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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于美人節目訴家暴 婦遭前夫利剪刺死

2011-05-17 11:46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pinkshinhan 於 2011-5-17 11:46 編輯



2011年 05月17日 【朱俊彥、林世雄、劉曉君╱台中報導】命運作弄人。一名受家暴婦女上月參加超視于美人主持的《非關命運》錄影時,泣訴遭前夫殘忍施暴。節目結束後她還交代其家屬,若遭逢不幸,還是很感激有機會說出自己的故事。事隔一個月,她前天上午到前夫住處催討3萬元債務,竟遭對方持利剪刺死。兇嫌行兇後還更衣外出閒晃,至昨凌晨才向警方自首。于美人昨得知噩耗,難過落淚,「對不起,我沒救到她!」


于美人昨早經由《非關命運》製作單位,得知上過節目談家暴的被害人陳秀華遇害,非常自責,情緒低落。她回想錄影時,曾建議這名婦人循法律途徑處理家暴,婦人表示有報警,但很害怕前夫會出現。于美人難過的說:「我們手都已經伸出去了,可是我們沒有拉到這個人的手。」


獲保護令仍連續遭毆
死者姊姊昨還打電話給製作單位道謝,于美人得知後更自責,「人家姊姊這麼謝謝我們,我們卻好像使不上力。」
警方調查,兇嫌陳建財(57歲,傷害、家暴、詐欺前科)與死者陳秀華(48歲)都以開計程車為業,各有一次婚姻紀錄,前年在高鐵台中站排班認識,進而交往,陳秀華不顧家人反對,與陳建財結婚。婚後陳嫌常毆打她,去年5月她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但陳嫌仍持續施暴,被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送辦;去年9月法院判決離婚,之後雙方仍有往來,也因財務糾紛爭吵不休,陳嫌還二度毆打她遭送辦。


殺人後換掉血衣閒晃
陳嫌供稱,前天上午8時許,前妻到租屋處找他質問:「說好要還給我的3萬元呢?」陳嫌表示因宿醉未醒,覺得很煩,兩人口角,他一時情緒失控,順手拿起梳妝台上剪刀,朝她頸部猛刺一刀,她頸部不斷噴血倒在床上。他用手按住傷口企圖止血無效,先用被子蓋住前妻,換下沾血衣服到附近閒晃,下午3時回住處,確認前妻無生命跡象,向弟弟求助,昨凌晨到台中市警局自首。
陳秀華飽受前夫暴力相向,上月一日她參加超視《非關命運》錄影,向主持人于美人泣訴自己坎坷遭遇,提到與陳嫌結婚3個月就被打,去年離婚後,仍無法脫離對方糾纏,甚至連續2個月不敢去載客,以免被前夫找到,生活陷入困境。由於她曾借前夫22萬元訴訟費,前夫竟以還錢為藉口,設局約她見面,騙她簽下收到10萬元單據,結果沒還錢,還痛毆她,她哭著說,家暴令根本無法保護她,「家暴令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于美人哭「沒救到她」
這段訪問上月15日播出,相隔才一個月,陳秀華竟慘死在前夫手中。于美人昨得知噩耗,難過落淚,「對不起,我沒救到她!」她並透過公關表示,做這節目就是要幫人,何況是曾上過節目的人,對無法幫到陳秀華相當自責。
《非關命運》製作單位昨也轉述死者姊姊說法,表示陳秀華當天錄影結束,即告訴她若發生不幸,要致電節目及主持人,感謝讓妹妹有機會說出自己的故事,「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我妹妹沒白死,她是家暴受害者的天使。」
陳秀華第一段婚姻生的女兒難過地說:「都怪媽媽太心軟,不該原諒這個沒人性的人!」她說,陳嫌醋勁大,不准母親載男客,否則拳腳相向,但母親心軟,只要陳嫌求饒就原諒他,甚至花錢幫他找律師,希望法官輕判,「沒想到他竟下此毒手!」


運將刺死前妻時序表
2009/05 計程車司機陳建財與同行陳秀華結婚
2010/05/06陳男毆打陳女,陳女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期限一年
2010/07/15陳男再次毆打陳女,被依違反家暴保護令送辦
2010/09/21台中法院判決二人離婚
2010/09/27~2011/02陳男兩度對陳女施暴送辦
2011/05/15
08:00陳女到陳男租屋處催討3萬元欠款,兩人口角,陳男憤持利剪刺死陳女,行兇後更衣到附近公園閒晃
15:00陳男回租屋處,再次確認陳女死亡
2011/05/16 陳男自首
資料來源:台中市警局


2011-05-17 11:54 · 2樓
真沒人性,臺灣死刑不能廢...
2011-05-17 11:56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eikuo2002 於 2011-5-17 11:57 編輯


