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便利貼(搖搖樂)
愛北大FB
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首頁
»
一般討論
有人會算幾等親嗎 這樣可以結婚嗎
sam719
2011-05-13 10:51 · 樓主
祖母 --爸---A
外公-- 媽 ---B
祖母 和外公
是姐弟關係
B 要叫 A 的祖母
姑婆
對嗎
這樣 A 和 B 算幾等親
有點複雜
感謝耐心看完{:4_137:}
米米
2011-05-13 11:44 · 2樓
現在離婚又重婚的機率這麼高
真的算的清楚
到底是幾等親嗎?
{:4_144:}
小黑
2011-05-13 11:51 · 3樓
A--爸(一等親)--祖母(二等親)--父母(三等親)--外公(四等親)--媽(五等親)--B(六等親)
所以是六等親沒錯
在知識家幫你找到一些解答
民法第983條第1項規定: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第1款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第2款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第3款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第2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3項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但是近來由於優生學方面的考慮,認為血緣太近的親屬結婚會生不出健康的子女,所以在民國74年6月3日公佈新修訂的親屬編條文中,已將上述的條文修正為:「但六親等及八親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把四親等的表兄弟姊妹包含在禁止結婚的範圍內,以致從此四親等的表兄弟姊妹不能結婚了。但是法律是不能改變以往已發生的效力的,所以在74年6月5日(生效日)前結婚的表兄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在此之後,四親等的表兄妹(表姊弟)若結婚,他們的婚姻就是無效的。
村姑
2011-05-13 12:11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村姑 於 2011-5-13 12:14 編輯
外公-----三等-----媽-----五等-------A
|二 |四 |六
|等 |等 |等
祖母-----三等-----爸-----五等-------B
是六等沒錯!參考看看
洪阿民
2011-05-13 12:13 · 5樓
以往很多地方有「分人養」的習俗 (現在也還有),會在無意間碰到血親,有時真的必須查證清楚。
像我老婆的母親就和她的姑媽是表姐妹 (她父親和她姑媽無血緣關係)
sam719
2011-05-13 12:42 · 6樓
回覆
洪阿民
的文章
沒錯
是在雙方客家 . 閩南人的結婚場合
雙方親戚聊起來才知道
但也結婚了
黎兒
2012-01-03 17:46 · 7樓
我朋友也有這樣的問題
我朋友A 她男朋友B
a的曾祖母和b的爺爺是兄妹
a--a爸--a爺爺--a曾祖母
b--b爸--b爺爺
這樣是幾等親阿?!
麥克
2012-01-03 17:59 · 8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1-3 18:02 編輯
回復
黎兒
的帖子
七等親......
不過...找表叔當男友喔.....現代社會不常見了吧...
黎兒
2012-01-03 18:55 · 9樓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所以...我朋友跟她男朋友可以在一起嗎?
這樣有很親嗎?
麥克
2012-01-04 08:49 · 10樓
回復
黎兒
的帖子
我只能說這不違法。
黎兒
2012-01-04 20:41 · 11樓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喔...
謝謝你的回覆阿!!
希望我朋友知道後會比較開心點~