類似現代化停車場規劃、3D處理或其他方法,如此對市容改善才有幫助。

(3)圍籬如果做的太漂亮,反而易使拖吊場永遠存在在那裡,反而不好。

(4)拖吊場內髒亂事項請儘速改善,應保持乾淨整齊。

(5)特區居民對美感要求較高,這部份後續請做考量。

(6)停車場規劃要有前瞻性,對可能發生問題需能預為因應,以長久徹底解決。

(7)大成路921公車候車亭是否配合圍籬退縮一併施作?

(8)樹林收費站閘道塞車問題。

6.三峽分局與交通局回應
(1)責由拖吊場定期維護場內環境整潔,車輛已排列整齊,會後可現場檢視,至於車上所生野草基於清潔人員攀爬安全考量,並未摘除。

(2)居民所提各項圍籬綠美化意見可做後續檢討參考。

(3)大成路公車候車亭會配合人行道鋪設時先行施作基座。
(黃委員後續將連繫交通局首長,期待本項工程能一併完成)

7.黃委員回應
(1)居民對於圍籬綠美化意見,請後續納入考量,加以調整。

(2)有關居民對停車場建議,請交通局錄案帶回研究。

(3)有關樹林收費站閘道原僅是公務便道,為了柑園居民出入方便,才爭取權宜開放居民通行,後來知道的人多了,才形成今日塞車情況,於法也不宜再多開放車道,只有加強交通指揮應變。根本解決還是要正式闢建樹林交流道,配合102年高速公路里程收費既定政策正式上路契機,進行是項工程。

8.以下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委員、議員轉請相關單位研處或說明:

(1)運休中心設置地點,建議多評估幾個地方,並聽取更多居民的意見等。

(2)拖吊場環境整頓與大批銹蝕、毀壞的重機具之移除。
(本日已進行初步說明)


2011-06-15 00:26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1-6-14 17:26 編輯


Bear 發表於 2011-6-14 16:20
各位親愛的鄉親您好:
本週「與鄉親有約」(北大地區第058次),歡迎鄉親蒞臨指導,特此通知。
時間:6/1 ...


感謝雄老大分享訊息!!

關於大成路拖吊場的事情
我好像看到報紙的報導 下學期開學前會"搞定"
可是 看完這一篇 我的解讀是 又不了了之了...?!

唉 我只是自私的認為 是要趕快搬走
但是如果要蓋公家機關 可不要蓋得太高
至少 目前跟 阿彌陀佛 的棟距 還ok 不至於太近.....
2011-06-21 21:08 · 11樓
100/06/16有約會議重點

1.今日洪議員因出席議會臨時會,本次會議由黃委員代為主持。

2. 6/2有約會議第11點(6)及6/9會議第8點(1)提到運休中心之規劃,經委員邀請三峽區公所、市府體育處前來進一步說明。三峽區公所提出之規劃目前僅是雛形階段,最後位置尚未定案。

3.三峽區公所說明
(1)有關地點選擇已考慮了幾個地方:a.北大特區三峽段的部份(可用的公有地面積不夠大)、b.北大的校地(用地與時間均非新北市府所能掌控)、c.復興路對面的臨時市場(光是用地徵收就需25億元,與所分配數2億元差距太大)、故退而求其次,先以既有一塊停車場用地進行雛形規劃,不過還是在初步階段。

(2)僅先就現有一個1,365平方公尺的停車場用地先進行雛形規劃,規劃地下一樓到地上六樓,包括停車場、警衛室、梯廳、管理櫃檯、健身房、淋浴室、韻律教室、兒童遊戲室、撞球室、羽球場設施、休息室等,屋頂 配置符合綠建築,設置屋頂花園及公共設施配置,整棟建築採光均符合節能減炭設計。停車場除提供來此運動的停車需求外,也提供週邊地區遊客等的停車使用。

(3)由於新北市政府分配到29個區公所有經費上的限制,上述雛形規劃之經費約2億餘元。

(4)預期效益為:兼顧原停車場需求與提昇市民休閒空間。

4.居民意見
(1)可否加入閱覽室設計,比較不會變成蚊子館。

(2)收費情況如何規劃?

(3)一開始的前置作業時就應將動線管理納入考量。

(4)用地珍貴,宜增加容積率利用。

(5)臺北市已有蠻多類似休閒中心在運作,軟硬體設計時,可加以參採學習與改進,並進行跨局處整合以達多功能使用,不要站在本位立場思考。

(6)可以思考BOT興建方式。

(7)規劃設計宜廣納各界意見包括舊市 區居民的想法。

(8)地點的選擇宜考量交通便利性以及長遠的使用效益。

(9)北縣升格後對市民有何好處似乎看不出來。

5.三峽區公所回應
(1)本案主要為運休中心不是閱覽中心,閱覽室部份已在民生路零售市場4樓規劃進去。未來經費如允許時可加考量。

(2)會考慮到設施公平使用的問題,長期使用的採會員方式規劃,臨時使用的則另作區別。

(3)目前僅是雛型規劃,未來尚需委託專業單位進行整體設計規劃,針對交通量、人口數、使用量等等進行可行性評估。


6.市府體育處回應
(1)凡進入運休中心者需購票進入,另對特定族群,像臺北市設有公益時段,針對銀髮族、低收入戶、持有特定卡片等的人開放特定時段使用。

(2)未來動線管理會納入。

(3)區公所雛形規劃採用的停車場面積也不是很大,考 量容積率與使用性,其所能發揮的效益並不大,公所如另尋有更合適的用地,則可進一步做整體規劃,把居民意見納入考量,考量重點是面積問題不是容積問題。