好難過,我上星期才在youtube 看那一集的非關命運呢!
{:4_155:}
2011-05-17 11:56 · 4樓
太悲慘了,{:4_102:}{:4_102:}
2011-05-17 11:57 · 5樓
這人真的不太會保護自己!
明知道自己會有危險,還為了3萬去虎口............要怎講呢?
只能說: 女人還是要睜大眼睛! 慎選另一半!
2011-05-17 11:59 · 6樓
爲什麼這些畜生還能逍遙法外? 保護令有個屁用阿?
2011-05-17 12:00 · 7樓
天啊! !!!!
女人有兩段命, 一段是結婚前,原生家庭給的,一段則是結婚後,所以老公影響狠大!
may her rest in peace~
2011-05-17 12:01 · 8樓
回覆 pinkshinhan 的文章

會打人的男人不要碰....會借錢不還的男人不要碰.....愛人不會害人....
本是相愛才會結合....對待雙方卻像仇人...還得讓法院判決離婚....
社會進步了..社會也病了...人的善良不見了....好聚好散沒可能了......
曾經相愛相惜的人.....為何會變成利剪刺向身體的瞬間.....人應該有更多思考.....
2011-05-17 12:05 · 9樓
前幾天在看壹電視,正報導陳瑞欽的殺人事蹟...........想想也是很可怕!
看起來不是凶神惡煞,卻是殺害兩任妻子還兩個小孩(一個親生的),的殺人犯............好賭! 為了保險金!
想想自己身邊的人有多可怕! 連死都不敢想是被身邊的人殺害的!
所以選擇另一半真的要小心!
2011-05-17 12:08 · 10樓
文兒 發表於 2011-5-17 12:01
回覆 pinkshinhan 的文章

會打人的男人不要碰....會借錢不還的男人不要碰.....愛人不會害人....


說得好!{:4_113:}
2011-05-17 12:16 · 11樓
[youtube]E4nKvR8nL5A&feature=related[/youtube][youtube]3_GFD4aNfxw&feature=related[/youtube]
2011-05-17 12:33 · 12樓
遇到這種丈夫
真是一生悲慘的開始
.......
女人,真的要學會保護自己
一味的原諒對方
反而害了自己

2011-05-17 12:36 · 13樓
保護令獲准之下,發生此種慘事,格外諷刺{:4_120:}
有肢體暴力和言語暴力的人,一定不要在一起
2011-05-17 12:45 · 14樓
唉...這個女人真是命苦!!
他老公如果被關,不知道會不會在裡面被狠打一頓,
看到都覺得好生氣吶!!
2011-05-17 13:10 · 15樓
真的是很可惡
2011-05-17 14:43 · 16樓
剛想到一個靈感,可以請警察,把感應晶片植入這些家暴夫身體裏。
只要他一靠近受虐婦女/(或先生),100M內就會BB叫,這樣,讓這些受虐者可以及時逃跑~
2011-05-17 15:03 · 17樓
回覆 睿依依 的文章

{:4_113:} 有創意,但是植入可能會被人權團體說話,乾脆掛電子腳鐐,沒辦法拔下來那種{:4_89:}
2011-05-17 15:10 · 18樓
文兒 發表於 2011-5-17 12:01
回覆 pinkshinhan 的文章

會打人的男人不要碰....會借錢不還的男人不要碰.....愛人不會害人....



挑老公真的要慎選
2011-05-17 15:15 · 19樓
我個人認為~~
應該要杜絕這種談話性節目的歪風~~
裡面多少誇大是沒人管的~~
受害者也沒做好應有的保護~~
最後只要PO"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
這樣就可以規避所有的責任~~??
電視節目未免太好做了吧~~??
2011-05-17 15:29 · 20樓
回覆 饅頭爸 的文章

我們看著好了,
這次的受暴婦女一案,
就是透過媒體的放送,
于美人的心痛告白,
讓大家更看重這個事情。

我總覺得,這會是政府警察機關會更正視家暴案件處理的方式~
一定會有所改善的!!

要相信,
深深的相信,
就會改變!!
2011-05-17 16:01 · 21樓
先到牢中被霸凌一段時間再槍斃吧
2011-05-17 17:04 · 2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5-17 18:48 編輯


願神卸下秀華人生的勞苦,並安慰他的家人與關愛他的人~~
請大家把這份關心與關愛轉對其他受暴婦女及孩子,讓這份關懷延續下去~~
假如您身邊有受暴單親媽媽需要一份工作,有適當機會的話,不妨用行動支持他們!!
2011-05-17 18:00 · 23樓
ㄚ極惡 發表於 2011-5-17 16:01
先到牢中被霸凌一段時間再槍斃吧


真是個好主意!!{:4_89:}
2011-05-17 18:06 · 24樓
回覆 小柚子 的文章

大感動{:4_142:} 支持支持支持{:4_113:}
2011-05-17 18:42 · 25樓
回覆 evalee 的文章

{:4_134:} {:4_134:} {:4_134:}
2011-05-17 20:29 · 26樓
我只能說挑老公真的要小心...多觀察阿...
2011-05-18 00:56 · 27樓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呀{:4_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