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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共空間(如媽媽教室.演奏廳)使用採租金計收或扣點數?

2011-05-16 21:5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1-5-16 22:03 編輯


2011-05-17 09:22 · 2樓
住戶個人使用時.......應該可以用點數
例如 : 像我們家不想買鋼琴 , 就可以叫小朋友租用教室練習彈鋼琴

不過 , 要做稽核這個動作 , 就比較困難了
2011-05-17 17:42 · 3樓
大光 發表於 2011-5-17 09:22
住戶個人使用時.......應該可以用點數
例如 : 像我們家不想買鋼琴 , 就可以叫小朋友租用教室練習彈鋼琴



為了避免『點數太多不用白不用的心態』,造成對使用設備及環境較不愛護的情事發生,建議還是要填寫『預約申請表』+保證金,同時於申請表載明使用規範及義務,如有造成損害理應賠償等條文......
2011-05-18 08:50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光 於 2011-5-20 09:34 編輯


回覆 圈雪 的文章

每個住戶都繳了他應該繳的管理費
『點數太多不用白不用的心態』.........這樣說不好啦!!
公設本來就是大家都可以用的
設備會壞通常是因為不當使用(1.蓄意破壞 2.不會操作 3.其他)
若是蓄意,再多的設備也不夠它破壞.....這個建議找個心理諮商師
若是不會使用,建議將使用說明,操作說明放在設備附近來輔助
其他........mm....自然損壞,每一樣東西都有他的壽命,遲早會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