(4)相關規劃會參酌臺北市的經驗。

7.黃委員補充說明
(1)目前只是市府要求區公所在短期內找適當的地,將最可行、花費最少的方式,先提報大致的概念而已,地點還未確定;未來如果地點不同、面積不同,設計自然就會有差異。運休中心不是蓋愈高愈好,基本上運休中心不會蓋太高,但平面的面積要夠大,相關的運動設施才好用。

(2)未來正式地目確定,取得規劃設計費後才正式進行後續規劃,有具體進度時,再對地方正式進行說明。

(3)所提到的幾個地點都是原先評估之一,公所依市府要求先提雛型規劃概念是:不用再經地目變更(地目變更最少要多花一年半時間)、不用再經用地徵收程序、馬上能蓋,兩三年內能看得到,如果沒辦法時,再找其他替代方案(但時間相對要拉長)。相關意見於未來進行細部規劃時(還有一段時間)一併提上。個人看法,以長遠來看,無論未來使用率、管理上、方便性等,其實最好的是復興路那一塊,面積夠大、位處新舊市區交界、又臨近臺北大學、未來捷運站等。

(4)有關所提採BOT方式,就瞭解,百分之九十以上是B不出去的,但OT是ok的。

(5)基本上運休中心是開放供全民使用。

(6)升格之效益沒那麼快一下呈現,將來一定會有,例如臨近此處的大型醫療院所目前是亞東及長庚醫院,未來將再增加土 城一處。

8.以下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委員議員錄案進行後續之處理:

(1)祥玉染整廠空污案之處理。

(2)樹林段內的學成路路面改善。
2011-07-05 12:41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Bear 於 2011-7-5 21:48 編輯


各位親愛的鄉親您好:
本週「與鄉親有約」(北大地區第061次),歡迎鄉親蒞臨指導,特此通知。
時間:7/7(四),下午3-5時,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德路218號2樓(協和牙醫診所樓上),
上週「與鄉親有約」之會議重點記錄,謝謝蘇先生整理已經完成,茲摘錄如下,一併提供參考:

立委黃志雄&議員洪佳君服務團隊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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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議員因議會另有會議,今日有約會議改由黃委員代為主持。

2.黃委員本日安排交通部高公局葉副總工程師、科長、段長、新北市府交通局陳副局長、股長等與會,說明國道3號增設樹林交流道可行性研究辦理情形。

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說明(1)因應樹林柑園地區產業成長、土城樹林三峽都市發展快速、地區活動人口增加、以及為改善三鶯與土城交流道服務水準低落、北大柑園地區使用高速公路不便,故有增設樹林交流道之基本需求。(2)交通局研提三個方案:方案一:利用樹林收費站原有用地,設置平面環匝道、方案二:新增用地設置部分苜蓿葉型交流道、方案三:利用收費站用地新闢聯絡道,設置鑽石型交流道。基本上三個方案型式都是可行的。(3)上述方案於99.1. 29提送「國道3號增設樹林交流道可行性研究」報告予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審查。經高公局2次初核會議,因考量該地區尚有相關重大交通建設計畫(如國道3號土城至龍潭段替代快速道路等)及交通管理措施(電子收費)等政策推動尚待研究評估中,本案初核會議經專家學者及出席單位審查後,認為應俟相關政策推動方向確認後再予以審慎評估為宜。100.5.18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察新北市(樹林、鶯歌地區)交通建設之結論:「有關增設樹林交流道因涉及未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全面實施按里程收費措施,宜俟電子計程收費實施後,再循程序審慎推動」。(4)新北市政府於100.6.17函請高公局優先進行增設交流道前段作業,建請高公局儘速研議辦理或召開審議委員會,以爭取時效。(5)副局長補充說明a.樹林收費站公務便道大約在三鶯及土城交流道中間,並不是合格、好的交流道,由於交通部預計明年年底推行國道按里程計費,樹林收費站用地很大,屆時如果不用,就有機會把便道改變成完整的交流道,所以提報了可行性研究報告,高公局也提供一些意見,後續會與高公局密切配合。交通局也瞭解到地方殷切的需求,希望時程能夠加快,黃委員在立法院也持續關心本案的進展。b.後續高公局核定之後,設計、施工作業由高公局執行,新北市政府配合進行用地取得。c.交通局接到北大特區蠻多民眾希採方案三鑽石型交流道方式,此方案要新增一條聯絡道路,需配合進行都市計畫變更與用地取得,程序上需要比較久。一些方案涉及都市計畫變更與用地取得者,如果可以提早進行時,當里程計費上路收費站廢掉時,即可進行施工,如此,時間上會較快。交通局後續再與高公局就程序上加以探討與相互配合,其中可提早做的就儘量提早進行。

