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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街頭藝人展演地再開放五處

2011-05-16 14:34 · 樓主
新北市街頭藝人展演地再開放五處
http://udn.com/NEWS/DOMESTIC/BREAKINGNEWS3/6339082.shtml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即時報導】

2011.05.16 01:31 pm


新北市又增加5處可以讓街頭藝人盡情發揮、表演的空間!經新北市文化局與百貨購物中心業者協調,業者同意開放彩虹區、戶外餐廳等5處展演空間。

新北市文化局表示,目前取得新北市許可證的街頭藝人,總共有594組,經逐年積極努力爭取、協調,已開放74處場域做為街頭藝人展演之用,像是淡水漁人碼頭、林本源園邸、鶯歌老街陶館藝術長廊與戶外舞臺、捷運淡水站南北穿堂、板橋非常熱區…等地點,不僅讓街頭藝人展現技藝與專長,且帶動當地觀光發展。

【2011/05/1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之前許多北大特區居民都希望「藝術大道」可以有街頭藝人來表演,不過看來得先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點頭,開放藝術大道作為街頭藝人展演空間,才有機會喔!大家不妨多透過「市長信箱」或1999市民專線等管道跟新北市政府建議。
2011-05-16 14:36 · 2樓
嗯~

其實跟賣菜比起來....

藝術大道還是有點藝術比較有fu~
2011-05-16 17:36 · 3樓
期待不久的將來,街頭藝人可以入駐藝術大道{:4_171:}
2011-05-16 17:56 · 4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藝術大道產權不是歸遠雄各社區所有嗎? 所以應不用經新北市同意吧?
應是要經各社區同意
2011-05-16 17:59 · 5樓
回覆 Sam 的文章


  人行道跟退縮綠帶的管理單位不同,前者是新北市政府,後者則是各社區,所以原則上若是街頭藝人要在藝術大道全區表演,應該是雙方面都要同意。
2011-05-16 18:41 · 6樓
國中老師 發表於 2011-5-16 17:36
期待不久的將來,街頭藝人可以入駐藝術大道


你也要報名嗎{:4_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