4.高公局說明(1)高速公路原設之交流道有當時的情境考量,由於交通量的改變,會有新的交流道規劃。交流道可否設置,有幾個基本條件:交流道之間不能太近、戰備道飛機起降處不能設置、收費站處不能設置、要有道路可以下去(土地要能夠徵收)才可以設置。如果推動按里程計費,樹林收費站拆除後土地即可重新思考運用,惟按里程計費措施影響層面甚廣,衝擊相當大,政府正審慎推動。高公局也在電子收費政策上努力,未來可能性已經提高了。(2)現行收費站除了閘門收費系統外,還有警察辦公室、地磅場。未來如果取消收費站,但警察辦公室、地磅場還存在時,考量到安全問題,交流道仍難於設置。目前高公局對於高速公路沿線收費站電子化後,站區原有其他一些功能,究竟有無必要留存,正在進行另一項研究規劃案,預計明年上半年會有初步構想出來。(3)另土城到龍潭快速道路與按里程計費兩項重大建設一定要確定可行,收費站改交流道才能發揮更大效益,不致造成投資浪費。(4)以上所述相關事項,明年情況會更趨明朗。(5)委員持續關注本地區三件交通建設:土城到龍潭快速道路計畫(目前正在拼進度)、三鶯二橋(預計明年底施工)、配合國道按里程收費樹林收費站改交流道案。

5.居民意見(1)樹林交流道設置是長久使用,應以長遠交通需求與發展納入規劃考量。(2)交流道規劃到設置完成需多少時間?(3)在交流道未設置完成前,可否加寬便道,並開放南下道路,以利民眾通行。(4)850公車路線宜進行調整,例如展延到火車站、老街、傳統市場、陶博館等以提高載客率。(5)永寧捷運站3號出口向下民眾超出上來民眾甚多,請延長電扶梯向下運轉的時段。(6)請臺北大學對於居民到校內的團體活動,不要太過嚴苛管制。
6.龍學里王里長(1)上週交通局已邀特區各里長開會,討論公車路線問題,里長們已將居民的各項意見提出討論,未來整合的路線會連結市場、大眾運輸交通點(如火車站)、學校、休閒點,應該可以滿足居民的需要。(2)請委員、副局長協助有關上週開會的共識決議,能快一點付諸實施。公車有連接接駁功能時,票價希能有所優惠。(3)未來公車轉運站希能考量自行車與機車停車需求。

7.龍恩里林里長 850公車5/13~5/31發出860個班次,載客數286人,實在是浪費資源,除了電動公車造價昂貴外,市府尚需補貼公車業者電費、司機薪水、維修費等,希望市府儘快檢討,把這些經費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

8.交通局回應(1)交流道設計、都市計劃變更與用地取得約需2.5年,發包施工亦約需2.5年。因99年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就已提出設置樹林交流道需求案,高公局所提有關警察辦公室、地磅設施等,縱使有需求,可否放在別的地方,而不會互相衝突。(2)國內尚未有打造電動公車前例,因造價較高,新北市政府向中央提出計畫,是創新實驗性質,如果成功可提升車廠信心,量產後價格應會下降。市府蒐集大家資料後,已再提報交通部,新闢的路線一定會符合大家需求,只是程序上,交通部依當初提報計畫,試運轉要六個月期間,可否請委員協助洽請交通部核准更動,如果交通部同意,就無需等六個月再行調整。(3)延長永寧捷運站3號出口電扶梯向下的時段屬於臺北捷運公司職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向該公司反映,後續會持續溝通追蹤。(4)公車轉運站納入自行車與機車停車需求考量是可以的。

9.高公局回應公務便道加寬或開放南下道路,有技術安全問題考量,不宜採行。

10.黃委員回應(1)按里程收費已是政府既定政策,樹林交流道設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事項,可以先進行,以爭取時效。(2)請交通局將提報交通部有關公車路線調整之公文另複送一份,以協助處理。(3)有關延長永寧捷運站3號出口電扶梯向下運轉的時段部份,建議交通局與捷運公司溝通時,強調尤其是上年紀的人,下樓梯的運動傷害比上樓梯者大上5倍。(4)到臺北大學校內進行團體活動事項,可與校方再多做溝通。

11.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委員、議員錄案進行後續之處理:(1)三鶯樹地區呼吸道疾病、癌症、腎臟病比例的醫學相關研究資料情況。(2)成立衛生安全相關專案小組的評估。
2011-07-13 06:06 · 13樓
各位親愛的鄉親您好:
本週「與鄉親有約」(北大地區第062次),歡迎鄉親蒞臨指導,特此通知。
時間:7/14(四),下午3-5時,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德路218號2樓(協和牙醫診所樓上),
上週「與鄉親有約」之會議重點記錄,謝謝蘇先生整理已經完成,茲摘錄如下,一併提供參考:





立委黃志雄&議員洪佳君服務團隊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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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家都很關心行政區域的調整,議員提到,其實行政區域劃分的問題,在推動各項公共建設時也常面臨到,故今日特別邀請民政局與會,除聽取居民的意見外,也讓大家瞭解新北市政府目前相關事項處理進度以及時間期程。

2.民政局說明
(1)臺北大學特定區計畫,南接三峽都市計畫,西接鶯歌都市計畫;北大特區行政區界一邊為樹林區,一邊為三峽區,有其歷史因素存在。

(2)樹三鶯地區土地面積佔新北市總面積11.97%,人口數佔新北市總人口數9.48%。

(3)明年選後,會有針對北大特區進行鄰的調整,每個社區將有自己的鄰長,經費方面也同意區公所先行提報編列。

(4)有關立法委員選區、新北市議員選區、警察局轄區、地政事務所轄區等之劃分詳附檔說明。

(5)新北市升格時,內政部曾函示,臺北縣改制直轄市後,除原屬山地鄉或偏遠地區外,俟「行政區劃法」完成立法後,應以20萬至30萬人為1區之原則,進行區之整併,以建立行政區域之合理規模。樹三鶯地區目前人口合計數約37萬人,一個區太大,兩個區又少一點,惟此處是新北市人口顯著成長地區,未來如何整併,尚需進一步討論。

(6)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改制之直轄市,其區之行政區域,應依相關法律規定整併。亦即區的整併地方政府不能自行為之,必需等到相關法律定案之後,才能依法處理。立法院院會紀錄中明載,需俟行政區劃法草案完成立法,才能進行區之行政區域整併。

(7)行政區劃 應考量之因素有:行政區域人口規模、自然及人文資源之合理分配、災害防救及生態環境之維護、族群特性、語言、宗教及風俗習慣、鄉土文化發展及社區意識、地方財政、產業發展、都會區、生活圈或生態圈、海岸及海域、湖泊及河川流域、選區劃分、民意趨勢、其他政策性事項等。

(8)行政區劃應辦理程序有:辦理公民意見調查、辦理焦點團體座談(里長、議員、意見領袖等)、舉行公聽會、擬定自治條例、報新北市議會同意、報內政部核定等。

(9)區與區的整併,宜先討論大區的規劃之後,再討論小區域範圍內界線如何拉直的問題。

(10)行政區劃法完成立法前,行政區劃先期規劃作業:先行調查民意機關、焦點團體的想法為何,進行委託研究:100/6行政區劃委託研究、100/9期中報告、101/3期末報告、101/9完 成報告,研究過程尚需進行公聽會、意見調查等作業。

3.居民意見
(1)北大生活圈接近三峽,離樹林區行政機關、火車站等都相當遙遠,希望未來併入三峽區。

(2)北大特區的性質為何?此地公共設施機能大部份由建商開發,政府幾乎沒有提供公共生活機能,主要還在於行政區沒有規劃好,都市計劃宜通盤檢討。議員補充,整併要合理,北大特區歸屬同一塊。
 
(3)北大特區除了都市計畫意義外,可否參考新竹科學園區(有自己的里、路及管理局)模式,特別獨立劃為一個行政區,此區人口不受20~30萬人之限制,而有別於三峽樹林的行政區。

(4)無論就地理、歷史與生活圈面向言,北大特區實不宜自外於三峽、鶯歌與大漢溪以南柑園地區自行設區,而導致這些區域間的可能對立與衝突。

(5)併入樹林區 ,可享受一些好處,例如購屋貸款成數較三峽區高,利率較三峽區為低。

(6)以距離區行政中心言,特區併入三峽較適當。

(7)以電信計價為例,三峽接近桃園邊界處,屬大台北區,打電話到基隆是以市內電話計價,打到隔壁桃園街道則以長途計價,因此區域要整併時,應該考慮併到大的,較屬有利。

(8)以地理環境言,大漢溪以南的柑園區應一起併入為同一區。

(9)捷運三鶯線遙遙無期,無論併入何區,往山佳樹林鶯歌的公車交通必需要加以改善。

(10)龍學里王里長意見
a.公所經費編列宜考量里內社區未來發展及新增鄰數的情況。
b.停三用地規劃多功能用途,里民活動中心僅分配100坪,顯有不足,請攜回評估一下,看看是否有多餘空間可併入使用。

4.民政局回應
(1)臺北大學特定區是屬於都 市計畫區性質,與三峽樹林區的行政區不同。

(2)民政局以同意以專案方式,對於大型社區,由區公所先行估算未來社區發展相關經費需求,先行編列並報主計處,屆時再做調整,因屬動態性質,逐年另行檢討。以三峽而言,原則上約200戶規劃為一鄰。

5.洪議員補充
(1)很多地方建設,舉例言如運休中心,中央體委會補助門檻,需達15萬人以上,此就需思考,要如何歸併較為適當。以地理情況、文化背景言,柑園以南歸劃與三峽同一區是比較恰當,三鶯原本也是一個共同生活圈範圍,全區整併應屬允當。

(2)行政區整併牽涉範圍廣泛,如地方建設、交通、學區等都有關連。

(3)日後舉辦公聽會、說明會時,請考量安排於晚上7點,以利北大特區廣大上班族群與會。

(4)捷運三鶯線已經屬規劃路線,絕不是 遙遙無期,今年二月時,已邀請交通局來報告過。

(5)偏遠山區因地理位置特殊、原住民有特殊文化背景,會有特殊行政區之考量;至於北大特區是否要獨立設區,此方式對地方發展是否真的有利,值得深思,是否往北大特區、三峽地區越來越好的方向思考較為妥適。

6.彙整社群網所提意見送請議員轉相關單位研究或改善:
(1)規劃往鶯歌公車新路線,能引進附掛自行車服務。

(2)和平街、民權街路中鋪設石磚部份,多處凹陷不平、破損等問題改善。

(3)隆恩街道路拓寬工程,應確實注意後續路面的品質。
2011-08-16 22:11 · 14樓
100/08/11有約會議重點

1.大家對市府進行「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相當關注,本案是由民間參與的投資案,興建不興建,依目前法規,民間公司有一定程度的權利主張,但需要通過很多的門檻,本日洪議員特別安排民政局陳科長與股長前來說明相關細節。

2.民政局陳科長說明 (投資計畫案如附)
(1)市府對於殯葬園區選址點並沒有預設立場,98年時委託顧問公司進行評估六大生活圈,評估每個生活圈是有需要殯葬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該設施有四項:殯儀館、火葬場、納骨塔、公墓,以新北市言,納骨塔、公墓是供過於求的,而殯儀館、火葬場是不足的。

(2)新北市一年約18,000人往生,平均一天需處理50人,就以禮廳部分言,板橋有10個廳,三峽有3個廳,禮廳數並不足,尚需依賴臺北市一殯、二殯,臺北市議員希望新北市要能承擔自己的責任。

(3)易為外界詬病的是火化空污的問題,目前三峽12個火化爐,其中6個爐屬常態性運作,因設備較為老舊需汰舊換新,但需要花費。

(4)針對當初生活圈規劃概念,適有民間業者在五股、三峽分別提出申請案,而涵蓋其中兩個生活圈,市府 希望提供在地化需求,如果業者願意提出申請,就市府角度是認為有需要,但地點並沒有預設立場。

(5)以人口結構來看,民國82年滿60歲的人所占比例,已超出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高齡化社會7%之比例,99年時升高到10.7%,估計到106年高齡人口達14%,114年時將達到20%。戰後嬰兒潮民國34年至53年,第一批出生者於99年時已65歲,最後一批出生者到118年也邁入老年期。以最新公佈平均壽命女性82歲,男性76歲估算,預計民國110年至130年間將面臨人口死亡高峰,其相對之殯葬設施,負責任的政府必需預為規劃,不能讓以前於路邊搭棚治喪的情況再發生。

(6)目前臺北市火化程度到九成,三峽火化程度到七成,新北市有不少是借重臺北市資源,就殯儀與火化言,相關設施是有需要的,市府認知設施集中在三峽,對三峽而言是不 公道的。當初業者提出三峽火葬場規劃部分,市府是希望解決a.目前三峽火化場空污問題(設備老舊技術上無法改變,如果設了新的即可採用最新的設備克服,以符合環保署要求規定)b.板橋三峽分隔兩地辦禮儀及火化問題。

(7)將來園區三合一,殯儀廳將有別於目前宮廟式且聲音外散情形,告別式是分別設在建築物各樓層(類似婚宴場所是由電梯通達),聲音僅止於該樓層,地下有小型汽車停車位3000個,大型車停車位有300個。從外觀來看只建築物及草皮,不會有一些看了不高興的殯葬設施,市府希望的配套是讓目前三峽的火化設施陸續退役。

(8)板橋部分,殯儀館設在市區內已不符合時代潮流,是居民抗議要求儘快廢館的理由。

(9)殯葬園區要完成興建,籌劃期要三年,施工期至少需五年,八年後已面臨前述 高峰死亡期,政府現在如不預為規劃,屆時產生相關設施不足時,人民將會罵政府是個不負責任的政府。

(10)政府因此需積極面對,就技術可行性,空污部分要完全克服、交通要符合環境影響評估、地方回饋也是必要,地方要完全能接受案子才能繼續走下去,如果地方不接受,此案就沒有了,如果案子都不成,那就維持現況。板橋殯儀館在民國80幾年一度要改建成大樓型式,地方也反對而無從改建,留存至今;三峽火化場假設也無法完全汰舊換新情況下,問題將愈發嚴重,這是負責任的政府需要去面對處理的事情。

(11)今天來完全沒有預設立場,只是把事實說清楚,希望能理性聽到正反面的聲音,以便彙集,而要求業者於地方說明會時說清楚,希望是理性對話而不是哄亂的。要說服民間申請人,說服首長做決策, 希望是透過理性正反意見彙整,讓長官去做最後決定要或是不要,「要」是一種方式,「不要」也是一種方式,這是對未來子孫的責任與其承受的問題。

3.洪議員意見
(1)無論土城、三峽、樹林區塊就在規劃案之中,尤其北大特區目前還有建案在進行,未來衝擊是倍數的,不是現在的狀況。雖然這些衝擊在市府規劃案有提出如何克服,但可否參考別的地方,選擇比較空曠的地點,有為的政府應該是對長遠計劃提出有效的方案。

(2)我們認同面對事情是要處理與預為規劃,但是可否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處理,園區的規劃是要採取對週遭民眾影響最小的為之,要知道,北大特區是一個非常新的規劃案,從都市計劃來看是一個特區,如果把此殯葬園區放到這,顯有違當初都市計劃特區規劃的初衷。北大特區是要建立新 北市居住品質的典範,是否能循北大特區模式,採取都市計劃手段,再找另外一個特區,以符合生命園區原本的構想。

(3)土城三峽到鶯歌,未來有一條捷運線,市長不也提到沿著捷運線,開發適合民眾居住的住宅,解決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的問題,捷運周遭未來會有更多的開發案出來,與此案是否產生衝突點。交通一定連帶住宅規劃,包含都市計劃,都是沿著道路捷運脈絡而行。無論是透過都市計劃或到市長那邊的機會,都會用各種方式讓市府瞭解,但一位首長做決策時,重要的幕僚也絕對要提供正確的資訊,或許當初沒有注意到的部份,包括今天所談到的意見都要一併提出來。

4.居民意見
(1)地點規劃應該不止50年,生命園區規劃應該要看的很遠;殯葬黑白兩道是很難管的,為何採BOO,政府籌設時都很難管,BOO能管的動嗎? 未來廠商或政府無法處理時要如何是好?空污保證不知是如何處理? 由7/22說明會得知大概有12支煙囪,這會不會造成另外污染問題。

(2)新竹殯儀館原是在西大路市區,後來是遷到郊區的。另BOO性質為何?

(3)如果認為選在郊區交通不便就不好,實有商榷餘地,例如北部金山金寶山相當遠,大家還是願意去啊。當初本案地點選擇有無進行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將整體交通、人文發展等事項納入。

(4)稱生命園區是名詞美化,其實是殯葬火化場,生命園區是要像北海邊,面積廣闊如公園一樣;國內婚喪喜慶多有舖張浪費情形,總有很多各種關係的人也過來溴熱鬧,浪費資源與時間,如果殯儀館火化場設在不影響水源、偏遠一點非人口密集地方,反而較為妥適。

(5)無論使用多先進技術,說完全沒有污染是不可能的,運大體車輛進進出出,的確會影響觀瞻,故並不宜選在人口愈 來愈密集的地方作為場址,應選擇適當開闊地方為之,讓大量焚化遺體不致污染水源。北大居民現在沒有要求遷移目前的火葬場已是相當客氣了。

(6)殯儀相關設施確實不宜設在人口密集地區,一個人往生只有一次,偏遠一點對一般人而言並不會造成多大影響。

(7)殯儀相關設施對於一般人心理的衝擊不是環評所能評估的事項。

(8)禮儀車隊於行進間也有可能產生噪音情況。

(9)北大特區人口成長快速,人口密度已快超越板橋,且三峽是政府規劃的觀光文化發展地區,殯儀設施實不適合設在此地三峽門戶。

(10)三峽北大特區週遭已有很多工廠空污問題待處理,殯葬園區如再加進來,這對三峽實在不公平。

(11)殯葬園區預定位置,影響河川河岸相關設施規劃。

(12)納骨塔既已供過於求,為何仍要 規劃設置?

(13)可否將殯葬設施依各區需求分區設置,均衡發展,不要集中於一個地區,減少各地對此NIMBY設施之爭議。

(14)建請辦理公開說明會,多聽居民意見。

(15)BOO問題很多,要慎重考慮。

(16)本案可否不要進行?

5.民政局回應
(1)都市計劃於發展之初,公共設施要預先劃定,公園綠地都要事先規劃,殯葬設施其實也是社會福利設施的一種,但也是高度NIMBY設施,但將某區劃定為殯葬專區時,附近民眾是沒有人會接受的,也是有困難的。

(2)三峽火葬場目前經營管理效能,事實上沒辦法達到都市發展的要求,因此希能汰舊換新,使用更新的設備,如有民間申請人願意做,政府會對空污部份如同八里、樹林垃圾焚化廠進行完全控制與管理。如果使用效能是ok的話,民間與公辦比較,政府效能是 較差的,民間經營會更有效率。

(3)交通運具採接駁方式直接到園區,未來捷運線營運反而可以降低交通車流量。
(議員認為民政局說法是立基點不同,議員看法為,都市規劃是沿著捷運路線蓋住宅,以此角度來看,此案是不太適當的)

(4)此案對於特區之衝擊是觀念想法的問題,例如日本殯儀館是隱身於公寓之間,外觀與住宅沒什麼兩樣,人會出生,必然會死亡,沒有人能迴避死亡問題,能否以正常心看待,將恐懼降到最低。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新竹羽化館早上外面還有人在運動做晨操,參考幾個縣市殯儀館確是可以與社區結合在一起的,死亡並不是那麼可怕,觀念是要改變的。

(5)BOO是私人土地提出興建申請案,是興建、營運、擁有之簡稱。私有土 地自己出錢自己蓋,因有些項目需要克服,如環評、殯葬設施許可、租稅抵減需政府協助,
所以才需提出BOO促參申請案,希望政府提供協助,同時支付權利金給政府。殯葬設施以促參方式有兩項門檻:促參法申請門檻、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殯葬設施是特許的,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有環評、水保、地目變更等項,這是後面階段;第一階段促參申請依促參本身並無地方說明會機制,故業者主張既然案子業經審核,就應依法簽約,公務人員應依法行政,惟因為地方居民及議員都強力關心,地方聲音也很大,不得不做考量,全案往上呈,經長官裁示先開地方說明會。第二階段環評則一定要開地方說明會,如果大家一致反對,環評委員說NO就沒了。

(6)殯儀與火化設施屬性與納骨塔、公墓是不同的。納骨塔、公墓是一年去一次的 ,在郊區是可以的;殯儀館與火化場則是人口集中屬性,不宜太過偏遠。

(7)空污處理都可由技術上獲得解決,看要處理到何種程度,國外已有新的觀念與技術,所謂冰裂解方式,將大體棺木溫度降至零下300度,稍微震一下即可碎裂,完全沒有空氣污染。觀念改變後,其實海葬、植存、樹葬方式也可逐漸為人們所接受。

(8)就送葬家族言,是希望人多風光交通便利,是想法的問題。

(9)納骨塔合併殯儀館、火化場設置是業者要提高自償率,才能取得財務平衡。

(10)簽約前會另再辦理公開說明會。

(11)分散設置,提供在地化服務,此觀念亦表認同,殯儀禮廳部份尚較單純,已在努力,也請各地納骨塔業者評估閒置空間,改為禮儀廳設置可行性,但火化部份涉及技術層面較高,各區設置是有一定之困難度。& lt; BR>
(12)殯葬設施收費費率、設立許可、變更都要主管機關同意,設置時會要求訂出回饋條款、也會要求對弱勢之照顧,絕不會讓業者為所欲為,業者僅是提供場地的經營單位。

(13)本案進行與否,屬於高層級的決策,行政事務人員只能依法受理,依法審理,確實將正反意見呈請長官裁示。

6.洪議員表示
(1)今天大家都很具體提出相關意見,會後請民政局科股長整理,將當地居民的想法讓上層清楚瞭解。

(2)7/22的抗爭力量還不夠,有必要進一步清楚具體指出,此案將對當地會產生何種影響。此事到現在尚未定案,我們將持續努力與關心,當然也歡迎各位主委、社區代表,透過書面或其他各種方式加以表達想法,議員這邊絕對樂於受理並親自轉給市政府。

7.社群網提出意見轉請議員送相關單位研處:
(1)市府計畫於三峽土城邊界設置殯葬特區案為大家所關心,相關資料已先彙送議員,議員今日先安排民政局人員前來進行說明。

(2)加速北大特區內現存各種架空線路地下化作業。

(3)請協助瞭解樹林區三樹路222巷45號的化學工廠,味道溢散與排放白色廢水情形。

(4)查修新舊三峽橋左右燈柱不亮以及橋面外側照明損壞情況。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625&extra=page%3D1&page=95
2011-08-17 17:29 · 15樓
以人口結構來看,民國82年滿60歲的人所占比例,已超出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高齡化社會7%之比例,99年時升高到10.7%,估計到106年高齡人口達14%,114年時將達到20%。戰後嬰兒潮民國34年至53年,第一批出生者於99年時已65歲,最後一批出生者到118年也邁入老年期。以最新公佈平均壽命女性82歲,男性76歲估算,預計民國110年至130年間將面臨人口死亡高峰,其相對之殯葬設施,負責任的政府必需預為規劃,不能讓以前於路邊搭棚治喪的情況再發生。

這段話... 不禁令人感到可怕... {:4_176:}
難怪,生命園區這行業會如此夯....
2011-08-22 21:56 · 16樓
100/08/18有約會議重點

1.本日議員針對8/4水利局說明「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計畫後,再邀請自來水公司進一步說明該計畫相關情況,水公司與會人員包括北工處林副處長、淨水廠廠長、北工處鄭工程師、十二區管理處姚主任與洪主任等。

2.自來水公司說明
(1)本計畫主要是解決板新及桃園地區供水需求成長問題。

(2)計畫103年底完成後,板新地區由翡翠供應,板新水廠將可有一大部份的水供給桃園地區,將可滿足臺北市與新北市板新地區至民國110年630萬人口及工商業發展用水需求。

(3)依經濟部水資源局推估,板新區民國110年自來水需求,平均日101萬CMD,民國103年底完工時,即可供水至 此容量。

(4)本計畫主要工程將新設一條直徑2.2公尺,長度12公里的供水管線,由永福橋接水點至新莊瓊林橋止(本幹線初步設計已經完成,中間最重要的工程是光復加壓站,土地已完成都市計畫變更,預計明年動工);另配合地勢高低問題,需增設加壓站,包括光復、浮州、新五路、土城,另為供水穩定增設錦和及清水加壓站,以及從北水引水,管徑不夠大的管路,需再進行管線改善工程約9.5公里。

(5)計畫實施期程修正後為8年(96~103年),第1~6年辦理管網功能檢討規劃、設計階段作業及用地取得作業;第6〜8年辦理區域聯通管路工程、相關加壓站工程施工及續辦用地取得作業。計畫修正後投資總額為123.6億元,台水公司執行部分為75.9億元。

(6)未來板二計畫完成後,翡翠水從永福橋接水點經光復加壓站到瓊林橋後分成兩路,其中一路往北,一路往南經浮州加壓站、樹林~板新現有清水管線、再接到大漢溪右岸三峽地區。

3.洪議員意見
(1)8/4水利局說明之供水規劃,目前現況與改善期程,自來水公司已另再點出;居民關心的水價與水質問題,需請自來水公司進一步說明。

(2)除了改善水質及供水穩定性外,兩週前會議中也提出節水推廣是否能納入法規規範,針對新蓋的房子都能加入省水墊片,希能將此意見帶回由相關單位研究一下。

(3)樹林垃圾焚化廠有與環保局連線,提供24小時監控排放過濾後進入環境中的浮動化學成分量,是否在一定數據之下之方式,提供建議供水公司水質檢測發佈參考。

4.居民意見
(1)住戶最關心的其實是供水品質改善的問題,這裏的飲用水水龍頭有白色物質存在、水燒開幾天後壺底有殘渣情況。

(2)國外水價貴,但可以生飲,板新廠供水只能在廠端生飲,用戶端卻需裝濾水器。既然副處長提到板新水質非常好,地方都不清楚,應多加宣導。雖然水公司有定期抽驗各地水質,但還是沒有人敢生飲。

(3)翡翠水庫水質好價錢便宜,這裡水質比翡翠差,水價不但高還累進計費。

(4)可否將世界各地水質分類列表做比較。

(5)公營事業訂價涉及經營績效,價位是否合理,請提供自來水計價公式以釋民眾疑慮。

(6)因水源、檢驗儀器不同,進行世界各地水質比較意義不大,持保留態度,宜做自我比較較為實在。

(7)翡翠水源與石門水源不同,成分有很大差異,之前水利局說明兩種水源是混在一起,剛才水公司說明板二計畫完成是採用翡翠水庫的水,究竟為何?

(8)請自來水公司自浮州加壓站到三峽北大特區的供水,做細部圖示說明表達。(議員請水公司先提供供應此區塊的方案)

(9)餘氯遇熱會產生三氯甲烷致癌物,如何因應?

(10)處理尖峰與離峰用水量差異,建議對用水大戶(例如生產、商業、機關場所)實施尖離峰差別水價,以縮小尖離峰用水量差距,減輕備載容量不足的問題。

5.自來水公司回應
(1)自來水公司平均每度水價約10點多元,以全世界排名來看算是倒數幾名,相當便宜的(比香港、日本相對低廉,最貴的瑞典每度達50幾元);但是是世界排名第18個缺水國家,因河川短促,流不住大量水源。

(2)副處長表示,翡翠水庫水量大循環次數較少,而板新石門水庫水量相對較少,但循環次數多,事實上板新水質是非常好。(議員當場請助理準備幾 杯自來水給水公司人員試喝,副處長當場喝光光,且表示比臺北市的還香)

(3)有關節水推廣納入法規部分,另帶回請業務部門研究。

(4)宣導不足部分特表歉意。

(5)白色物、壺底留存的是碳酸鈣,與水源流經區域有關,翡翠水流域石灰層少,硬度低約30~45,板新水硬度約90,看得到的碳酸鈣結晶其實對人體心臟血管是好的,看不到的也不見得好,硬度在60以上的水遇熱與空氣中二氧化碳結合就會形成碳酸鈣,碳酸鈣沉積也會有保護水管作用,使其腐蝕性降低。

(6)除金門、馬祖外,全國高山離島都是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而臺北市得天獨厚,供水區域小,管線集中,營運管理成本低。自來水公司水價比臺北市水價貴的原因乃政策性包袱所致。

(7)自來水能否生飲涉及生活習慣、管線設備維護有關,水廠 生產出來的水與世界各國一樣,世界各國並無針對飲用水、生飲水分成兩種標準,只有飲用水水質標準一種,只要符合標準都可生飲,只是習慣的問題。以前水池都在地下,當材質老化產生裂縫時,排水溝化糞池的水也有可能會滲進來而污染水質。國家標準濁度為2 NTU,水公司內控廠裡出來為0.5 NTU 以下,另為殺菌有加氯消毒,餘氯標準為0.2~1.0PPM,溫度高時會揮發,夏天稍高,冬天稍低。為降低成本,可採取中途加壓站加氯方式以維持全線國家標準的殺菌能力,因此,於廠內送出時即可不必保持太高的氯(最近新設加壓站均要求具加氯功能)。餘氯味道有些人可能比較敏感,例如早上刷牙時特別感覺,其實都是正常的。

(8)水公司對於源水水質、送出水質每個月均有進行定期檢測。

(9)節水墊片是需要定期維護與更換的,另配合國家節水標章採用節水設備,可提升節水效果。

(10)世界各國並無水質品質分類,因國情、人種、檢測儀器等之差異,難以比較。

(11)自來水公司12個區處檢驗室都經環保署認可,具有公信力。環保署訂有飲用水管理條例,就自來水水源標準與飲用水水質標準進行管控。

(12)水價計算公式,水公司表示還需另查。(議員請水公司會後提供)

(13)翡翠水庫的水,原則是在直潭淨水場處理,經清水管線by-pass引接,沒有進板新淨水場,但是送桃園的水因桃園地勢較高,一定要進板新淨水場清水池再加壓送出,石門與三峽水源是由板新淨水場處理,翡翠的水源是由直潭淨水場處理,基本上,兩處源水是不會相混的。

(14)三氯甲烷易揮發,注意不要密閉,保持通風。

(15)板新水廠尖峰用水與離峰用水差了40萬噸,導致備載容量不足,設備於尖峰時間是處於超載運轉的。

(16)感謝提供對用水大戶實施尖離峰差別水價的建議,將做為未來訂價參考。

6.洪議員表示
今日在場的居民是社區主委、副主委或各社區熱心人士,水公司無論進行宣導或檢測,能經由各管委會公告那是最好的方式,其實各位主委也是在協助自來水公司與民眾做溝通,另也透過愛北大網讓更多人瞭解。

7.以下社群網提出各項意見已轉請議員送相關單位研處:
(1)有關三峽殯葬特區規劃相關意見彙整資料。

(2)成功、合豐、大千、大山四家瀝青廠排放空污情況之查察事項。

(3)三峽老街週邊景觀改善後續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